转发市政协《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案》的通知
转发市政协《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1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市政协《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4〕1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协《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案
(2004年7月15日市政协五届九次常委会议通过)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实现“两率先”的基本保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师法》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市政协教卫文体委员会从四月下旬至五月下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开展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视察了市区4所中小学;到扬中市、丹徒区调研;分别召开了部分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和政协委员座谈会;并赴上海、浙江学习考察。
一、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小学校674所,在校生416,925人,教职工27,548人,其中专任教师22,117人(幼儿园1770人、特殊教育113人、小学9470人、初中6645人、普高2934人、职高1185人);小学、初中、普高和职高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58%、96.76%、90.25%和69.63%,小学教师的大专率和初中教师的本科率分别为57.79%和41.55%。教师学历达标率和提高率都处于全省上游位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教育按照“在率先中率先,在争强中当强”的要求,振奋精神,奋力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布局调整,高标准、高水平新建、扩建、改建了部分学校,显著改善了办学条件。在重视外延建设的同时,注重提升内涵水平,认真抓好师德建设、人才培养、人事改革三项重点,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有很大提高。广大教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我市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大批模范教师和师德标兵。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人才培养,引进紧缺学科教师,教师队伍进一步年轻化,骨干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制订出台《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提高了特级教师、名校长和市学科带头人的津贴。开展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为实现教师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奠定了基础。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逐步加大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教师队伍的活力逐步增强。
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率先”的奋斗目标、与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
1.少数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师德师风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教师的师德师风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之处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少数教师滋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课堂教学质量不高,忙于有偿家教。一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安心本职工作,上班时间从事商品经营活动。还有少数教师不尊重学生,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少数教师师德失范,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
2.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人员能进能出的机制尚未形成。教师队伍城乡分布、学段与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教师编制的结构性问题突出。目前,全市小学教师共超编制2048人,但初中和高中教师普遍缺编,分别缺编212人和426人。随着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的实施,以及高考选科、2005年将实行学分制,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突出,例如丹徒区小学缺英语教师60名左右,普高缺20名左右。丹徒区中小学有近三分之一的教师不能胜任新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小学教师已经严重超编,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在向学校调入非教学人员。学校的富余人员和不称职人员分流困难,人员能进能出的机制尚未形成。由于结构性缺编,加上升学率压力,部分教师超负荷工作。一些教师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有些学校一旦遇到教师病、产假或脱产进修等情况,任课教师就“断档”,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3.师训经费不到位,影响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财政应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校长培训经费。虽然这一政策已经出台8年,但多数地方未能落实,不少学校只能以校本培训为主,教师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极少。一些学校基本没有经费用于教师的学习培训。师训经费不落实,制约了教师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4.教师收入相对偏低,部分骨干教师流失。教育规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不到位,导致了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经费来源只有学生的学杂费,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市区小学教师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财政只安排60%,另40%由学校自筹而无法兑现。一些学校举债发展,因学校没有还债能力,出现了让教师垫资还债的情况。丹徒区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基本上全由教师自己承担。我市制订出台了《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为优秀拔尖教师提供了一些优惠待遇,但是有的地区和部分学校却没有兑现。由于地区间教师收入、福利待遇差别较大,加之奖励政策未能兑现,造成我市部分特级教师和优秀骨干教师流失。
5.尊师重教的氛围不浓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部分区的教师两年一次体检、独生子女费被取消,房贴应该调整的没有调整,购房补贴费也不落实。丹徒区乡镇教师的住房公积金没有落实。一些部门和单位以检查为名,对学校进行各种摊派和收费,学校苦不堪言。有一所小学除了要承担教育运行成本外,每年要交物价年检、统计年检、食堂卫生年检等行政事业性费用,要交街办综合治理费、绿化费、垃圾处理费、残疾人保障金、义务兵安抚费等费用,此外还要交上级统筹费和各种评比、验收费,甚至还要征订硬性摊派的报刊。这所学校全年共收入学杂费、借读生费21.3万元,但学校全年支出达40.55万元。对教师的考核、收费过多,有的培训考核流于形式。如现代信息技术培训,一般小学教师要参加4次内容几乎完全相同的考试,每次都要交考试、培训费,增加了教师经济和精神的负担。
三、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在我市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富有活力,与时俱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我们建议: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深远意义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各级领导必须从科学发展观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深远意义。我市处于苏南板块,长三角地区的联动发展,沿江开发战略的积极实施,为我市在更高起点、更大平台上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契机,也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致力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无论是人才培养和“三个文明”建设都离不开教育。我市的教育要赶上省内的先进城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还要作出很大努力。教育发展,教师为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立志两率先、奋力两步走,争当苏南后起之秀”奋斗目标的需要。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中心。一个地方教育事业如何,关键在于是否建立起教育的核心支柱,即是否拥有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业务素质高、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创新精神以及将这种理念和精神变成教育教学行为的教师队伍。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定期走访学校,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状况,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兴奋点”和出成绩的“闪光点”,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2.加强舆论宣传,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教育事业是关系千家万户、服务于全社会的神圣事业,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和教育部门一起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和宣传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要有计划地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尊师重教的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战略地位和我市教育教学各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宣传教育战线上敬业奉献、为人师表的模范教师和先进事迹等等。今年,全国将隆重庆祝第20个教师节,教育系统将开展以“光荣的人民教师”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建议我市九月份,结合教师节举行的各项庆祝活动,在全市开展尊师重教宣传月活动。举办尊师重教论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参与教育的良好氛围,使教师真正成为受人尊重、令人羡慕的“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3.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中小学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教师是中小学生智慧的启迪者,人格的影响者,肩负着培养人、塑造人的历史重任。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厚德方以载物。因此,必须将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为此,我们建议市政府和教育部门在师德建设上要认真抓好教育、制度和管理三项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师德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提升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精神品质。要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国家颁布的《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省、市制订的有关法规等,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教育观,增强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建立鼓励教师教有创新、学生学有发展的“评教体系”和“评学体系”,大力表彰师德高尚的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坚持实施师德建设长效管理,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应予批评教育乃至行政处分。
有偿家教问题是当前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研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正确地加以引导,禁止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家教。
4.抓好继续教育,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未来教育面临最大的挑战不是技术、不是资源而是教师的综合素质。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依法履行组织管理教师继续教育的职责,构建开放式的教师素质提升平台。充分利用国家“教师网联”所提供的优质资源,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安排和组织教师培训,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的培训体系。通过教育部门的集中培训、教研科研的活动培训、立足岗位的校本培训等方法,促进教师教育思想的“刷新”、知识结构的拓展、能力结构的激活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领军人物。提高我市的教育教学质量,需要造就一支规模大、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教师队伍。要认真作好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工作,为他们的业务提高创造学习条件,如以教研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为轴心,各部门分工合作,构建骨干教师培训体系。启动“名师工程”,鼓励教师拔尖。强化科研意识,做到科研上有成果,教学上有质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素质教育中的骨干带头、示范辐射及指导作用,带动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
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决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费为补充的原则,全方位地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投入的力度,不得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交统筹费。各级政府要完善教育规费征收和使用机制,按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基数,足额征收,专款专用。加大对教育规费的监管力度,促使教育经费真正归位使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应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列入财政预算,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按教师工资总额的2.5%安排,确保教师继续教育有相对稳定、长期的专项经费。各地要切实落实我市出台的学历进修、培训等费用报销、奖励的有关政策。在继续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同时,要认真治理各种对教育的乱收费,建议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管理,控制部门和单位对学校的检查和收费。
5.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富余人员和不称职人员的转岗分流工作
进一步积极稳妥地做好教师队伍中富余人员和不称职人员的转岗分流工作,应列为当前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句容市学习外地经验,已出台了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离岗退养的实施意见,对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教师,办理了提前离岗退养手续;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在实施过程中,得到广大老教师的认可。扬中市和丹徒区也将出台富余人员分流办法,腾出岗位,吸纳新生力量,以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建议市政府根据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疏通人员出口渠道,实现教师队伍的良性流动。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按需求和教师资格条件控制外系统人员和非教学人员调入。针对我市教师队伍编制上存在的结构性问题,逐步压缩小学师资队伍,适度增加初、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在生源高峰期间,要避免盲目增人,防止生源高峰过后超编。
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教育系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使其具备师资“蓄水池”的功能,开展政策咨询、转岗培训、人事代理、人事托管等服务工作,鼓励落聘人员跨学校、跨地区、跨行业流动,实现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
为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教师资源的使用效益,扬中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教师流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凡是评高级教师职称的,必须有3年农村教学经历,目前已有20多名教师到农村任教。外地也有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等方面的经验。建议全市可运用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引导超编学校教师调整充实到缺编学校任教,城市超编教师调整到农村和边远地区任教,促进师资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育的均衡发展。
6.保障教师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待遇
《教师法》是国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法律,各地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根据《教师法》和有关规定,凡是教师应该享受到的权益和待遇,必须认真落实到位。要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要按时足额发放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工资性住房补贴。根据我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积极建立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关心教师身体健康,组织教师进行体育锻炼,各辖市区要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因地制宜安排教师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以不断提高教师的健康水平。要保证中小学教师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及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注重发挥教师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
在事业留人、机制留人的基础上,要重视感情留人和待遇留人。对教师要实施人本管理,彰显人文关怀。尊重教师的合理需要,开发教师的潜能,将教师的事业心和成就欲融入到学校的发展中,将教师个人发展目标和学校发展目标融为一体,逐步形成“事业发展我发展,学校发展我提高”的局面,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当前,既要重视教育的外延发展,对学校的硬件建设作必要投入,更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走内涵发展之路,注重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稳定骨干教师队伍。人才是最重要的因素,切实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工作顺心、在校安心、教学尽心、生活舒心,也就真正留住了教师的心。建议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按财政增长水平,逐步提高教师的待遇。尤其要重视采取措施,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农村和区属学校教师的福利待遇,让教师的“身价”有增无减,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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