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龙岩市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企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转发龙岩市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企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06〕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农办制定的《龙岩市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企联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龙岩市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企联动实施方案

(龙岩市农办)

为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农业组织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方针,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新农村建设试点开展村企联动共建,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实现兴村富企、村企共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联动原则

1、量力而行。尊重企业和村意愿,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实力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发展一个产业就发展一个产业,能发展一个产品就发展一个产品,能支持一项基础项目建设就搞好一项基础项目,做到建一个成一个,使农民群众和企业真正得到实惠。

2、务求实效。村企联动不能搞成形式,要落实到一个个具体项目和事情上,要充分利用企业之所长,尽村之所能,选准切入点,相互磋商支持,办成事,出成效,努力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3、互利共赢。坚持企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优化信息、技术、管理、资金、劳力、土地等要素的配置,既为企业发展又为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实现村企互利共赢。

三、联动内容

(一)龙头企业

1、结对共建。每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与一个以上的村结对联动。原则上联动村要与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相结合。龙头企业与联动村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互访,互通情况,共谋发展对策。

2、培育联动村主导产业。龙头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结合当地资源和特色,依托自身的品牌、技术、市场等优势,通过技术推广、生资供应、质量控制、资金支持、信息服务、培训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村发展“一村一品(业)”,逐步培植成专业村、特色村。

3、在联动村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通过保护价收购农产品,赊销或优惠提供主要生产资料等形式让利给农民。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可采取对合同农户提供信贷担保、统贷统还,建立风险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使联动村的农户得到实惠。

4、吸纳联动村劳动力就业。龙头企业要优先安排联动村的劳动力到本厂就业。

5、支持和帮助联动村搞好公益事业。龙头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行,积极支持和帮助联动村修建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

(二)联动村

联动村要切实从企业和农户双方的利益出发,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

1、支持帮助企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粗加工基地。协调好生产用地,做好宣传发动,严格按照企业生产操作规程安排组织好生产,为企业提供优质农产品,并维护好产品安全。

2、组建好为企业和农户服务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调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调解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农户和龙头企业互动双赢。

3、帮助组织本村劳动力参加龙头企业举办的生产、加工、流通等技术培训,介绍推荐到龙头企业就业。

4、筹划并组织好龙头企业支持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农办、龙头企业和联动村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村企联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新农村建设村企联动在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村企联动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县(市、区)农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村企联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主动提供服务,加强协调组织。

(二)服务指导,政策扶持。各县(市、区)农办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村企联动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启动结对子,检查指导他们联动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对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并作出较大贡献的龙头企业,在下一年申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市级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和资金上给予项目优先、资金倾斜。

(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农办要深入联动龙头企业和村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开展的具体做法和经验,通过召开会议和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推动此项工作,努力为村企联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农办要迅速启动村企联动工作,于10月底前将龙头企业与联动村结对共建名单报市农办综合科。年终对新农村建设村企联动工作进行阶段总结,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市农办综合科(联系电话:232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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