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牡丹画精品展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牡丹画精品展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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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牡丹画精品展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7〕20号2007年2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挖掘、宣传洛阳牡丹文化艺术人才,繁荣牡丹艺术品市场,打造洛阳牡丹文化品牌,河南省第25届洛阳牡丹花会期间,我市将举办洛阳牡丹画精品展、牡丹摄影作品展、牡丹书籍展、牡丹奇石展等系列活动,现将《洛阳牡丹画精品展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牡丹画精品展系列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调动文化艺术界的积极性,繁荣洛阳牡丹艺术品市场,打造洛阳牡丹文化品牌,宣传洛阳,建设特色突出的文化强市。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洛阳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文化局和洛阳市美术家协会承办。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全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李秋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建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局局长)
王绣(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成员:林春芳(市文化局副局长)
袁广生(市图书馆馆长)
胡明扬(市图书馆支部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林春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3935219。
三、活动内容
(一)洛阳牡丹画精品展
1,参展条件:省级以上美协会员,从事中国画创作的洛阳籍或在洛工作的画家。
2.参展作品内容:以牡丹为题材,格调高雅,具有一定艺术品位的中国画(工笔、写意)。
3.参展作品要求:作品规格统一为4尺整宣,不需装裱,展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参展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所有参展者,每人需报送作品1—2件,并附200字左右个人艺术简历(打印成稿)。
4.参展办法:
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市直单位可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分别设立报名点,负责本辖区的报名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在此基础上,每个县(市、区)推荐10—15幅优秀作品,于2007年3月25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市图书馆,联系人:李娅、江辉。电话:63935219)
5.评审和奖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拟参展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选100幅精品。展出作品由市政府收藏,并由市政府颁发收藏证书,其他作品退还本人。
6.展览时间:2007年4月中旬
7.展出地点:市图书馆
8.截稿日期:2007年3月25日
展出期间,将组织我市知名画家进行现场作画和义卖活动,义卖收入用于发展我市文化事业。
(二)牡丹艺术品系列展
为开发牡丹艺术精品,牡丹画精品展期间,将同时举办以牡丹文化为主的牡丹摄影展、牡丹书籍展、牡丹画册展、牡丹奇石展等活动。
1.展览地点:市图书馆
2.展出时间:2007年4月中旬,与牡丹画精品展同时进行。
3.参展办法:各县(市、区)统一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做好参展工作,于3月20日前将参展情况(500字左右,打印成稿)报组委会办公室(市图书馆,联系人:李娅、江辉。电话:63935219),由组委会对各县(市、区)参展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参展对象。报送展品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制定各自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落实责任,于3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组委会(电话:63919715传真:63919715)。
2.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参加竞买精品牡丹画活动,支持我市文化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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