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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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3-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宁政[20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编制更好衔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国务院决定于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闽政[2004]4号)精神,现将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掌握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明确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等。
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四、加强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负责地组织和实施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和市计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和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调。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搞好普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于2004年3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五、确保普查经费的落实
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经费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闽政[2004]4号)精神,这次经济普查所需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决不能因为普查经费的短缺或不足而影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六、坚持依法普查
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普查。各被调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经济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干扰经济普查工作的,或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要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广泛开展普查的宣传和动员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社会系统工程。这次普查涉及全市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范围之广、难度之大是以往历次普查所没有的。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附件: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宁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十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傅贤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姚更青(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少云(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游扬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智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副主任)
周敦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陈水金(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缪绍炜(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光鸿(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垂尧(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承春(市科技局副局长)
林生钦(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乃云(市交通局副局长)
林兴元(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逸洲(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青山(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陈伯寅(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张茂先(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卢渊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向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郭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郑寿明(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
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马少云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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