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博物馆2012年度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博物馆2012年度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做好博物馆2012年度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推进博物馆年度检查、备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就做好博物馆2012年度检查、备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依据《博物馆管理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博物馆,均应参加2012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一)博物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馆章程的情况;
(二)博物馆藏品、展览、人员、机构变动情况;
(三)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开放服务工作情况;
(四)博物馆安全工作情况;
(五)博物馆财务管理情况。
三、年检程序
(一)凡参加年检的博物馆,应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年检管理信息系统”(域名为:bwg.sach.gov.cn)注册用户登录帐号,用户名应为博物馆的正式、规范的中文名称。
(二)博物馆完成注册并成功登录系统后,在线填报《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表》和提交博物馆年度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等年检材料,并将在线打印的《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表》一式3份,连同纸质版的博物馆年度工作总结、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年检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提交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
(三)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通过统一配发的登录帐号、密码登录“博物馆年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年检材料的初审,并将各博物馆提交的纸质版《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表》(需加注初审意见)及其他年检材料,于2013年4月30日前提交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四)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登录“博物馆年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的年检材料审核、填写年检结论和审核编号(审核编号将作为国家文物局编制《博物馆名录》的排序依据)及提交本省(区、市)《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备案表》、《2012年度博物馆增减变动情况表》、《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工作情况报告》等年检材料,并将在线打印的《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备案表》、《2012年度博物馆增减变动情况表》、《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于2013年5月31日上报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备案。
(五)我局将对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上报的年检结果进行汇总,编制、发布《2012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
四、年检结论和审查标准
(一)博物馆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博物馆在2012年度遵守博物馆管理法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正常向社会开放,无违法行为,无安全事故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三)博物馆登记名称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年检结论不得确定为合格;
(四)除依托历代墓葬、遗址、历史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而建的博物馆之外,展厅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年检结论不得确定为合格;
(五)博物馆有违反博物馆管理法规的情形,情节较轻且及时补救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六)无正当原因,国有博物馆在2012年全年向社会开放时间少于300天,民办博物馆少于240天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七)博物馆在2012年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影响轻微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八)博物馆已不具备《博物馆管理办法》规定成立条件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九)博物馆逾期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五、年检监督
(一)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博物馆,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责令其限期整改的通知同时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法人登记机关;
(二)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的博物馆,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撤销同意其成立的审核意见,并由相关行政部门撤销其法人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表》
2.《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备案表》
3.《2012年度博物馆增减变动情况表》
4.《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表》填写说明
联系人:
1.年检业务工作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支小勇、李晨
电话010-56792098,传真010-56792096,手机18910881262、1381152238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系统技术支持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仇岩、程海军
电话010-84637279,传真010-84637279,手机1390116496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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