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金属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金属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2〕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规范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金属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培训班”,开展金属类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分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两个阶段,包括:文物保护基础知识、标准化基础知识,金属类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写规范,病害分析检测技术,保护修复技术等。在实践操作阶段,针对具体文物实例,由教员指导学员完成文物修复方案的编制,并由学员汇报、专家评审,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取得相关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资质青铜器、铁器类业务范围的单位的技术骨干。

本次培训班计划培训人员60人。

三、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班由中国国家博物馆具体承办,山西博物院协办。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年5月27日至2012年6月6日,培训地点在山西博物院附近的国土宾馆(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3号,0351-61640886164098)。报到日期为5月27日全天。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由国家文物局予以部分补助。

六、其它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于5月11日前反馈至中国国家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中心。

(二)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三)学员培训时请携带相机、笔记本电脑,并请带一或两份相关的文物保护修复方案(不限金属),便于点评。

五、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成小林010-8789563613671298133

刘薇010-8789559813810855062

传真010-8789560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248号国家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中心

邮编:100079

附件:1.“金属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培训班”日程安排

2.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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