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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截止到2010年9月26日)
|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截止到2010年9月26日)
2010年09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公司已终止从事进出中国港口的无船承运业务,交通运输部已退还其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及其利息,注销其提单并收回《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这些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从事无船承运业务。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文档附件:
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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