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贵州商学院的函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发函[2015]83号
颁布日期:2015-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贵州商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5]8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在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贵州商学院的函》(黔府函〔2014〕19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贵州商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2011731;同时撤销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贵州商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你省政府承诺“省级财政在未来5年内再为该校统筹安排专项建设资金3.75亿元”、贵州省商务厅“自2014年起连续五年统筹安排各项专项资金5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该校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发展等方面”的有关措施,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4个本科专业,即:物流管理、国际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结合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引导学校按照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贵州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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