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地情资料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地情资料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秘〔201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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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地情资料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1〕39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收集和保存地情资料,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地情资料,为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同时为淮北市方志馆开馆作好筹备工作,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地情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志书类:县(区)志、乡镇志(含村志)、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学校志及各类专志;志书的手稿、打印稿、送审稿以及付印时定稿的备份或光碟。
(二)年鉴类:县(区)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企业年鉴及各类专业年鉴;以及付印时定稿的备份或光碟。
(三)地情著述类:各级各类地情书籍、资料汇编、图片等,以及付印时定稿的备份和光碟。
(四)其他地情资料:
1.各级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各行业协会、各企业所编印的党史、组织史、文史资料、统计资料、论文集、资料汇编等。
2.涉及淮北市内各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文字资料和音像资料。
3.个人著作,包括正式出版和非正式出版的关于记述与研究淮北市的各种著作(包括字画)及手稿。
(五)委托搜寻、寻价代购的地情资料:历代族谱、家谱和新修族谱、家谱;历代淮北市地方名人的传记、著作、手稿及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
二、征集数量
(一)各类志书每种5套。
(二)各类年鉴每种5套。
(三)地情著述类每种2套。
(四)地情资料每种1—2套。
三、奖励方式
(一)凡无偿捐赠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地方志办公室颁发收藏证书,并享有该办所藏资料的优先查阅权和利用权。
(二)对个人捐赠旧志、旧族谱、家谱和有价值资料的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现金奖励。
四、征集时间
为做好淮北市方志馆布展工作,首批资料上交时间定于2011年5月20日至6月15日,此后每年的12月为资料集中上交时间。重要资料可随时上交。
五、联系方式
市地方志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张红联系电话:3198832)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