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政办〔2011〕23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1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同城共管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六安中心城区“八街、一乡、一区”范围内,建立领导机关包片、市直单位包路段、区直单位包社区和业主单位门前三包的文明创建包保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城市管理格局。根据六安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包保内容和标准
(一)市政设施管理
1、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洼、裂缝、隆起、溢水等。
2、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完好。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应当保持畅通,无窨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街道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现象。
4、路灯、供电、邮政、通讯、人防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无零乱、废弃杆线,无乱涂写、乱张贴等违章现象。
(二)市容市貌管理
1、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现象。
2、主次干道两侧无出店经营现象,摊群点规范有序,不得占道清洗车辆,取缔露天废品收购点。
3、无违章占道摊点、店外设摊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现象。居民楼房和阳台屋顶应当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挂衣物等现象。
4、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破损、残缺等,美化亮化设施完好,并按规定开启。
(三)环境卫生管理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达到“六净五无”标准,清除城区存量垃圾,消除死角死面。配套必要的垃圾收集设施,废除开放式垃圾池。
2、垃圾筒及时掏清,外观整洁。
3、实现垃圾袋装化,定点、定时倾倒垃圾。垃圾中转站(点)内垃圾日产日清,内外整洁。
4、垃圾密闭运输。
5、公厕标识明显,内外整洁,专人看管,卫生基本达到“五无”标准。
6、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基本达到“六净五无”标准。
(四)建筑工地管理
1、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围墙高度:主干道不小于2.2米、次干道不小于1.8米,并符合美化亮化要求。
2、施工工地出入口要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3、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4、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水污染周围环境。驶出场地的车辆应保持整洁。
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废物,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
6、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7、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
(五)装修垃圾管理
1、室内装修
(1)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袋装清运,废弃木材应扎成捆,自行清运,倾倒在城管局指定的场所或委托市环卫处清运,禁止偷倒乱倒。
(2)严禁从窗户和阳台处向外抛洒装修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严禁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装修垃圾。
(3)严禁占道存放水泥、砂子、红砖和其它装修材料。
2、室外装修
实行围挡作业。
(六)园林绿化管理
1、建成区范围内游园绿地无垃圾、杂物、杂草,公园、游园水面无漂浮物,园内道路无破损,设施油漆无剥落。
2、草坪、植被修剪、补植及时,无露土,无明显病虫害。
3、乔木无缺株、无倾斜、无枯枝、无死树、无扣绳挂物、无明显病虫危害。无影响城市管线和危害人身、房屋安全的枝条。
4、无乱砍伐、攀折树木、损毁花卉、乱占绿地、乱刻乱画等破坏绿化和公共设施的行为。
(七)违法建设管理
杜绝增量,消减存量。
(八)交通管理
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
2、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公交车进站、出租车定点停靠,工程渣土车定时、定线、全覆盖上路行驶,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现象,灯控路口遵章率达到国家文明城市标准要求。
3、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类交通设施整洁完好,交通标志、标识定期粉刷出新。
4、公交站台、候车亭、调度站等设施整洁、完好,按标准规定配备环卫设施。
5、汽车站、火车站及公共广场管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九)市场管理
1、出入口和临街门面无出店经营、无拉棚搭盖、无游商占道,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市场内部经营有序,卫生保洁及时,商品摆放整齐。
(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1、建成区各类住宅小区(含单位生活大院)管理服务责任主体明确,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下水道畅通,无积水,化粪池无外溢现象。
2、公共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放、乱贴写、乱拉乱挂,无违章饲养禽畜现象,无破墙开店,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无违规装修。
3、绿化管理良好,无乱种植蔬菜行为,无未绿化的空地。
4、居住小区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老式住宅安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5、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无因管理不善造成危旧房屋倒塌事故。
6、群众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满意率85%以上。
(十一)门前三包管理
1、“门前三包”是指:
(1)包卫生:实行垃圾袋装化,门前及庭院内外无垃圾纸屑、污水污物。
(2)包秩序:无出店经营、无游商摊点占道,无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门头标牌设置规范、临街建筑物外无乱晒乱挂。
(3)包绿化:爱护门前绿化乔木,树上无拴绳晾衣物、树下或绿化带内无倒油水、污水、腐蚀性液体等现象。雪天及时清除树冠积雪。
2、组织“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居民与市城管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对责任单位和居民“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落实不力的督促改进。对经过督促仍未达规定标准的,及时向城管部门提出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警告、限期改正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十二)夜景亮化管理
按规划建设亮化设施,按规定做好控制、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亮化正常,无断字缺亮现象。
(十三)出殡管理
车辆就近快速驶离建城区,沿途不撒冥纸、不放鞭炮(包括空气炮)。
(十四)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晚间22:00至次日6:00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除外。
(十五)其他事项管理
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和要求施行。
二、包保时限
暂定2011年4月至2013年12月。
三、包保片区划分及责任
(一)片区划分
把中心城区按属地划分为10片,即“八街、一区、一乡”。八街:西市、东市、中市、鼓楼、小华山、望城、清水河、三里桥等8个街道;一区: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乡:平桥乡(城区部分)
1、中市街道(市委办公室牵头)
2、鼓楼街道(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牵头)
3、东市街道(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4、三里桥街道(市政协办公室牵头)
5、望城街道(市军分区政治部牵头)
6、西市街道(市委组织部牵头)
7、小华山街道(市委宣传部牵头)
8、平桥乡(市政法委牵头)
9、清水河街道(市纪委办公室牵头)
10、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管委办公室牵头)
(二)片区责任
牵头单位责任:督促、检查和指导责任片区落实管理任务,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包保的各成员部门、单位开展争创“市容环境示范街”和“环境改善示范社区”活动。
四、包保路段划分及责任
(一)市直部门、单位包保路段划分见附件1
(二)路段责任:
1、管理责任:管理内容和标准见本方案。
2、报告责任:包保路段责任单位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需要专业机构或专业部门解决的事件、部件,要及时向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报告,由中心派遣解决并反馈责任单位。包保责任单位要继续跟踪报告事项的落实情况。
3、争创责任:开展争创“市容环境示范街”活动。
4、协调责任: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
5、配合责任:配合城管部门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6、考评责任:依据上报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案件落实情况和收集的居民意见,对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和管理责任单位进行考评。
五、包保社区划分及责任
(一)区直部门单位包社区(村)
区属部门单位包保社区(村)由区政府确定、区政府总揽,并对市城管委负责。
(二)包保责任
1、管理责任:管理内容和标准见本方案。
2、报告责任:包保路段责任单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需要专业机构或专业部门解决的事件、部件,要及时向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报告,由中心派遣解决。包保责任单位要继续跟踪报告事项的落实情况。
3、争创责任:开展争创“环境改善示范社区”和“零违建社区(村)”活动。
4、协调责任: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
5、配合责任:配合城管部门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6、考评责任:依据上报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案件落实情况和收集的居民意见,对监督指挥中心和管理责任单位进行考评。
六、专业团队的服务责任
市城管局整合系统内城管执法和环卫、市政、给水、排水等公用事业的人力资源,组成60个10人左右的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由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队,对应一个路段和一个社区,负责配合包保责任单位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处理和环卫、市政、给水、排水等城市基础功能的应急处置。
每个社区居委会招聘2名城管志愿者,负责市容巡查和轻微违规行为劝导管理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1年1月20日—3月20日)
(二)宣传发动(2011年3月20日—3月31日)
(三)集中整治(2011年4月1日—8月31日)
(四)达标验收(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30日)
(五)巩固提高(2011年10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六)长效管理(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八、工作机制
(一)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成立六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性规划、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第一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市长担任。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局长兼任主任,组织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有关事项。由市文明办、市政府督办室和市城管局组成督查考评办公室,文明办主任兼任考评办主任,负责对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督查考评工作。各区也要成立城市管理领导机构及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区直包保单位和所辖街乡的城市管理工作,配合市包保责任单位开展工作,配合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工作。中心城区八街一乡要确定分管领导,实行街、乡文明办加挂城管办牌子,合署办公,承担辖区内日常城市管理工作。
(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包片的牵头单位责任领导每周带领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明查、一次暗访、一次点评,暗访的问题和点评的内容要有记录。
2、包路段、包社区责任单位要按照谁包保谁负责的要求,与社区居委会实行责任捆绑,动员社区、单位、居民投身城市管理,形成人人参与管理、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包保路段和社区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相对固定2-3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每天上午8:00—9:30深入包保的路段和社区,现场检查、解决和上报城市运行中的各类问题。
3、构建包保管理的责任监督机制
(1)包保责任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评,占6分,包保责任单位同时是数字化城管网络成员单位的,目标考评分值合并计算,取平均值。
(2)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发动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
4、街道(乡)要落实城管办工作经费,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2-3名兼职人员。
5、街道(乡)和社区(村)要在各包保责任单位的指导下,发挥属地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摸清底数,按城市管理事项归类,建档成册,留存联系电话。
(2)逐户登门,送发市民手册(有宣传栏的地方要常年张贴)。
(3)各社区要在主出入口每月集中宣传一次,街、乡要在辖区内主干道人流密集的地区每月集中宣传一次。
(4)环境卫生实行8:30报告制。
(5)辖区居民死亡、灵棚位置、出殡日期、绕城线路、殡葬服务公司等信息要及时掌握,并告知其家属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不听劝告的,要提前上报市城管局。
(6)对辖区居民乔迁等信息要及时掌握,并告知其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不听劝告的,要及时上报。
(7)负责巡查、发现、登记、上报违法建设,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包保范围内所辖社区、村委会要确定一名专(兼)职信息员,制定工作措施。街道(乡)建立违法建设信息台帐制度和街道(乡)、社区(村)零违建月报制度。社区、村委会要在1小时内上报所在街道(乡),街道(乡)建立违法建设台帐,对社区(村)上报的违法建设信息准确记录,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城管局。
(8)市财政每年预拨每个社区(村)奖励经费1万元。
九、监督考评
(一)包保责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考评数字城管网络成员单位。
1、包保责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对通过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数字化城管网络成员单位处理的问题,根据《六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暂行办法》,按月对数字化城管网络成员单位进行百分制计分。(1)工作量30分:以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统计的网络成员单位平均案件数为基数,在平均数上下各50%幅度内得25分,超平均数50%得30分,低于平均数50%得20分;(2)结案率20分:结案率乘以20;(3)按时结案率50分:按时结案率乘以50;
2、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对网络成员单位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100即为群众测评得分。
3、1、2项得分各乘以50%相加后,为包保责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对数字化城管网络成员单位考评得分。
4、所有包保责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对某一网络成员单位考评平均分和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对该网络成员单位考评得分各乘以50%再相加,为该网络成员单位的最终考评得分。
(二)包保责任单位考评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由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包保责任单位对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100为测评得分,测评得分和数字化城管网络成员单位平均得分各乘以50%相加,为对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最终考评得分。
(三)专业机构考评包保责任单位的包保路段和社区。
市文明办牵头,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配合,专业研究机构或其它第三方参与具体实施对包保责任单位包保的路段和社区进行考评。
(四)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考评包保责任单位。
市、区文明办牵头,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对包保责任单位开展满意度调查。
(五)市城管局考评社区(村)违法建设监督管理情况。
辖区内全年未发生违法建设或发生后按规定上报并拆除,没有新增违法建设,即为零违建社区(村)。市城管局对街道(乡)、社区(村)的违法建设监管情况进行考评。
(六)违法建设查处管理情况按月考评,其它考评事项按季度考评,考评结果每季度公布一次。
十、奖惩措施
(一)示范社区、示范路段且在测评中群众满意度85%以上的包保责任单位各奖励1万元;合格社区、合格路段且群众满意度70%以上的包保责任单位各奖励0.5万元;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其单位年终岗责考评中创建工作部分实行一票否决。
(二)奖励示范社区居委会2万元;奖励合格社区居委会1.5万元;不合格社区所在的街道(乡)主要负责人要面对媒体,拿出整改措施。
(三)街道(乡)所辖社区和路段全部为环境改善示范社区和市容环境示范路段的,命名为城市管理示范街(乡),奖励5万元。
(四)对60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村),全年零违建的,奖励0.5万元;60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之外、12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以内的社区(村),全年零违建的,奖励1万元。
(五)年度考评市容环境和违法建设监督管理不合格社区(村),市财政预拨的奖励经费从区财政扣回。
附件1
市直部门、单位包保路段划分
序号
路段
名称
起讫点
包保责任单位
包保单位
责任人
城管局
联系领导
科室联系人
1
皖西路
淠河东路—解放路
市发改委
胡恩泽
姚斌
解放路—梅山路
市工商局
梅山路—淠望路
电信六安分公司
淠望路—五里墩大桥
省淠史杭管理总局
五里墩大桥—安丰路
市交通局
安丰路—东城路
市物价局
东城路—经三路
市司法局
经三路—皋陶墓
市烟草专卖局
2
人民路
解放路—梅山路
市粮食局
刘斌
聂贵廷
梅山路—新河西路
中国人民银行
3
梅山路
312国道—梅山南路桥
市文广新局
梅山南路桥—大别山路
市旅游局
大别山路—人民路
联通六安分公司
人民路—皋城路
农业银行六安分行
皋城路—光明路
市财政局
光明路—解放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解放路—刘园路
市安监局
4
解放路
火车站站前广场
六安火车站
丁以美
屈涛
火车站前立交桥—解放南路桥
市武警支队
解放南路桥—大别山路
市消防支队
大别山路—皖西路
金、裕安区武装部
皖西路—人民路
七里站部队
人民路—皋城路
市监察局
皋城路—梅山路
市教育局
梅山路—长安北路
市卫生局
长安北路—汽车北站
市审计局
汽车北站—污水处理厂
市经信委
5
皋城路
解放路—梅山路
市国土局
梅山路—长安路
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安路—正阳路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正阳路—经三路
市检察院
序号
路段名称
起讫点
包包责任单位
包保单位
责任人
城管局
联系领导
科室联系人
6
光明路
淠河东路—新河西路
市委党校
田兴全
杜继军
7
龙河路
梅山路—磨子潭路
市住建委
磨子潭路—将军路
市人防办
8
大别山路
梅山路—汽车西站
市公安局
汽车西站—西环路
市民政局
9
磨子潭路
312国道—大别山路
市城管局
张一鸣
崔玲
10
云露街
解放路—淠河东路
市水利局
11
长安路
解放路—皋城路
市商务局
皋城路—皖西路
市科技局
皖西路—淠望路
市气象局
淠望路—梅山路
市环保局
12
万佛路
梅山路—解放路
市城乡规划局
韩勤
张劲
13
佛子岭路
经三路—淠望路
市地税局
淠望路—解放路
市国税局
解放路—磨子潭路
市人社局
14
西环路
磨子潭路—窑岗嘴大桥
市农委
窑岗嘴大桥—新安大桥
市林业局
15
安丰路
312国道—淠河总干渠
市质监局
16
淠河东路
全段
市地方海事局
丁以美
屈涛
17
月亮岛环岛路
全段
皖西学院
18
南华路
全段
市统计局
田兴全
杜继军
19
南屏路
全段
市法制办
20
新河东路
全段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张一鸣
崔玲
21
新河西路
全段
市计生委
22
淠望路
全段
市体育局
胡恩泽
姚斌
23
河西景观大道
全段
市城管局
附件2
市容环境示范路段标准
1、建筑外观整洁美观。
2、沿街市容市貌达到“十无”(即无占道、无出店经营、无流动摊点、无违规户外广告、无乱堆乱放、无乱设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乱丢乱倒、无残污破损、无侵占绿地)。
3、沿街建筑(包括拆迁)工地,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4、清扫、保洁及时,环卫配套设施基本满足要求,无卫生死角、脏乱差地段。
5、规划设置的沿街摊群点规范有序,无出界经营现象。
6、报刊亭、公交车站(点)等设置规范统一,管理整洁有序。
7、车辆停放有序。
8、城管执法人员在管理市容环境示范路段内徒步执法、文明执法,奖惩到位。
9、责任单位每日定时上路,认真巡查,及时解决问题。
10、市容环境示范路段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落实。
附件3
环境改善示范社区标准
1、主次干道畅通,路面平整,人行道板、管道盖板完好。
2、市政环卫设施齐全,维护保养正常,垃圾袋装化,清运及时,始终保持社区干净卫生,不留死角。
3、绿化合理,亮化到位,美化和谐。能绿化的绿化,不能绿化的硬化;社区亮化合理,不留死角;同时做到美化和谐。
4、无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沿街建筑外观整洁、美观,商业门点、摊点规范有序。
5、重视环境、生态、资源的保护,社区内烟尘、废气、污水、废渣、噪音等控制处理达国家标准,珍惜自然资源,爱护文物古迹。
6、社区零违建。
7、出殡按规定无违规案例。
8、居民乔迁按规定无违规案例。
9、每月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参加“义务城管”活动。
10、积极为城管献言献策,每月不少于10条。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