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3】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报告》,《报告》标题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通过网站、政府公报和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本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还应在《报告》中体现《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办发〔2012〕254号)和涉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热、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要言简意赅,求真务实,篇幅不宜过长,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报告》(附电子版)上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并于2013年3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本部门网站公开本行政机关《报告》;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还应在本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各部门的《报告》。

联系人:唐彦龙

联系电话:0931-8772555

电子邮箱:gztyl@qqcom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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