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家福·幸福家庭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5〕25号
颁布日期:2015-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家福·幸福家庭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陇家福·幸福家庭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陇家福·幸福家庭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建设暨陇家福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庆阳现场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家庭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加快推进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的步伐。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陇家福·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甘卫家庭函〔2014〕41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为依托,在全市开展陇家福·幸福家庭示范市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人口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家庭是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当前,随着人口转变和社会转型,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家庭规模缩减,居住分散,独生子女家庭比例升高,家庭在婚姻、生育、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深入推进陇家福·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家庭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每个家庭过上幸福美好生活,为建设山川秀美、富裕小康、文明和谐幸福美好新陇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幸福城市·幸福家庭”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和信息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和项目,着力推动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三、创建目标及标准

(一)总体目标

在去年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和深入推进“陇家福”工程,重点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等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按照统一规划、群众参与、分步实施、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要求,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为依托,以推进“五大行动、五家同创”(宣传倡导行动,创建文明之家;中医养生行动,创建康宁之家;阳光计生行动,创建诚信之家;致富发展行动,创建小康之家;完善网络行动,创建幸福寓所)活动为抓手,巩固提高已建幸福寓所的建设水平,发展提高已创幸福家庭的创建质量,努力完成2015年全市40万户幸福家庭创建任务,2016年全市80%以上的农村人口密集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要建成1所具有示范化、带动力的陇家福·幸福寓所,力争2016年全市实现陇家福·幸福家庭示范市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健全有利于支持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建立完善“经济上扶助、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的关爱体系,使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家庭生活质量、生育质量和生命质量全面改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二)创建标准

幸福家庭创建紧扣“文明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主题,达到十条标准。一是守法和睦。依法办事,无违法违规行为,夫妻恩爱,婆媳和谐,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二是崇尚科学。学习应用科技,至少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三是生育文明。少生优生,优育优教,关爱女孩,消除性别歧视,持证生育,无政策外生育。四是健康向上。适龄儿童接受疫苗接种,户有村(居)民健康档案,全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健康教育和保健服务,身心健康,热爱生活。五是病有所医。参与新农合和大病救助等,疾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六是重视教育。子女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家教有方,无失学、辍学儿童,无文盲人口。七是生产发展。科技增收,发展产业,家庭至少有一项增收产业,人均一亩果园或两栋蔬菜拱棚,输出一名劳动力,多种经营收入占到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八是生活宽裕。家庭人均砖混结构住房面积达到20㎡以上,农村住户有自来水、有沼气、有卫生厕所、有洗浴设施,家居环境整洁美观,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九是明礼诚信。坚持正义,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诚信计生活动。十是政策落实。各项农村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计生“两户”家庭“特惠”政策享受到位。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宣传倡导行动,创建文明之家

1.倡导新型人口文化。坚持用新型人口文化引领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理念和正确的幸福观,弘扬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促进家庭发展与社会和谐。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家庭人口文化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倡导建立志愿者宣传服务队伍,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先进婚育观念,关注女孩生存环境,帮助女孩成长成才,持续开展对“两非”行为的依法打击整治工作。鼓励建设群众性人口文化社团,探索运用博客、微博、飞信、QQ等网络载体开展互动式宣传,繁荣人口生育文化。针对目标人群,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完善户内宣传资料,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群众卫生和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建设文明幸福之家。关注特殊困难群体,依托“幸福寓所”、“爱心超市”等阵地、家政服务信息平台以及基层协会会员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和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对“虐待老人、家庭暴力、拐买妇女儿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倡导和营造家庭和美、邻里和气、村社和睦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中医养生保健行动,创建康宁之家

1.积极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普及生殖健康、艾滋病防治等医疗卫生知识,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降低非意愿妊娠发生率;继续开展乳腺癌、宫颈癌“两癌”免费筛查、救助,幸福家庭户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蓝氧治疗仪、“两癌”筛查实现全覆盖。继续深入开展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康检访视、跟踪随访、优生优育、妇女病普查“五进”家庭便民服务活动,定期组织适龄人群开展青春期知识、性健康知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教育,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妇科病普查率达到60%以上。

2.着力打造中医养生保健品牌。以“新家庭计划——家庭能力提升项目”、“村级三件事”示范工作为载体,积极融合卫生计生健康保健项目,抓住全省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和建设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的有利时机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养生、保健、改善亚健康状况等方面的独天优势,着力打造中医养生保健品牌。各县区要借助旅游景点,积极发展中医养生养老服务产业,建设一批创意新、起点高、功能完善、设施先进、服务高端的度假养老中心和养老基地,有条件的县区要在旅游景区建立中医养生馆,为游客提供中医足疗、针灸、推拿按摩、拔火罐、刮痧等服务,餐饮上注重山药炖鸡、炖羊等养生饮食,为广大游客提供新型的观光体验旅游产品。各县区要发挥当地中药材优势,结合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围绕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生态旅游等,打造以中医药为特色的健康保健品牌,提高家庭健康保障水平。

3.大力倡导健康保健理念。组织开展各种家庭保健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宣传、教育、管理和指导,积极整合利用好乡村“健康文化墙”、计生宣传栏、人口文化广场(大院)、婚育学校等宣传阵地,引导计生家庭广泛树立“大健康”、“健康第一”、中医药“治未病”以及育龄妇女全程保健等理念。普及公共卫生科普知识,做好应急、防病、残疾预防等健康促进工作,倡导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注重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帮助和引导家庭成员及早走出心理阴影,尽早融入社会生活。

4.努力拓展健康服务渠道。开通计生特困家庭就诊绿色通道,免费提供健康体检、咨询等服务,探索建立针对计生特困家庭的医疗契约服务制度。拓展计生家庭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计生家庭提供日间照料、全托、半托、护理等服务。积极开发针对独生子女家庭的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高风险防御能力。优先对计生家庭“两后生”(农村未考入大、中专院校的高中、初中毕业生)和中专毕业未就业者,进行中医保健、推拿、按摩以及月嫂、育婴师(员)等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计生家庭健康从业人员就业能力。

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各种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以“中国健康知识传播激励计划”项目为载体,以人口文化广场为阵地,积极开展太极拳、广场舞等健身活动,着力打造群众健身活动品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健康生活理念,开展健康参与活动,陶冶情操,娱乐身心,提高整体健康素质。

6.建立健全家庭健康档案。为农村计生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将农村“两户”家庭列为重点人群。建立农村计生特困家庭健康联系人制度,确定专职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定期入户随访。依托健康档案重点加强对农村“两户”家庭五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终末期肾衰和白血病)的干预和管理,有针对性地指导做好健康教育、医疗、保健和康复等服务。

(三)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创建诚信之家

健全诚信计生长效机制。鼓励育龄群众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防止意外怀孕,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坚决杜绝多孩生育。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文明执法,落实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和便民办证十项措施。构建“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诚信计生长效机制,幸福家庭户全部达到诚信计生标准,群众对诚信协议内容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大力推行村务和政务公开,扩大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等,广泛开展“育龄群众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人口计生内部“下评上”等评议活动,群众对计划生育综合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开展致富发展行动,创建小康之家

1.完善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体系。加快利益导向示范区建设成果,全力实施“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区)各级对农村计生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完善制度,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加大力度,健全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确保计生家庭在农村低保、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扶贫开发、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的“特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2.建立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关怀机制。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大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切实落实相关扶助政策,制定具体扶助措施,拓展扶助方式方法,建立并落实“一对一”帮扶机制和定期慰问关怀制度,帮助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帮助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形成扶助关怀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长效机制。

3.探索计生家庭社会关怀模式。加大对计生家庭的社会关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作用,针对空巢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女童等,以基金、项目等形式,提供养老照料、子女成长、健康保障等帮助,形成关怀扶助计生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依托计生协会,开展一系列帮扶救助活动,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创造条件,支持发展生产、就业创业、勤劳致富、增加收入,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真正的幸福。

4.实施计生家庭致富发展计划。加大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相关部门惠农政策的有效衔接,整合各方面资源,精心设计和打造针对计生家庭致富发展的项目计划,提升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发展能力。抢抓国家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政策机遇,在扶贫开发、农田水利建设、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乡村道路等项目建设上,优先向“陇家福”工程创建示范圈、带、点的倾斜。

(五)开展完善网络行动,创建幸福寓所

1.加强阵地建设。以社区和村级为基本单位,建设集家庭健康、家庭服务、关爱照护、养老照料、教育培训、宣传咨询和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幸福寓所,为城乡家庭特别是计生家庭提供标准化、个性化、多样化的综合服务。要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以社区和村级计生办公室、计生服务室、卫生室等为基础,采取改造完善、拓展整合、新建重修等方式建设幸福寓所。要求设置办公桌、电脑、娱乐和避孕药具专柜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开办“爱心超市”、“爱心餐厅”和“爱心菜店”、“爱心药房”等便民设施,为计生家庭提供优惠等特色服务。2015年底,全市70%以上的农村人口密集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要建成1所具有示范化、带动力的陇家福·幸福寓所。2016年底,全市达到80%以上。2015年幸福家庭创建要达到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家庭的80%。2016年实现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全部达到“幸福家庭”标准。被评选的幸福家庭户大门上要有幸福家庭的规范牌子。

2.拓展服务内容。根据家庭需求,针对不同人群,通过面对面、服务热线、网络载体等形式,开展婚前指导、孕前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生殖保健、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健康咨询指导等个性化服务项目。为老年人群提供身心健康咨询指导,为退出育龄期妇女及时终止避孕措施;为新婚家庭和再生育家庭,开展免费婚前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蓝氧治疗仪治疗;为青少年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提高青少年对性与生殖健康的认识水平;为留守儿童、空巢家庭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为新生儿家庭开展儿童早期教育;为伤残特殊人群,开展特色服务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各县区要成立幸福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彰显特色。积极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融入现代城镇、美丽乡村、和谐社区建设,大力宣传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切实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树立品牌。

(三)健全队伍,提升素质。配齐配强各级计生服务站所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职业化建设,满足服务需要;实施计生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干部队伍;积极组建专兼职“志愿者服务队伍”,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

(四)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各县区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总结。要坚持动态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了解掌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根据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查漏补缺,推进创建活动稳步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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