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陇南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0〕74号
颁布日期:2010-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陇南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

陇南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年,做好公共机构各项节能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构建资源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化认识,扎实安排,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积极推进,确保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要求,以节能降耗为目标,以强化舆论引导为抓手,以节能改造和日常管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管理体制为保障,努力实现节水、节电、节油及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能耗分别比2009年下降5%的目标,基本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进一步做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典型单位、个人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节能知识竞赛、节能征文评选等活动。编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资料,制作节能宣传图片。组织县区公共机构节能专业技术人员和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参加省上开展的集中培训活动。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监管有力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争取尽快成立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充实节能工作联络员队伍,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使联络员切实担负起传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信息,交流节能优秀经验和良好做法,提出改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职能。

三、强化管理措施,夯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一是切实抓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要求,完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管理制度,把统计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不断改进统计手段和方法,建立数据真实准确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帐,在完成半年报和年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季报送。二是切实抓好日常节能降耗工作。在积极探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路子、新方法的同时,结合能耗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在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推广使用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和节能材料,重点抓好节水、节电、节油以及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查找能耗盲点,堵塞能耗漏洞,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切实抓好能耗定额试点和典型示范创建工作。依据2005-2009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测算能源资源消耗平均水平,制定能耗定额标准,筛选5-10个部门进行能耗定额试点;在全市范围内适时开展公开评选节能典型示范单位,进一步总结推广节能工作先进经验和方法,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有新的突破。四是切实抓好节能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市级节能目标和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五是切实抓好《陇南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拟定工作。依据《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能耗实际,研究制定《陇南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力争年内经市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节能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适时检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用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三是开展能源审计管理。对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或在能源使用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单位,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强制能源审计,并按审计结果,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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