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12】64号
颁布日期:2012-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12】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

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府明电[2012]4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潮州市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

主任:陈少宏

副主任:罗文甲(市政府)、林小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员:吴炜(市委宣传部)、曾裕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许敬阳(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翁镇深(市公安局)、苏岳良(市财政局)、黄双抛(市外经贸局)、吕绍宗(市文广新局)、黄泽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谢伟龄(市质监局)、李学群(市工商局)、许家喜(电信潮州分公司)、王福城(移动潮州分公司)、陈文标(联通潮州分公司)。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我市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协会做好参加活动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以及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120099、2120096,传真:2120330,联络员:陈泽勇)。主任:林小群(兼),副主任:曾裕群(兼)、杨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黄晓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

1、综合组(对应省组委会办公室的综合组、文秘组和宣传组业务工作)。

组长:黄晓晖(兼)

副组长:施练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工作人员从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抽调。

主要职责:(1)负责与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的联系、沟通、协调和报批等工作。(2)牵头制订本市参加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委会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制订经费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5)负责审定参加活动的各项相关方案和主要工作的督办。(6)负责制订考评、奖励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总结报告等重要材料。(8)负责制订我市参加活动的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9)负责起草我市参加有关活动的新闻通稿、情况简报。(10)完成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电商技术联络组(对应省组委会办公室的电商联络组和技术保障组业务工作)。

组长:曾裕群(兼)

副组长:郭世武(市信息管理办公室)、许炎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工作人员从市信息管理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各通信运营商抽调。

主要职责:(1)牵头制订我市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的各类企业的遴选办法并组织实施。(2)负责确定并联络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商城和30家网店。(3)负责与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配合加强对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网上商城和网店的监管、协调处理本活动有关欺诈、质量问题。(4)审定我市参加活动的各类企业制订的活动实施方案并指导其实施。(5)协助做好电子商务平台与我市推荐的“万家企业”参加对接会的相关工作。(6)负责制订我市参加活动“官网”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制订我市配合“官网”上线发布会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8)负责我市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的数据收集与统计分析工作。(9)完成市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企业联络组(对应省组委会办公室的企业联络一组和企业联络二组业务工作)。

组长:杨帆(兼)

副组长:吴雄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工作人员从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抽调。

主要职责:(1)按照省的有关工作方案,做好我市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遴选办法。(2)负责确定并联络300家企业(包括民营、商贸、装备、产业集群示范区和产业转移园区入园企业、原材料企业和消费品企业、电子信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关企业)。(3)负责与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并确定我市参加活动的企业名单。(4)按照省的有关工作方案,负责落实我市民营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会工作的联络工作。(5)按照省的有关工作方案,负责落实我市外商投资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会工作的联络工作。(6)负责与市国资委、各相关行业协会联系并配合确定参加活动的企业名单。(7)负责发动并组织国有企业、名企名牌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会的实施联络工作。(8)完成市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协助制订参加活动宣传方案,负责组织我市主要媒体参与宣传推介工作。

(二)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专业镇特色产业的有关企业,以及协助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关企业参加活动。协助打击销售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市公安局: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配合做好打击网络侵权和售卖非法出版物、违禁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四)市财政局: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审核,协助制订考评奖励方案,负责活动经费保障和监管工作。

(五)市外经贸局: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活动,负责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

(六)市文广新局: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配合组织文化企业参加活动,配合打击网络侵权和售卖非法出版物、违禁品等行为。

(七)市工商局: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广货网上行”产品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的实施,协助组织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参加活动,打击网络侵权和售卖非法出版物、违禁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八)市质监局: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配合名企名牌与相关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的组织实施,协助组织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参加活动。

(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

(十)电信潮州分公司: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为我市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提供有关技术指导和保障。

(十一)移动潮州分公司: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为我市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提供有关技术指导和保障。

(十二)联通潮州分公司:协助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为我市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提供有关技术指导和保障。

三、进度安排

(1)8月22日,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

(2)8月23日前,制定潮州市《参加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

(3)8月20日至8月25日,开展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4)8月25日前,配合省的“官网”上线运行相关工作。

(5)8月25日前,确定参加活动的各类企业名单。

(6)8月30日前,参加活动的各类企业开展相关筹备工作。

(7)8月30日前,配合全省举行的活动启动仪式做好本市相关工作。

(8)8月30日至12月31日,活动正式开展。

(9)9月1日至11月31日,配合各场“对接会”,做好本市参加活动企业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发动并组织我市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广东省流通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汪洋书记、小丹省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市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的创新性举措,以及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人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于8月23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参与相应工作组的人员名单报各工作组长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信息科。参与人员原则上要全职参加筹备工作,在活动启动仪式前暂不参与原单位具体业务。

(三)密切配合。组委会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以及组委会办公室各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和职责有交叉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一时无法确定牵头部门的,工作涉及的各单位均要主动承担任务或及时报请市组委会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市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的各工作组要加强与省组委会办公室各对口工作组的联系,同时做好与各县(区)筹办活动的相应机构的沟通和指导工作。

(四)加快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订具体实施计划,要明确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进度,以时间倒计逼工作进度,化压力为动力,按计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时根据省组委会办公室有关“对接会”、成果发布会、考评、奖励等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我市参加各项活动的企业及做好相关工作。要督促我市参加活动的企业于8月29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并由市组委会办公室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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