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佛山市城市滨河景观建设规划指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佛山市城市滨河景观建设规划指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山市城市滨河景观建设规划指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遵照执行:

一、本规划是我市城市滨河景观建设的重要规划依据,佛山市域内地西江北江水系和部分流经2+5组团的主干内河涌的景观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的指引要求。

二、各区政府要切实按照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实施工作,并结合近期建设规划,及时制定本规划提出的近期建设重点区段的实施计划,从城市总体层面全面提升滨水环境和景观质量。

三、近期建设重点区段中尚未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各区政府要加快开展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近期滨河景观建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封面及目录)佛山市城市滨河景观建设规划指引.ppt

附件下载:(正文)佛山市城市滨河景观建设规划指引.ppt

http://www.foshan.gov.cn/zwgk/fsgb/fsrmzfbgs/201105/t20110520_2433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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