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落实十件实事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工作责任,对每件实事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到人,明确每月、每季度的进度安排。要细化工作措施,对每项实事中本单位负责的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资金、人员到位,做到早筹备、早动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

为确保市政府提出的“2012年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改善老年人生活,建立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由谢杰斌同志负责,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承办)

二、继续加大扶贫力度,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

完成我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8007户任务,以及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4130户、18805人任务。(由谢杰斌同志负责,市扶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承办)

三、抓好市中心区慢行系统建设

完成飞来湖周边绿道、北江市区段南岸绿道建设,修复白庙至飞来寺2.9公里的旅游古栈道。(由刘柏洪、陈建华同志负责,市代建局牵头,市城综局、市文广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清城区政府等单位承办)

四、继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

解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2505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由刘柏洪同志负责,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局、市代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承办)

五、改建好群众艺术馆及文化广场

普及广场文化活动,提升活动水平。(由陈建华同志负责,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代建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承办)

六、改造提升肉菜市场

在市区和各县(市)县(市)城选取10个肉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样板市场,并制定政策逐步推动其他肉菜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由曾贤林同志负责,市经信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城综局(市城监部门)、市食安委、市供销社、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承办)

七、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

在全市新建、改造30所规范化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提高质量。(由陈建华同志负责,市教育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承办)

八、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完成14宗农田水利小型灌区改造工程任务,改善农业发展条件。(由谢杰斌同志负责,市水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承办)

九、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全市所有中心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站建设实现达标。(由王得坤同志负责,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承办)

十、健全市区公共交通体系

增加(延伸)公交线路,提高营运能力,并抓好市区5条主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促进市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由刘柏洪、何国森同志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综局、清城区政府、市财政局等单位承办)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