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圈区管理”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圈区管理”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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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圈区管理”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肇府〔201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已成为珠三角地区再生资源进口的重要口岸和回收加工制造基地,物流、市场渠道已基本顺畅,品牌效应初显。我市已建成全国第三家、广东省第一家实行“圈区管理”、集约化、规范化运作的再生金属加工基地——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并正在推动广宁华南再生资源(塑料)工业基地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目前是加快发展、巩固“圈区管理”先行优势、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通过“圈区管理”模式,将企业集中在一定区域开展加工利用活动,实行集约化、规范化管理,便于管理部门监管,同时有利于防范污染问题,保护生态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市进口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圈区管理”,体现入园优势,推进资源集约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区域竞争力,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现就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圈区管理”、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以及实行“圈区管理”的重要意义
再生资源产业指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资源再生品流通以及相关服务业等经济活动的集合。目前,全球70%“可工业化开采”的矿产资源已由地下转到地上,以“废旧物资”的形态存在于我们身边,其中含有的各类金属、塑料等可以通过拆解、熔炼、加工,再次成为工业生产原料,因此被形象地称为“城市矿产”。
进口废物“圈区管理”是指将加工利用限制类固体废物的企业集中在一个独立性、封闭性较强的区域开展加工利用活动,规范加工利用行为、统一治污、加强监管的进口废物监管模式。在发展再生资源产业过程中,实行“圈区管理”是产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和最优选择。2011年8月1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在设定的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内加工利用”。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这表明了今后我国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方向,是当前实现有效管理的最优选择和最佳手段。全国许多地方均已认识到通过“圈区管理”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各地园区建设和发展的势头在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缓解资源短缺矛盾、减轻环境承载压力。使用再生资源可以大量节约能源、水资源和生产辅料,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据有关部门测算,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钢0.8吨,节约铁矿石2—3吨,节约焦炭10吨;回收1吨废铜,可炼电解铜0.85吨,节约矿石1500吨,电能260度。专家估计,在未来30年内,资源再生产业为全球提供的原料将由目前占原料总量的30%提高到80%,产值超过3万亿美元。
(二)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原料的重要支撑。据海关统计,2004年到2011年,我市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用于从国外购买的钢材、铜、铝、塑料原料等已花费超过人民币27亿元。因此,集中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由外部“供血”转化为自身“造血”,可为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以及促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提供基础原材料的重要支撑。
(三)吸引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通过充足的原材料供给,可以吸引上下游产业向我市转移,逐步发展壮大本地制造业,完善由“原料生产—初级生产材料—粗加工制成品—精加工成品—先进装备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并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四)有效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再生资源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可以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可以有效地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加快城镇化步伐。截至2012年10月,经海关备案的肇庆籍“两废”加工利用企业已达139家,主要分布在四会、鼎湖和高要等地,从业人数约2万多人。
(五)有利于进出口总量增长和财政增收。比较2003年和2011年,我市口岸进口货运量由32.2万吨增长到126万吨,其中再生资源货物占到了一半以上,个别年份占比甚至超过8成;以进口货值计,每100美元进口货物中就有66.5美元来自再生资源货物。正是由于再生资源产业的蓬勃发展,推动了我市进出口总量的增长。同时,产业发展也带来地方财政的增长。以四会市为例,2011年该市地方生产总值206.38亿元,地方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14.37亿元,而单是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一期,就实现产值150亿元,创税1.5亿元,上缴中央金库税收近6亿元。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为核心,以实现再生资源“圈区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方向,以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为依托,建立再生资源“圈区管理”的规划引导体制,完善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政策扶持,为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面建成发展后劲强、市场辐射力强、市场竞争力强、风险管理能力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力强的再生资源产业强市。
(二)发展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促进再生资源“圈区管理”,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再生资源深加工和精加工项目建设,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产业集聚,使再生资源产业成为肇庆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再生资源加工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水平位于全国前列,打造成华南地区最大的再生资源产业基地。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扶持和统筹规划,按照鼓励“圈区管理”的原则,通过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等支持,引导企业入园,动员各方力量共同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提供组织保障。成立肇庆市再生资源“圈区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四会市政府、广宁县政府、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中心支局等单位组成,及时协商解决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拟订加快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负责协助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2.完善园区管理机制。分别由四会市政府和广宁县政府牵头,成立以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公安、安全监管、工商、国税、地税、港口码头、物流公司、园区经营方等单位组成园区管理委员会,强化实体管理,全面协调园区的各项工作。
园区管委会的职责为:(1)产业发展研究。结合园区企业进口规模、结构、国内外市场布局和国内地域分布及贸易结构、市场份额,及环境、财税和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开展综合研究,对再生资源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信息支持。(2)落实和推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对“圈区管理”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具体推动相关工作。(3)推动及完善园区企业综合资信体系建设。推动园区管理企业建立资信档案,牵头组织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监督执法部门贯彻落实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4)协调驻园区各执法部门的日常执法工作。(5)协调园区外部系统,解决园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园区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6)为园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投诉服务。(7)加强园区社会管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二)成立企业联合会,搭建沟通平台。由园区管委会在工业基地成立企业联合会,通过企业联合会联系企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馈企业的心声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搭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平台,促使相关政策和法规得到切实有效地贯彻与执行。
(三)加强统计分析,积极提出建议。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统计分析监控和相关政策研究的力度,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走势和管理政策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肇庆地区进口再生资源货物相关统计信息或分析报告,积极为我市再生资源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供建议参考。
(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进口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将其摆上重要议程,加强领导,保证人员、责任和政策措施到位,切实抓好、抓细和抓实。对工作落实不得力的地区和部门,市政府将加强督办,并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扎实推进。
四、强化规划引导,促进科学管理
(一)注重顶层设计、明确发展方向。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把大力发展进口再生资源产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宏观指导,明确发展目标。要积极调动包括公共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加大扶持力度,为进口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制度、资金和组织保障。要将杜绝次级污染摆在全部工作的核心位置。同时确立政府政策引领、市场经济主导、部门综合管理、企业自主发展的基本原则,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效益。
(二)实行行业准入,推动企业入园。市政府积极鼓励各县(市、区)和园区管委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园区外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入园发展;对深加工和产业链完整的企业给予更优惠的政策。制订我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准入条件,淘汰规模小、污染大的企业,促进产能整合,明确以“圈区管理”为基本模式和发展方向,运用政策措施和金融杠杆,为入园企业提供用地、水气电、劳动保障等方面更优质的服务,同时鼓励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原料进口、生产监管、服务支持等各方面体现园内园外差别化管理,逐步引导吸纳园区外企业入园设厂。支持和鼓励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技术升级,杜绝企业成本的外部化。
(三)实行综合管理,促进执法合作。在管理过程中,按照“统一、便捷、有效”的原则,由产业链过程中参与管理的部门实行综合管理机制,将原来按流程进行的“串联”式顺序管理转变为全程参与的“并联”式管理,实现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在企业设立、招工、运行、领取批文、原料进口、加工制造、成品运输、税收征管等方面建立既统筹协调,又分工负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具体实施层面,对于企业领取批文、进口货物、实施生产的三个实际监管部门——环境保护、海关、检验检疫,经上级批准符合入驻条件后,应当全部入驻园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严把加工企业准入关,加强日常“三废”排放监测和监督管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把好进口货物的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检验检疫关,确保将危险因素拒之门外;海关负责做好实货检查,避免夹藏禁止进境有害物质,并以机制或制度形式实现三方信息互通和执法成果共享共用。
(四)实行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服务。一是对企业实现分类管理,对评定为高资信级别的企业给予优先办理货物接单、查验、放行手续以及到厂监管等全方位的便利措施,降低经营成本,实现通关提速,高资信企业评定优先考虑园区企业;二是在企业登记评定方面推动海关、环境保护、检验检疫的三方合作,相互通报情况,综合各自考评要素,评定资信等级,对资信良好企业,除享受三家执法单位提供的便利外,还将推动园区管委会对资信良好企业提供用水、用电、招工、融资等方面更优质服务。
五、依托园区载体,发挥先行优势,实现转型升级
依托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为载体,抢抓历史发展机遇,发挥先行优势,完善园区各项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圈区管理”,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一)依托产地优势,打造交易中心。依托产地优势,设立实体交易平台和统一信息中心,引导良性竞争、规范销售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并为企业提供实时市场资讯和供求信息,提出风险预警提示,提供金融风险担保,促进交易安全,加快园区良性发展。
(二)加强设施建设,提升硬件水平。各级政府要因势利导,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园区道路、港口、交易中心和查验场地设施升级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市进口再生资源产业的硬件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越的发展平台。
(三)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关港信息平台和园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海关、检验检验、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园区的办事机构,创新再生资源进口额度申领,优化报检、报关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货物周转周期;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以较低的综合物流成本,为产业拓展、提升、集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深化关检合作,争取成为“三个一”,即一次申报(一单两报)、一次查验(共同查验检疫)、一次放行(联网出证放行)的工作试点,简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
六、创新扶持方式,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再生资源产业。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支持和帮助再生资源深加工利用龙头企业获得各种渠道的财政补贴或贴息贷款。建立市级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鼓励再生资源深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完善精细加工,打造完整的产业链。
(二)建立财政激励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利用省、市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推行清洁生产以及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市和各县(市、区)循环经济科技专项资金应支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的研发项目。
(三)改善再生资源税收优惠相关制度和再生资源进口报关制度,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积极争取国家有关税务部门和海关的支持,创新税收和进口再生资源报关机制,并推行依托产业园区的一站式通关报关新体制。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突破资金瓶颈。支持有良好信用记录、经营效益好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与商业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帮助企业建立信用评估体系,规范财务做账和记账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五)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再生资源产业节约和集约用地方法,支持和鼓励相关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布局和设计生产设施,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各级政府要优先保障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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