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承办申报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函〔2015〕140号
颁布日期:2015-08-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承办申报办法》的通知

州府办函〔2015〕1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承办申报办法》已经州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承办申报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旅游大省,打造贵州旅游升级版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提升我州旅游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把我州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体养生胜地,推动黔西南州“旅游产业旺起来”。州委、州政府决定每年召开一次全州旅游发展大会,目的是集中全州人力、物力、财力,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全州旅游景区进行打造,促进举办地旅游业和社会经济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使旅发大会成为推动国内外旅游投资商了解黔西南旅游发展商机、发现黔西南州旅游发展亮点、投资开发我州旅游的重要窗口。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办单位

以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名义申办。已经举办过旅游发展大会的县(市)、试验区,原则上3年内不再申办。

二、申办条件和申办报告

(一)申办旅游发展大会需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1.当地旅游资源富集,特色突出,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

2.当地党委、政府发展旅游产业的积极性高,思路明确,定位科学;

3.具备相应的会场、食宿、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

(二)申办报告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1.本地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中长期旅游发展思路和举办旅游发展大会的有利条件;

2.拟申办旅游发展大会的总体方案(含安全保障方案);

3.旅游发展大会在当地举办的意义。

三、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拟举办地旅游发展的潜力(20分)。主要包括:当地旅游资源特色突出,价值高,吸引力强,尚有许多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当地旅游产品(线路、项目、商品等)丰富多彩,市场前景广阔;当地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宾馆、饭店、旅游厕所等接待设施初具规模,旅游城(镇)建设、特色街区、购物、娱乐等游览设施完善;当地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得当,可持续发展态势良好。

(二)拟举办地旅游发展的现状(20分)。主要包括:当地旅游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全年接待游客总量、旅游总收入、旅游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等方面的增幅较大;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经费投入情况;当地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无恶性竞争现象,旅游企业单位服务质量较高,投诉率低;当地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结合情况良好;旅游安全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三)拟举办地旅游发展的思路(20分)。主要包括: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管理到位,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在旅游开发和管理体制创新方面卓有成效;当地制定有旅游发展规划、景区景点详细规划和旅游商品、旅游产品等发展规划,且规划科学合理;当地高度重视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宣传内容主题明确,意境突出;当地狠抓旅游软环境建设、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人才培训,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拟举办地旅游发展的成效(25分)。主要包括:在当地举办旅游发展大会,是否能最大限度地改善当地旅游软硬环境,对当地旅游和社会经济发展是否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当地举办旅游发展大会对全州旅游有何促进作用,是否会成为新的市场亮点;当地发展乡村旅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旅游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及对三产的拉动情况;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情况。

(五)拟举办地综合接待能力(15分)。主要包括:旅发大会的会场、饮食、住宿条件的准备情况;旅发大会会场的周边环境及可进入性;接待方案和活动计划制定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申办评审组织。

为加强对申办评审工作的领导,州政府成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旅游的副秘书长为组长,州旅发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文体广电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旅发委。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申办工作,把申办旅发大会作为整合推介本地优势资源,争取各方支持,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次难得机会;要成立相应的申办工作班子,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确保申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申办评审程序。

1.组织申办。由拟申办旅发大会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参照评审内容组织起草申办报告,2015年第一届旅游发展大会由晴隆县举办,申办2016年第二届全州旅发大会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请拟申报地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办报告报送至州旅发委。

2.组织考评。由评审小组对各县(市)、试验区申办报告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对申办地进行评审。评审后5日内,由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和推荐申办地建议报州政府。

3.审定公布。评审结果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后,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公布,并在当年旅发大会上举行交接仪式。

五、加快发展承办地旅游业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每年制定一个支持旅发大会承办地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旅发大会承办地经州政府批准后,承办地政府要按照规划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抓紧开展调研论证,及时向州旅发委提出本地区旅游业加快发展需要州支持的项目、资金和政策建议。由州旅发委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审核后,提出支持承办地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报州委、州政府审定后行文组织实施。

(二)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从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对承办地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要在旅游景区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旅游扶贫开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招商引资、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对承办地给予重点倾斜。

(三)为确保州委、州政府支持承办地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州政府将有关工作事项和相关工作责任纳入督查程序,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附件: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申办评分标准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申办评分标准.xls

http://www.qxn.gov.cn/ViewGovPublic/GovFiles.6/133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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