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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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
三亚市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和游客饮食安全,市政府决定,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海南省创建国际旅游岛为契机,以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容丽萍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兴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廷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
冯强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家洪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孙宁市农业局副局长
孙器东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思祥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杨祖江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黎达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奇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孙志坚市公安局副局长
文永道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廷松兼任,工作人员从市食安办抽调,负责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8283121,节日值班电话:8828376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一)严把节日食品市场准入关。
以春节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严把节日食品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肉、菜、粮、水果、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乳制品、酒类、保健品、海南特色食品,继续推进食品添加剂整治,特别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经销点的监管,把好节日市场食品交易关。
(二)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对承办节日聚餐较多和旅游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的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村集市、农村小摊点、小卖部经销食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加工点的监管,加强对农村散装白酒、自产自销食品、饮品的监管,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霉变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梳理问题并逐步解决。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梳理解决省人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逐步解决散装食用油、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工点、小餐饮店、食用农产品药物残留、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使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三、时间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2月20日。
(二)检查具体安排。
1.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商务、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
2.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四、责任分工
(一)要加大食品源头的治理。
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大力打击农药、兽药及种子、肥料等假冒伪劣或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农药残留超标、畜禽产品违禁药物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提高检测品种覆盖面,除常规品种外,对一些新特等品种进行检测。要集中开展对“瘦肉精”的严查工作。加强对水产品的检测力度,重点解决水产品甲醛超标问题。对粮食出入库质量强化监管,严防霉变粮、劣质粮和陈化粮流入市场。(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要大力整顿加工环节。
要重点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各类面包店的监管整治,对生产环境较差、不具备生产条件、没有产品质量保障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生产加工劣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小加工点,要坚决予以打击。对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不按规范操作生产的行为,要及时予以责令整改。规范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的使用,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的包装材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形成特色和一定规模的食品产业扶优打劣,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责任部门: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要加大流通环节的监管。
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强化对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对抽查和检验中发现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严格实行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个体商店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不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四)要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重点加强对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和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易引发食品事故的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控制,监督企业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对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环境、食品原料、食品用具、设备要重点检查,特别是企业所购食品原料要严格把关,防止使用不合格原料、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消除食源性中毒事件安全隐患。节假日期间要重点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旦辖区内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卫生监督所及疾控中心要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做好餐饮消费相关举报投诉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在要媒体上公布。(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疾控中心)
(五)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监管。
要对各类食品批发店、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商店、小作坊、小食杂店的专项检查,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利用节假日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要加强对乡镇散装食用油市场的动态监管,防止在城市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后,不合格散装食用油向农村市场转移。(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卫生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要继续推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要加强对散装食用油的检查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散装食用油无证加工分装窝点的整治工作,严密监控提炼泔水油和地沟油窝点的产品去向。严厉查处流通环节中经销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散装食用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散装食用油行为。开展对餐饮单位使用劣质散装食用油的查处,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单位使用散装食用油情况,禁止采购、使用无标识及不合格散装食用油的违规行为。掌握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情况,加强监管与检测,严防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餐饮经营单位。(责任单位: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八)要加强屠宰市场整治。
规范生猪屠宰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重点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依法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加强对上市肉类产品检查,坚决查处销售“注水肉”和“病害肉”及其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索票索证检查,确保商贩进货渠道及销售的产品符合安全要求。(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综合执法局)
(九)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
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及举报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要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区镇食安办要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各有关监管部门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单位、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按照责权明确、监督有效、落实到位的原则,细化和落实分工,密切配合,扎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各单位、地区要切实落实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及属地的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突出重点、全面监控、及时处理突发问题,严密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食品市场秩序稳定。
(三)加强节日巡查,及时沟通信息。
春节期间,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安排人员24小时全天候值班,确保通信联络通畅。一旦辖区内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食安办报告。节日过后,各食品职能部门要及时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材料,2010年2月18前报市食安办。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