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4〕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2月20日

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洛发〔2014〕1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服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各项企业服务措施有效落实,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行政服务效能;强化跟踪协调服务,确保职责到位、服务到位,主动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涉企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得到办理,政策范围内问题办结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设立市县两级企业服务公共窗口

1.组建洛阳市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创业、培训、法律、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人才、技术等全方位综合性服务;受理企业咨询和反映问题;负责网站、政务微博和企业微信群的发布和维护;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企业服务中心,构建社会化的企业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2.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向社会公开专线电话、网址,开通企业服务政务微博、企业微信群等,随时接听和受理企业咨询和反映的问题,限期办理和答复,构建全天候、多形式的企业服务问题受理和服务渠道,为企业免费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企业服务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建设企业服务网络平台。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统筹规划全市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市县两级企业服务综合门户网站,开通政策法规、融资服务、市场开拓、人力资源等专业应用服务平台,实现窗口服务、网络服务和呼叫服务一体化,并尽快与全省企业服务平台实现对接。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企业服务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

1.完善企业问题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反映问题台账,严格落实企业反映问题转办通知单、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挂销账等制度。建立企业服务直通车、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多部门的共性和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协调解决;对久拖不决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

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公室、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建立企业反映问题反馈、督促制度。各承办单位负责及时向企业反馈问题办理情况。市企业服务办根据企业满意度评价对承办事项办理情况作出评价;对各级、各部门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

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完善市、县重点企业服务机制。围绕省“双百”企业、市重点企业、困难企业等,确定一批市级重点服务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实行市级领导分包重点企业制度,对市重点服务企业,由一位市级领导分包、一个部门负责,并确定一名责任人、一名联络员。实行首席服务官、专题服务小组、企业服务直通车等制度,开辟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提供直通直达服务、上门服务、点对点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各县(市、区)按照“重点培育、跟踪服务”的原则,确定一批本级重点服务企业进行扶持。

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优化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完善部门协同服务制度。市企业服务办公室牵头,围绕重点项目推进、主导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落后产能淘汰、市场拓展、金融服务、人才资源服务、土地要素落实等方面,组织市相关部门成立若干个专题服务组主动与企业对接,搞好专项服务。各涉企部门确定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由市企业服务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

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住建委、商务局、规划局、旅发委、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完善政策导向机制。深入开展法律下基层、政策下基层等活动,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和新闻发布、政策汇编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惠企政策。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灵活运用政策。建立企业对市出台政策所提意见的反馈机制,每月对好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或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研究成果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住建委、商务局、规划局、旅发委、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1.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一是以我市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为重点,梳理产业链图谱,分行业建立产销对接信息征集和发布制度。开展“一对一”、小范围、有针对性的产销对接活动,推动产业链产销对接常态化。二是分领域开展市重点项目单位与重点生产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交通建筑企业与生产企业、商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等产销对接活动。三是依托重点企业组建涵盖上下游企业的产业联盟,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协会和联盟开展不同形式的技术对接、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活动,推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活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种推介、展销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对市政府组织参加的展销推荐活动,给予参展企业适当补助。积极引导企业跟踪把握市场消费趋势,掌握市场最新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以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

3.大力发展本地市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洛发〔2013〕10号)精神,政府采购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对每年采购本地企业产品超过1亿元的企业,给予采购额度万分之五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缓解企业融资瓶颈

1.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建立企业贷款需求日常征集和政银担企合作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企业贷款需求项目,强化跟踪协调服务,推动银企对接网络化、信息化、常态化。继续深入开展“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作,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小巨人”企业融资辅导力度,引领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

2.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推动已签约项目的融资规模尽快落实;做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小微企业增信基金贷款工作;探索研究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担保机制;引导洛阳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鼓励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加强企业融资辅导,充分利用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信用保险、金融租赁等金融工具,帮助企业实现多渠道融资。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

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健全市、县两级国有资本主导的担保体系,充实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金,本着“以支定收、保本运行”的原则,尽量降低国有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强化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探索建立财政、担保、银行、保险“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多形式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企业人才保障

1.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建立企业用工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人员就业和企业用工的即时对接。推广网上招聘为主、专场招聘为辅的运作模式,开展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及用工对接活动。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完善企业家培训教育平台。继续实施洛阳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对全市企业家的培训力度;积极参与河南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组织企业家参加各类企业高管培训。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建立面向优秀企业人才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从企业选人用人的工作力度,对企业优秀人才纳入市后备干部资源库进行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4.强化企业高技能人才保障。围绕产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训,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共建研究基地和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围绕智能终端、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等行业急需的紧缺高技能人才,依托“外专千人计划”等平台,加快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落实省、市关于高端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措施,稳定企业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六)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强化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涉企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企业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发展;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新能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完善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实行并联审批,完善重实效、多形式的集群引进和项目落地服务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审联批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创新要素保障机制

1.强化运行调节和生产要素保障。加强对重点行业运行监测预警,聚焦倾向性、苗头性和行业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稳运行调结构政策措施;加强煤电油气运等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协调,推动煤电双方建立长期供需保障机制,帮助企业做好产运衔接,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增强共同抵御风险能力;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列为重要电力用户,优先保障电力供应、保障企业产品和原料铁路运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局、公用事业局,洛阳供电公司

2.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通过用好“三项整治”留存指标、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整治农村建设用地等措施,保障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执行限时审查制度,提高预审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完善用地考核和评价体系,指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相关单位:市规划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3.创新环境保护机制。深化排污总量预算指标管理,有效利用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环境要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容量;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一步增强企业节约公共资源意识,争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进一步优化项目环评报告书内容,优化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八)完善企业服务工作考评机制

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将企业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企业满意度评价、企业问题办理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年底由市企业服务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公室

相关单位:市政府目标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企业服务办公室,并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化办各抽调一名县级领导任专职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经费,专人专职负责,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巡视督导制度,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企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服务,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政策落实。实行企业问题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企业问题办理情况。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学习调研和现场观摩活动,不断提升企业服务工作水平。加强对企业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企业服务工作典型做法,积极宣传企业在转型解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企业成长、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