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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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荆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构建和谐荆州的重要时期,是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实现荆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当前消防现实斗争需要,努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平安和谐新荆州,加快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发展消防科技,全面推动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坚持协调发展,推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协调发展,城乡消防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工作目标。
1.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四个能力”达标率100%。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部门履行消防职责督查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社区和农村防控火灾基础明显增强,防控网络健全。消防执法监督水平明显提高,消防中介组织发展状大、规范执业。
2.新建消防站(应急救援中心)7个,改(扩)建消防站1个。其中市区4个:小北门应急救援中心、战勤保障大队(与小北门应急救援中心合建)、徐桥路应急救援中心、长江荆州水上消防站1个;县市3个:公安县应急救援中心、石首市应急救援中心、监利县应急救援中心。“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站(应急救援中心)总数达18个。对红星路普通消防站进行改(扩)建。
3.完成市级及9个县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改、扩建工程,县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率达100%。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齐人员和装备。
4.按照《湖北省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应急救援特种专业装备;根据公安部有关要求配备灭火特种车辆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公安部有关要求对所有消防站增配装备并达标。
5.完成市级消防指挥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包括计算机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网络、移动通信、信息中心及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
6.构建消防安全大宣传格局,建立消防教育培训部门协作机制和社会宣传市场化运作机制,使我市消防宣传覆盖率达100%。大力推行消防特种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使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员等特种岗位的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7.消防水源建设。对城区市政消火栓布局不能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区域增建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合理规划在市区建设10个天然水源消防车取水口,并有保护水源的措施。
二、主要任务
(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1.落实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评体系,出台《荆州市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奖惩办法》,每年进行考评。公安机关要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派出所等级评定范畴;建设、安监、质监、文化、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消防安全进行严格监管;教育、卫生、交通、民政、农林、铁路、民航、广电、旅游、体育、文物、人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2.加快消防法制建设,创新消防管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火灾防控和抢险救援水平。加快培育、规范消防行业社团和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功能,服务消防工作。鼓励发展各类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在消防工程监理、建筑消防设计、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火灾损失核定、火灾事故(物证)鉴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执业资格培训、消防公益宣传等领域建立中介服务组织,提高消防专业化监管水平。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3.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深入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201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2015年,所有单位基本达标。
4.夯实社区和农村防控火灾基础。落实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以房管火”新模式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社区、农村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群防群治火灾防控“四个基础”。重点加大对社区、农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防护;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重点对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砖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改造,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持续深化“平安社区、农村”创建活动,鼓励和推进社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提升抗御火灾能力。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城乡消防规划修订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城乡消防专项规划调整和修订工作。各级政府要每年制定消防专项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并将每年工作目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内容进行检查考评,确保消防专项规划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
2.加快消防站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着力抓好消防站(应急救援中心)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消防站(应急救援中心)7个,改(扩)建消防站1个。荆州水上消防站按乙级站规划,2011年底前完成选址和立项工作,选址要满足重点保护长江大桥,满足李埠新港区和盐卡港区的保护距离要求,兼顾引江济江工程船闸。2015年前荆州水上消防站建成并投用。
3.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2011年完成市级及9个县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改、扩建工程建设,建立县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配齐人员和装备。按照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每队执勤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的标准。全市应急救援队2011年按照《湖北省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备70%的装备,2012年完成配备标准。
4.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健全特种装备系列,以满编一线消防官兵总数为基数。2012年以前全市消防站全部配备多功能抢险救援车,2015年以前特勤站配备云梯消防车、消防机器人、正压式排烟消防车、远程供水消防车。2013年以前全市50%以上的消防站配备压缩空气泡沫车和载液高喷车,2015年配备率达80%以上。消防站(应急救援中心)装备配备应按照国家相应标准,结合县市域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购(添)置装备器材。
5.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加强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与指导,帮助提高消防业务能力。制定出台《荆州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标准、经费保障、执勤模式、执业资格等,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的作用,推动企业、社区保安队“一队多能”建设。公开招募志愿消防人员,配备相应装备,形成平战结合、快速机动的志愿者消防队伍。根据公安消防部队缺额情况,招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内部勤务和辅助执法工作,政府要把消防文职雇员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6.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新建城区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消防水源,按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对城镇建成区的消火栓布局不能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区域,增建消火栓。在市区规划建设10个天然水源消防车取水口,并采取保护水源的措施,充分考虑大型化工区、易燃易爆化学品储罐区,保障一旦发生大型化工火灾时对消防供水的需求。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建立消防大宣传格局。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建立由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监、旅游、文物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巩固和深化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成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纳入单位内部管理考评。从2011年开始,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市、县两级设立消防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发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客观、及时、准确反映本地消防安全状况和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动态。巩固电视、广播、报刊、通信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开展“万场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和“消防形象大使率万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打造新兴媒体消防宣传平台,利用互联网络、通讯网络、户外广告视频、城市和楼宇电视等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探索商业宣传渠道,推行消防宣传市场化运作模式,借助传媒机构、广告公司、社会艺术团体和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水平。
2.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把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劳动技能培训和下岗再就业培训,提高外来外出务工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及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消防安全管理专业,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加强从事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合同制消防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劳动技能大赛”,提高社会消防职业人员素质。加强消防执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建立“培训市场化、鉴定专业化、用人法制化”的执业资格制度。2015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依托消防建立全市应急救援体系。
1.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改建、新建工程,2011年底前,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改建并投用,2011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本地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改建工程。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依托消防119通信指挥系统,推进市、县两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建设。2011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县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并与市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以“两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库、典型案例库)建设为重点,建立应急救援数据库系统,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等功能作用。
2.建立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专家队伍为辅助,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联动响应和统一指挥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实现专业技术和装备优势互补,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加快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升救援能力。2011年,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执勤人员达到30人以上,执勤人员不足的地方,由当地政府采取提供事业编制、公益性岗位编制人员或者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予以补充。“十二五”期间,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GDP超过1亿元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历史文化名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地方,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应急救援任务,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0人。
3.强化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新建荆州战勤保障大队(与小北门应急救援中心合建),2012年6月完成并投入使用。战勤保障大队配置饮食保障车、泡沫输转车、运输卡车、抢修车、多功能箱式拖车、器材保障车,建立高层、地下、石油化工、船舶、人员密集场所、地震救援、水域等7类箱式模块。将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纳入全市应急救援物资战略储备系统,扩大社会联勤保障单位范围、数量,动态掌握全市社会面物资储备信息。完善市、县两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标准,推进模块化物资保障建设,增加库存物资的品种和数量,逐步将条形码物资储备方式变为无线射频储备方式。
(五)推进消防科技发展进步。
1.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消防部队管理系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和综合统计分析信息系统。2013年底前,建设“动中通”移动卫星站,建立完善市级应急通信保障分队,贮备相应的应急通信装备。2011年底前对支队通信指挥中心进行改造升级,使其集计算机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广播扩音、数据通信等通信技术设备为一体,实现灾害现场的实时通信指挥等功能。2011至2013年,分3年为一线消防员配齐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准确、可靠和及时的信息支持,提高部队救援效能。2012年前,各级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设立消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消防业务网上受理、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举报投诉网上查处、社会单位网上管理、消防知识网上培训、消防咨询网上答复,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
2.大力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现有科研资源,组织开展消防科技攻关活动;大力开展消防装备器材革新活动,提高部队灭火救援战斗力。不断加大消防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积极推广电气防火监控系统等消防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火灾技防水平。
三、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组织实施消防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考评与奖惩办法,严格落实奖励和惩罚措施。每年开展一次检查和督办,并将实施情况向上级政府报告。市、县两级应急救援建设经费、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以及消防站新、改、扩建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一级预算,并随当地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同步增长。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起止年限资金来源规划总投资备注
总计22554.8
1.小北门消防站暨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二站合建)荆州区郢城镇楚源大道。新建主体建筑两栋,其中综合楼三层,一层为功能保障区;二层为生活休息区;三层为办公学习区。附楼两层,一层为可双向进出式大型车库;二层为紧急物资储备库。占地面积13455.2㎡(20亩),建筑面积4900㎡。2011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土建及配套设施、土地征用约1500万元。车辆器材装备约1500万元。共计约3000万元。本项目为十一五期间未完成项目。公安部将于2011年对我市战勤保障大队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省政府也将我市战勤保障大队建设纳入2010年政府工作考评内容。
2.徐桥路应急救援中心沙市区徐桥路新建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10000㎡。2012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土建及配套设施、土地征用约2500万元。车辆器材装备约500万元。共计约3000万元。城市向北发展,沙北新区的建设,将使得该区域大部分在消防站的有效保护半径之外,按照《荆州市总体规划》,应建站。
3.荆州港水上消防站建议在原沙市造纸厂附近新建占地6660m2(10亩),水上岸线长100m,40米消防码头趸船1艘,17米双炮消防艇1艘,岸上训练设施建筑面积2000m2。按甲级水上消防站标准配备消防装备2012年-2015年争取国家资金。市政府在土地和岸线上给予支持。岸上土建及配套设施、器材装备及土地征用约1000万元。水上船舶设施3500万元。共计约4500万元。
4.公安青吉应急救援中心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区新建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4900㎡。2012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土建及配套设施、土地征用约1500万元。车辆器材装备约500万元。共计约2000万元。
5.监利县应急救援中心新建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4900㎡。2012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土建及配套设施、土地征用约1500万元。车辆器材装备约500万元。共计约2000万元。
6.特种车辆装备建设中心城区新购置50-100米云梯消防车5辆高喷车、6辆空气压缩泡沫车、特勤队配备1辆消防机器人、1辆正压式排烟消防车、1辆远程供水消防车2011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云梯消防车(78米1600万)、高喷车(90万/辆)、空气压缩泡沫车(120万/辆),特勤队配备1辆消防机器人190万、1辆正压式排烟消防车200万、1辆远程供水消防车155万,共需资金3615万元。根据公安部关于“中西部地区消防部队要在基本装备配足配齐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消防车辆装备科技含量”的指示精神和湖北省消防后勤工作意见。
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建设达标中心城区新购置车辆器材购置2011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一级普通消防站装备建设应投资1650万元,特勤消防站应投资4100万元。按照一级普通消防站装备需投资300万元,特勤消防站需投资800万元计算,共需资金3800万元。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公安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修订编制】
8.红星路消防站改扩造工程中心城区改扩建2011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按普通消防站建设,需资金500万元
9.应急救援支队专业队装备建设中心城区新购置应急救援器材装备2011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我支队共有应急救援装备3252件套,装备缺额数为2787件套,其中基本装备经费480万元、特种装备经费570万元。共计约1050万元。《湖北省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
10.支队级计算机通信网络建设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新建包括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光纤的接入;建成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和突发情况下进行通信的办公电话网、火灾报警电话接入系统、IP电话、调度专线电话网;配备转信基站2011年2011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54.5万元根据《武警部队消防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根据《武警部队消防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
11.支队级卫星通信网络建设建设地市级消防通信三级网络151万元
12.支队级通信指挥中心建设改造支队通信指挥中心改造升级49.5万元
13.支队级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建设新建集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广播扩音、数据通信等通信技术设备为一体,实现灾害现场的通信指挥等功能。131.3万元
14.支队级信息中心建设建设支队信息中心,作为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平台的集中地,为各应用系统提供硬件平台。76.1万元
15.支队级安全保障系统建设部署安全保障设备。利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防护手段,构建与基础网络相适应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27.4万元
16.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中心城区十一五期间未完成项目招聘地方专职消防队员和文职人员,从事执勤灭火和部队内部勤务工作。现有70名合同制消防员,按照湖北省合同制消防员总体发展目标要求,我市合同制消防员应达到206人。2011年-2015年争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自筹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安部《关于下达合同制消防员发展计划的通知》(公消〔2009〕528号)
注:水上消防站由交通部、长航公安局建设,市政府提供建站的土地和岸线。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