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促进税费征管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促进税费征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促进税费征管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保障财税收入稳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荆州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促进税费征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加强综合治税,促进税费征管,有利于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纳税行为,促进税费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费流失;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解决税负不公等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综合治税促进税费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征管方式,完善征管体系,强化源头控管,努力实现税费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税费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收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一)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清理清算工作,充分利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软件,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为便于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统一协调,将市城区城投公司、国土资源局和房产局的税收征管权限由沙市区地税局划归至荆沙分局。司法部门要为追缴已经查补落实的欠税和滞纳金提供司法保障。各地要比照市城区房地产清理清算办法,组织开展本地房地产行业税收清理清算工作,做到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上下政策统一、税负公平。
(二)加强资本交易税收征管。资本交易税收存量大,税收征管难度大,必须实行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控管。各级税务和工商部门要抽调专人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合控管窗口,专门负责受理、审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建立联合控管机制。要组织联合培训,统一政策,提高窗口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三)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业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税收缴纳、发票开具和使用等情况的专项检查清理工作。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做好自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提供检查对象药品及医疗器械购进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数据、凭证等各项资料。医疗保险部门要提供医保结算中心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结算的各项数据信息。药监部门要向税务部门提供企业取得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生产、流通的批次及数量、金额等资料。公安部门要对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制售假发票、洗钱等线索深入侦查。工商部门要深入调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住宿餐饮行业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在住宿餐饮行业全面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统一使用税控发票,逐步停止使用定额发票。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购买、使用、销售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堵塞税款流失漏洞。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发票审核,假发票、超范围开具的发票等不得列支,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同级税务机关。新闻媒体要加强发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识别能力,鼓励消费者主动索票,维护正当权益。
(五)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税收征管。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中签订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先征后返。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做到税款优先,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六)加强小税种、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各地要加强基层征管网格建设工作,由社区居委会指派专人或网格员,负责房屋出租地方税费代征代收工作。国税、地税部门要定期交换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信息,加强相关税费征收管理。
三、明确职责,健全机制
(一)建立健全市、县(区、市)、镇三级综合治税网络。按照综合治税工作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市、县(区、市)、镇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推进。出台涉税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借助社会公众监督力量,建立综合治税社会监督机制。
(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分析制度。加快财税源信息平台建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涉税涉费信息交换工作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2〕77号)文件要求,及时汇集传递涉税信息,逐步实现信息交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建立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委托代征税款制度,严格执行法定代扣代缴制度。税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涉税部门的衔接沟通,针对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有效措施,逐步形成紧密协作、全面覆盖的税源监控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委托代征、代扣和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积极协助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地要认真落实委托代征手续费、协税护税费用、举报奖励和税收征管专项经费,建立协税护税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制度。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税务部门内部挖潜增收,壮大地方财力。
四、强化督导和考核
各地要严格按照《荆州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税费征收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奖惩。对工作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报、迟报、漏报、错报报表和信息,导致税收管理不到位或造成税收流失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涉税单位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考核,形成有效的考核管理体系。
2013年2月26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