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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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建立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稳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各县(市、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漆炜副市长
成员:李逸章市政府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姚红星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宋剑锋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行长
潘盛礼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熊国良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宏光市经信委副主任
肖传家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玉欢市商务局副局长
熊新元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细林市环保局副局长
阮建生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相忠市地税局副局长
庞世重市工商局副局长
祝琼妮市质监局副局长
汪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承斌市房产局纪检组长
皇震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叶辉扬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徐福庆工行咸宁分行副行长
罗在新农行咸宁分行副行长
蔡建建行咸宁分行副行长
高拥军中行咸宁分行副行长
镇馥农发行咸宁分行副行长
陈国喜省农信社咸宁办事处副主任
黄良高邮储银行咸宁分行副行长
胡志成交通银行咸宁分行筹备组组长
蔡峰黄石银行咸宁分行副行长
徐顺新长江证券咸宁营业部总经理
陈祖春电信咸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桑晓荣移动咸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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