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文号:襄政发〔2015〕10号
颁布日期:2015-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3日

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015-2020年)

目录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5)

(一)发展现状(5)

(二)形势要求(7)

(三)指导思想(9)

(四)主要目标(11)

二、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13)

(一)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及数据库建设(13)

(二)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4)

(三)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征信系统建设(15)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16)

三、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16)

(一)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16)

(二)建立健全规章和标准体系(18)

(三)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20)

(四)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21)

(五)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22)

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22)

(一)规范行政履职行为(23)

(二)强化政府诚信示范推动(24)

(三)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24)

(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25)

五、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26)

(一)生产领域信用建设(26)

(二)流通领域信用建设(28)

(三)金融领域信用建设(29)

(四)税务领域信用建设(30)

(五)价格领域信用建设(30)

(六)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31)

(七)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32)

(八)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33)

(九)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34)

(十)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34)

(十一)统计领域信用建设(35)

(十二)中介服务业诚信管理建设(36)

(十三)会展、广告领域信用建设(36)

(十四)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37)

六、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38)

(一)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38)

(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39)

(三)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40)

(四)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41)

(五)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建设(42)

(六)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43)

(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43)

(八)社会组织诚信建设(44)

(九)自然人信用建设(45)

(十)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45)

七、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46)

(一)法院公信建设(46)

(二)检察公信建设(47)

(三)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48)

(四)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48)

(五)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48)

(六)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49)

八、建立规划实施支撑体系(49)

(一)专项工程(49)

(二)试点示范(52)

(三)政策支持(53)

(四)组织保障(53)

(五)责任落实(54)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及《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15—2020年。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战略高度出发,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推进“信用襄阳”和“诚信政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1、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市政府成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了10个专责小组,形成了领导小组领导决策、信用办统筹协调、专责小组分工落实、信用信息中心支撑服务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推进机构和工作机制。

2、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鄂政发〔2015〕3号)精神,2014年,在全省率先制订并颁布了《关于深化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襄政发〔2014〕18号)、《关于印发〈襄阳高新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创新实施方案(试行)〉等八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4〕66号)等文件,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为重点,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高新区先行先试,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3、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企业和区域”四大信用工程,重点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积极搭建政银企互信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截至2014年底,收录了全市4.4万户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贷款余额达1126.7亿元;132万个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信息,信贷余额达385.6亿元;实现了市内所有信贷业务主体全覆盖,形成了金融领域相对完善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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