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白酒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襄政办发〔2013〕117号
颁布日期:2013-09-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白酒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推进产业整合,实现“襄酒”振兴与发展目标,现就推动我市白酒产业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产业规模迅速壮大。到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年产量达到25万千升,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亿元,成为“鄂酒第三极”。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市重点培育1家产销过50亿元的骨干企业,1—2家产销过20亿元的企业,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各关联企业协作发展的良性格局。适当增加高、中档白酒产品的比重,形成以高档产品为龙头,高、中、低档产品价位互补的产品结构。

(三)主导品牌地位凸显。重点打造1—2个全国知名品牌,培育1—2个区域性优势品牌,主导品牌产品销售在武汉、襄阳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10%和80%以上。新增1—2个“中国驰名商标”和一批“湖北省著名商标”。

(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争取建成1家国家级白酒技术中心,新增1—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破解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体系。

(五)社会效益大幅提升。循环经济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提供就业1万人以上,税收达到10亿元左右。

二、工作重点

(一)鼓励开放合作,引进战略投资。按照产销过5亿元、有文化底蕴的自主品牌、愿意引资合作、产权和经营权分离、战略规划清晰等条件确立1—2家种子企业,作为龙头企业培养。主动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大型投资公司进行对接,推介襄阳的优惠政策和发展环境,加快引进战略资本,注入新的生产要素,对产业进行高位嫁接,提高管理、人才和技术水平。

(二)鼓励行业重组,推进协作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并购、重组、联合等形式,整合关联企业的生产技术、生产产能、销售渠道等产业要素,促进优势互补和协作发展,推进品牌统一。同时,支持重点企业在原材料生产、包装物流、研发设计等领域进行布局和延伸,建立全产业链。进一步深化行业重组,形成区域规模效应,积极支持核心企业上市融资。

(三)鼓励增量提质,打牢产业基础。支持有潜力的白酒企业进行生产扩能,全面提升基酒生产能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年生产基酒达到5万千升。进一步加快老酒厂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物料供应和包装机械化操作、低温“洞酿”等先进技术,提升酒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益。

(四)鼓励差异化定位,实现错位竞争。加强对本地市场的研究和细分,积极引导酒类企业在中高端市场、香型和类别、区域文化和品牌上进行合理分工,避免同质化竞争。全市重点建设以“石花”为核心的浓香型白酒生产基地、以“珍珠液”为核心的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支持打造“稠酒”品牌,扩大果酒、肽酒、灵芝酒等保健酒生产规模,培育壮大黄酒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彰显区域特色,辐射周边市场。

(五)鼓励埠外竞争,拓展销售市场。支持和鼓励企业走出襄阳,拓展外地市场。引导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寻求经营渠道上的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经营成本。建立现代营销管理体系,打造高效的管理团队,大力开拓省内外市场,力争两到三年时间“襄酒”占稳武汉市场,四到五年时间进入外省市部分大、中城市。注重白酒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深入挖掘襄阳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加强品牌的包装、策划和宣传。

(六)鼓励技术创新,增强发展活力。支持重点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建立博士后产业基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行业内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形成辐射周边的核心竞争力。围绕加工、包装、储藏、品牌等产业链环节,大力引进战略规划、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品牌设计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活力。

(七)鼓励诚信经营,推动绿色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行业标准,指导企业加快建立诚信管理体系(CMS),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好质量安全关口。树立健康、安全、绿色的发展理念,推广水循环利用等先进工艺,对酒糟等副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加快包装行业新材料、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与运用,减少非再生性资源的消耗,最大限度地控制废物产生或达标排放,推动绿色发展。

三、支持政策

(一)生产调度资金支持。从工业跨越式发展专项资金中专列1亿元资金,对未来三到五年产销有望过50亿元、20亿元的重点企业,以及拓展外埠市场取得明显成效(产销过5亿元,其中外销超过50%)的企业,给予生产调度资金支持,连续扶持三年。

(二)技术创新扶持。对核心企业建立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参照襄发[2012]17号文件,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和配套经费支持。

(三)税收地方分成。坚持上下联动、利益共享的原则,对酒类企业因整合兼并导致注册地发生变化的,原企业所在地政府按照上一年税收基数不变,新增税收享受分成,同增同降。

(四)行业准入把关。经信、发改、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原则上不得批准新上白酒加工项目,不再审批年基酒产能5000吨以下的白酒搬迁、扩能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大力引进人才。参照“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和“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对酒类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照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人每年3.6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连续补助三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全额奖励,并给予家属随迁落户、配偶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等照顾。

(二)优化发展环境。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造、贩卖假酒窝点和“黑作坊”,对产品质量不过关或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小酒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达标的依法取缔;对停产一年以上的酒类生产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加强中介服务。市酿酒饮料行业协会要及时研究和反映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自律、行业统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市白酒产业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发改、财政、科技、工商、国土资源、国税、地税、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商务、旅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轻工纺织产业办公室合署办公。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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