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02 | 失效日期:2015-12-31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2〕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加大多厅数字影院建设力度,改善影院观影环境,使我市多厅数字影院数量和银幕数量在目前基础上有较大增长,促进我市电影产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多厅数字影院,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或改造后数字放映厅数在3个(含3个)以上,硬件设施达到星级标准以上的影院。
第三条本着集中资金、重点扶持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新建、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第四条资金奖励对象和范围
各区县(市)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的经营者,已加入电影院线的公司。
第五条资金奖励条件
(一)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须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二)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放映厅数量不少于3个,2K以上数字放映设备的数量不得低于设备总数的70%;
(三)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投资额不得少于400万元,申请奖励资金的每个影厅座位数不得少于80座;
(四)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须是长沙市电影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
(五)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须加入电影院线公司并安装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影院及院线计算机售票管理的通知》(广影字〔2003〕第415号)的规定,及时完整准确上报数据。
第六条资金奖励办法
按新建、改造后多厅数字影院的影厅数、座位数、年票房收入分成不同档次,对每个影厅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资金奖励,不限定奖励资金的最高限额。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负责60%,各区县(市)配套40%,分四档给予补贴:
(一)影厅数不少于3个,共240座以上,年票房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影院,给予60万元资金奖励;
(二)影厅数不少于5个,共500座以上,年票房收入不低于600万元的影院,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三)影厅数不少于7个,共800座以上,年票房收入不低于800万元的影院,给予130万元资金奖励;
(四)影厅数不少于8个,共1200座以上,年票房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影院,给予150万元资金奖励。
不能全部满足各档三项标准中任一项的,按低一档次执行。
第七条申请材料
新建、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申请以奖代补资金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放映场所地址方位图和观众厅座位图;
(四)新建或改造影院实际使用资金证明;
(五)所在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六)长沙市电影业协会审核意见;
(七)所属院线出具的年度票房数据证明;
(八)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证明。
第八条审批程序
(一)市文广新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本年度用于新建、改造多厅影院奖励资金的预算,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批。
(二)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拨付至经营者所在区县(市)财政支付。
第九条本办法从2012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实行。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