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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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法治型、阳光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精神,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务服务需求和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四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运行
进一步创新载体,完善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深化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机关内部信息公开、服务单位办事信息公开以及基层政务公开,切实抓好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形式。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专业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以便民、高效为原则,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公示板、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广泛公开各类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要在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必要的电脑、复印机等服务设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特别是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反馈、监督机制,深入研究申请主体资格审核标准和认证,敏感事项、敏感内容的公开审查程序及标准等问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在做好机构职能、制度规定、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突出抓好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和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要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有关重点政府信息。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方便社会了解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未来五年及2013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四政发〔2013〕2号)要求,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要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研究制定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负责领导定期公开的计划并监督执行。年内,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媒体公开发布2次,副职领导随时发布。
三、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继续执行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直通车”制度。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直通车”服务,实行动态管理,重点跟踪,监督落实,确保项目审批快、落地快、投产快。加大对执行“直通车”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直通车”制度落到实处。以企业设立和重大投资项目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为突破口,加快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实行一口受理、资料共享、联席预审、联合踏勘、同步审批、一表收费、统一发证的并联服务模式。强化相关审批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稳步推进,努力营造审批环节最少、程序最简、费用最低、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服务环境。
四、规范各级政务大厅管理
以吉林省政务大厅政务服务地方标准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各级政务大厅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开展标准化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各级政务大厅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一律停止审批并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重新确定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实现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动态化和制度化。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各级政务大厅审批项目在现有时限基础上平均再压缩20%。切实提高即办件比率,市本级和县(市)、区都要力争达到85%以上。
五、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软环境建设“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意见》(吉发〔2013〕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10〕1号)精神,按照“两集中、六到位”要求,加大行政审批项目整体进入各级政务大厅推进力度,确保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加大整治力度,必须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两头受理、“前店后厂”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部门负责人在政务大厅现场办公制度,主管领导每周到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不少于两次。
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
各级政府要逐步拓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分散设立的要抓紧整合;已经规范的要逐步扩大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正、公平。要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科学合理地实施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平台建设,建立电子评标制度,推进无纸化招投标、远程抽取评标专家、远程电子评标。推进招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整合。协调、联系全省各市、州招投标管理部门,组建开放共享,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专家库。
七、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各级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培育一批新一轮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切实发挥其典型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健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联系、沟通、督促机制,形成比较稳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推动省、市、县政务大厅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各级政务大厅网站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行政审批信息发布内容。
八、强化政务公开检查考核
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核。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纳入行政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完善考核机制,量化考评标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方案和评分细则,逐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终考核。要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范围。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