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鞍政办发〔2015〕61号
颁布日期:2015-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充分发挥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全力引进一批新项目、好项目、大项目,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商“百日行动”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结合我市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四个一批(谋划提出一批,洽谈推进一批,签约开工一批,投产达产一批)项目滚动发展为抓手,围绕重点产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创新招商方式,集中全市力量,引进一批规模大、质量优、带动性强的项目落户鞍山,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目标任务

顺应新常态下招商引资的新特点,打造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亲商富商的良好环境;整合全市土地、矿产、楼宇等招商资源,调整存量、做优增量,推动产业发展。通过活动,谋划对接300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力争全市利用域外资金、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大幅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利用域外资金占比提高。

三、时间安排

招商“百日行动”工作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月10日。

四、重点内容

(一)谋划筹备,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1.深度谋划推进产业招商项目。立足我市主导产业,谋划300个以上重点对外招商项目。市农委依托各农高区,围绕设施农业、观光科技农业谋划10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依托重点工业园区,围绕主导工业产业集群,突出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谋划20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市服务业委依托服务业集聚区,围绕现代服务业谋划10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市旅游发展委围绕旅游业谋划10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市直其他部门围绕金融、科技、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自谋划5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各驻国外、境外代表处,国内驻外办事处各自谋划5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自谋划15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各园区各自谋划10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上述项目进行审核修订,市外经贸局、市协作办依托各自平台、渠道(各驻外办、商协会组织、企业家俱乐部、知名网站等)对外进行发布、宣传。

2.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要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统筹招商地块,包装招商项目,制定包括信息发布会、集群推介、主题论坛等系列内容的操作性强、实效性强的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集中动员,启动招商“百日行动”工作。

1.召开全市企业家大会,坚定企业投资发展信心,克服困难,提升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益。

2.召开全市处级以上干部大会,分析形势,广泛动员,转变观念,真正把解放思想落实到招商引资上项目上,统一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迅速行动,积极参与到招商“百日行动”工作中来。

3.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要以“抢抓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机遇,以解放思想促改革、促发展”为主题开展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理清改革思路,把握发展脉络,统一步调,齐心协力推动招商等各项经济工作。

4.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要围绕自身主导产业,结合重大项目开工或集群项目开工,举行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启动仪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服务业委也要结合各自产业分别举行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启动仪式。

(三)“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招商活动。

坚持以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为抓手,重点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政策辐射;围绕谋划的重点项目开展“点对点”招商,专题洽谈,专项推进;围绕“新型城镇化”“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主题,推进观光科技设施农业、激光、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招商;突出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开展产业集群招商;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区域,针对“央企辽宁行”“民企辽宁行”“沪企辽宁行”客商开展精准招商;结合大型会展活动开展招商,共同寻求合作发展商机。

“走出去”主要活动安排:

1.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相关项目单位参加的大型域外招商活动3次、国外招商活动1次。

2.市政府各位副市长结合各自分工带队赴域外开展招商活动,每位不少于2次。

3.市政府领导针对重点的好项目、大项目开展“点对点”专题招商3-4次。

4.市台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金融办、市国合办等相关市直部门,围绕央企、国企、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及重点商会、行业协会开展招商活动,每个部门不少于2次。

5.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自行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每个单位主要领导带队赴外招商不少于3次;副职领导带队赴外招商不少于3次。

“请进来”主要招商活动安排:

1.以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为主体,积极邀请客商来鞍山实地考察洽谈项目。通过“回访”推动项目洽谈务实推进,取得实效。来访的重点客商报请市政府领导会见推进,每个市直部门由市政府领导会见的客商不少于2家;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每个单位由市领导会见的客商不少于5家。

2.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为主体,积极对接商会协会、友好市(县)、已投在投企业,围绕自身产业特点,采取高峰论坛、承办行业年会、项目集中推介、特色旅游等形式,开展有特色、有声势、有规模、有效果的系列“请进来”活动,推动招商引资取得实效。每家活动不少于3次。

3.以“2015走进鞍山”为主题,组织一次全市规模的大型“请进来”招商活动。计划邀请300名左右客商来鞍山参加活动。

“请进来”活动主要内容:

(1)召开“新常态下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研讨暨鞍山投资项目说明会”,会上集中签约一批重点项目。会后开展分会场推介洽谈活动。

(2)安排一天时间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点对点”会见客商。

(3)参观考察重点景区及重点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吴忠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招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主要负责招商“百日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领导;组织开展大型招商活动;牵头重大项目对接洽谈;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园区招商“百日行动”工作,并进行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协作办、市外经贸局(由市协作办负责牵头汇总)。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也要成立招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组织指挥本地区(包括所辖园区)招商“百日行动”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是招商“百日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招商“百日行动”工作纳入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身先士卒、亲力亲为;要指定人员专职负责协调联络工作。市招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制度,梳理项目推进和招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规定解决时限,促进项目落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资源实行建库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市、县(市)区(含开发区)、园区三级互动平台,发布各类招商项目,即时更新各单位招商“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考核督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将本地区包括所辖区域内各园区的谋划项目数量、开展活动数量、回访客商人数、大型“请进来”活动、邀请客商数量、市领导会见项目数量、项目签约数量、项目落地数量等进行分类统计,每月25号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内容可及时进行动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定期发布招商“百日行动”工作通报。各单位研究制定的招商“百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谋划项目数量、推荐副市级以上领导会见项目数量、“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开展次数、签约项目数量及规模、落地项目数量及规模等方面,对各单位招商“百日行动”工作进度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动态考核,定期向招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政府督察室及时跟进,对招商“百日行动”工作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逐项督查。活动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相关招商活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统计比较,形成总结报告,向全市通报。活动结束后至年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跟踪考核项目签约落地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营造良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统筹制定宣传方案,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移动端等省、市媒体,对招商“百日行动”工作进行全过程宣传报导。宣传全市干部不等不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提振逆势而为、干好工作的士气;宣传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和一、二、三产业各具特色的启动仪式和各类招商活动,营造声势;宣传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有作有为的招商典型,树立榜样;宣传代表性强、牵动性大、影响力广的各类招商落地项目,突出成效。进一步提升全市上下对招商“百日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招商引资上项目对稳增长、促振兴重要意义的认识,提升服务企业责任意识和能力。

(五)优化服务环境。

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审批、市场服务,切实树立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服务思想,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贡献力量。各项目单位既要用活用好招商引资政策,又要坚持“三严三实”要求,依法招商,践行承诺。要规范招商活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相关要求,在住宿、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按标准执行。针对招商“百日行动”工作期间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将予以追责。

附件:鞍山市招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鞍山市招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忠琼市长

副组长:孙慧芳副市长

杨君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李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邱晓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哲市台办主任

马长青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丹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韩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杜兴保市交通委主任

陈毅菲市农委主任

靳洪利市服务业委主任

高光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陈宝珂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李季市教育局局长

刘耀庭市科技局局长

刘永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伟市环保局局长

曹海峰市规划局局长

马培钢市外经贸局局长

闵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凯市体育局局长

刘丹华市金融办主任

李涛市协作办主任

王凯市消防局局长

赵玉娜市国合办主任

邓延发海城市市长

陈兵台安县县委书记、县长

张鑫岫岩县县长

李树凡铁东区区长

李田铁西区区长

杜鸣青立山区区长

武秋丹千山区区长

贾清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郑继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闻然千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协作办、市外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涛(兼)、马培钢(兼)。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