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本政办发〔2010〕16号
颁布日期:2010-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0〕1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推进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和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的重要渠道;是宣传工作、交流经验的重要平台;是指导工作、抓好落实的重要措施。及时准确地为上级政府和领导提供信息服务是下级政府及其办公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抓信息就是抓机遇、抓发展的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为政府和领导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和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本单位和部门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形成有领导分管、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有专(兼)职信息联络员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岗位、人员、职责四落实。要把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敏锐性高的同志安排到信息工作岗位,要为信息工作岗位人员配置传递信息必要的网络设备,并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报送、考核、奖励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切实抓好信息网络队伍建设

信息网络是信息工作的载体。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单位作为市政府政务信息直报点,为一级网络单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所属单位和部门建立二、三级政务信息网络,不断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工作调研等形式,加强各级网络单位信息员队伍的学习培训,不断拓宽和提高广大信息员的信息把握层面和信息服务水平。要保持信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避免信息员更换频繁、岗位人员随意变动。各单位和部门信息联络员要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保持稳定的工作联系,如发生人员变动,应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沟通。

四、切实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各单位和部门要掌握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的内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一)信息报送内容

1.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落实情况;

3.《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4.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5.市政府办公会议、工作调研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6.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态势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7.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工作动态;

8.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工作经验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的情况和问题;

9.重要社情民意;

10.突发公共事件。

(二)信息报送任务

1.各县(区)政府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5条。

2.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

(三)信息报送方式

信息文稿发送至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电子邮箱:bxzfxxc@126com(联系人:王丽丹,联系电话:2218039)。

(四)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要及时。除报市政府应急办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外,凡是需要市政府及时掌握、总结推广、研究解决的工作情况信息,应先于新闻媒体报道前,第一时间内及时收集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信息报送要准确。报送的信息必须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信息报送要全面。要全方位、多视角报送涉及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真实反映工作全貌,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报送信息既要报喜更要报忧,做到喜忧兼报。

4.报送信息要新颖。要注意采集、反映凸现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的信息,着重提供有分析、有建议、有典型意义、有示范价值、有启发指导性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特色性。

5.信息报送要规范。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程序,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部门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发。编写信息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附件: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信息网络运行效率,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切入点,全面实施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进一步激发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组织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打造一流政务信息队伍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讲求效率、激励先进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

四、考评办法

1.考评等次

考评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档次。按要求及时报送政务信息,且信息条数达到规定要求的,为政务信息工作达标单位(部门);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且信息条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为政务信息未达标单位(部门)。各县(区)政府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5条;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

2.评比等次

评比分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单位分为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两个等次。个人分为优秀信息员和信息工作优秀管理者两个等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报送信息数量、采用率和得分进行排名评比。信息报送未达标的,取消评先资格。

3.考评计分标准

信息加分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编发的信息载体为准。主要信息载体有:

《信息参考》:主要刊载各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在促进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中取得的成就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综合调研信息;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经验交流信息。根据信息上报和信息调研情况不定期编发,字数在500字以内。发送范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有关单位、部门。

《每日要情》:主要刊载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精神;国家和省政府综合经济部门重要工作动态;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领导重要工作批示;市政府领导主要政务活动;本市重点工作进展;省内外动态资讯。《每日要情》每日1期。发送范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本溪政务信息》:主要刊载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做法和成效;本地区、本部门在发展改革中取得的新成就。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借鉴和推广价值的经验交流信息。《本溪政务信息》每周1期。发放范围:市政府领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

《本溪信息》:主要向省政府反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做法和成效;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借鉴和推广作用的经验交流信息。根据信息上报和信息调研情况不定期编发。报送范围,省政府信息中心、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政务网信息》:主要刊载由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提供的反映我市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信息。

具体计分标准:

《信息参考》采用1条得5分,领导批示加10分。

《每日要情》采用1条得3分,领导批示加10分。

《本溪政务信息》头题采用得5分;其它得3分;信息剪辑得1分。

《本溪信息》采用1条得3分,省政府采用加10分;国家采用加20分。市领导批示加10分;省领导批示加20分;国家领导批示加40分。

由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采编,本溪政务网采用得3分。

单位每多报一条信息加05分,少报一条信息扣05分;信息报送不达标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五、考评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情况通报

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每周将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采用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信息员;每月将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采用得分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通报给单位、部门;每季度通过《信息工作通讯》形式进行通报。

七、奖惩方法

根据全年综合得分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市政府办公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政务信息未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主题词:文秘工作信息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各部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国家和省机关驻市直属机构,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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