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晋政办发〔2015〕 113号
颁布日期:2015-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建立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建立完善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群众通过110报警服务台求助的非警务事项,不断提升各级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六权治本”为契机,以提高各级政府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标,以人民群众认可、满意为标准,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资源、部门联动、优质高效”的原则,整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资源,依托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建立人民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大力推进政府服务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工作任务

对尚未开通社会联动热线的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托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建立服务群众求助社会联动工作机制,110报警服务台依据工作职能及时通报相关社会联动单位处理。各社会联动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应急服务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的互联互通机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服务高效,运转规范。

对已开通社会联动热线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群众求助的非警务事项后,及时转交社会联动热线处理,避免社会资源浪费,确保人民群众求助事项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一)公安部门。

加强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建立与社会联动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反应敏锐、处置快捷、运转高效的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体系。

110报警服务台依法受理本行政区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报警,对群众报警求助需要提供服务的医疗救护、城市管理、民政、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维修等非警务事项或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联动部门职能分工,直接通报相关联动部门,各联动部门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置通报后,要立即安排应急处置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

(二)卫生部门。

各地120急救中心,对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伤病患者等救助,要及时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和转运。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受理并处置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涉及城市供水、供气、供暖、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等方面的求助事项或突发事件,及时提供救助或服务措施。

(四)民政部门。

对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弃婴及时予以救助处置;对公安机关或人民群众发现送达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公安部门移送的弃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受理或提供救助、安置。

(五)交通运输部门。

明确专人负责受理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出租车、公交车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有关道路、危桥损毁等抢险抢修、应急服务事项。

(六)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明确专人负责受理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经营、消费、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缺斤少两、质次价高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受理并处置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纠纷。

(八)环保部门。

负责受理并处置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环境污染、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对发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等突发性事件,及时处置,依法查处。

(九)文化、新闻出版部门。

负责受理和处置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涉及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群众投诉;依法查处涉及图书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出版市场中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

(十)其他部门。

税务、物价、电信、水利、农业、旅游、文物等部门,对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群众求助事项,要及时提供救助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治安秩序和服务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六权治本”的具体措施,作为民心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负责联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联动部门负责人要强化服务观念和担当意识,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在联动服务机制、应急队伍人员、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人员、职责、措施、设备落实到位。已开通社会联动热线或已建成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地方,要加强与同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互联互通,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水平。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社会联动服务机制,建立完善互联互通、工作通报等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升联动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评督导。各级综治办要将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定期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各行其是、联而不动、推诿扯皮等现象。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两级联动部门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运行不规范、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要加大110社会联动服务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传播途径和方式,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准确理解和掌握110报警服务台的主要职能和各联动部门的责任分工,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支持。各新闻媒体要注意宣传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的舆论氛围。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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