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县域主导产业实施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县域主导产业实施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快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县域经济比较优势,做强做大主导产业,走特色发展和集群式发展之路,在全市上下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着力推进全市转型跨越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为目标,以做强做大县域主导产业为着力点,以财政资金的集中投入、竞争择优分配为形式,重点扶持最能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使用效益最高或实施成本最低的企业(项目),深入推广招投标方式,鼓励全市企业(项目)积极竞争,由市场竞争决定资金分配归属,以财政资金的有效投入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县域产业,突出重点。发挥各县(市、区)独特的资源和区位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对各县(市、区)的主导产业(项目)进行定位,突出一个集群式、规模化的产业,发挥其龙头作用,走符合当地实际的转型发展之路。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各县(市、区)已定位的主导产业(项目),同时兼顾与之相关的配套、延伸产业领域。选择重点,率先突破,统筹兼顾,促进县域经济稳步协调发展。

竞争择优,公开公平。专项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机制,采用竞争性扶持方式,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竞争性分配全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各环节的办法和标准公开、统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多种支持,引导放大。专项资金综合采用贷款贴息、无偿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绩效导向,加强监管。强化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理念,从项目申报、评估审查到使用监管等环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导向,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晋城市县域主导产业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领导组”(以下简称为“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市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和各县(市、区)领导组成,负责统筹指导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竞分办”),竞分办由领导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竞分办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根据各县主导产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具体、专业的产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等内容的《项目申报指南》,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企业(项目)遴选的重要标准,并负责企业(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三、专项资金构成

市财政将每年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县域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竞争性分配,如参与竞争性分配的企业(项目)较多、实施效果较好,市财政下一年度在财力许可的条件下,可适当增加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

四、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和方式

(一)扶持范围。按照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专项资金的扶持以各县(市、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形成的特色经济作为扶持范围。各县(市、区)主要扶持对象为城区的商贸物流业、泽州县的装备制造业、高平市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阳城县的建筑陶瓷和蚕桑产业、沁水县的苗木花卉产业、陵川县的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产业。产业规划主体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主体为晋城行政区域内依法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产品、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的企业。

(二)扶持类型。专项资金主要扶持各县(市、区)政府产业规划设计、产业布局前期准备及其主导产业(项目),同时围绕主体功能抓配套,主导产业抓延伸,统筹县域经济,促进协调发展。

(三)扶持方式。专项资金根据企业(项目)实际采用贷款贴息、无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使用。为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优先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扶持产业项目,对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和配套服务项目可采用适当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五、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程序

(一)设定标的。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自身主体功能产业进行大视野、高标准、专业化的总体规划设计。依据总体规划设计,对自身的主导产业及延伸配套进行科学研判,提出本县(市、区)实行主导产业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整体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内容应涵盖项目名称、项目背景、申报内容与要求、绩效目标、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实施期限、经费安排等,报市竞分办审核后,汇总报领导组同意。专项资金的分配按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定位的不同,原则上不固定项目扶持个数,不实行等额平均分配,按项目数量和质量确定。

(二)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市竞分办将各县(市、区)报送的《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资料在《太行日报》和《晋城在线》等媒体公开发布,各企业(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竞标文件。

(三)组织申报。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向市竞分办申报,申请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主导产业总体规划必须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2.项目承担主体必须是晋城行政区域内依法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是与政府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的联合体;

3.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配套,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自筹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要达到所属县区制定的《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标准要求;

4.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整体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备良好的生产条件、先进的生产及研发设备;

5.有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和前期研发基础;

6.项目实施能够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7.项目必须具备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该县(市、区)中(长)期经济发展方向和技术进步方向。

(四)要件准入。市竞分办对各县(市、区)的申报项目进行要件准入审查,符合扶持范围和条件的取得竞争性评审资格。

(五)竞争性评审。市竞分办负责组织县域主导产业项目竞争性评审工作,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竞争性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如所申报的竞标项目不足以支撑其主导产业发展,原则上不组织评审。具体内容如下:

1.专家评审组的构成。专家评审组成员从市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专家库中遴选和使用,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会议前一天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其中,各县(市、区)保证遴选一人,经济领域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1/5,行业技术类专家必须在3/5以上,评审组人数必须为7人以上单数。被抽取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审的,依程序随机递推遴选。评审组成员的遴选结果当场公布,并记录在案。参加评审专家遴选的工作人员对被抽取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市竞分办可邀请市财政改革与发展专家咨询组成员现场观察评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书面评审。评审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确定进入公开答辩环节的企业(项目)名单。

3.公开答辩。采用演讲、现场答疑等方式组织各县(市、区)政府、企业(项目)进行公开答辩,并现场打分确定进入实地考察环节的企业(项目)名单。

4.实地考察。评审组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考察意见。

(六)领导组审定。评审组综合考虑书面评审、公开答辩、实地考察等阶段情况,提出拟扶持意见报市竞分办,市竞分办对拟扶持意见分类汇总后报领导组审定。

(七)项目公示。经领导组审定通过的拟扶持项目在《太行日报》和《晋城在线》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确认扶持。根据公示结果和监督核实结果,确定最终获得扶持的项目。市竞分办下发执行文件,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是加快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发展县域主导产业的工作抓好抓实,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的引导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各尽其责,规范申报。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严把申报资料质量关,建立严格的上报审查制度,确保项目申报资料涉及的数据和指标真实准确。

(三)严格管理,强化绩效。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市财政局报送市级财政扶持资金预期绩效实现情况,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市财政局按照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对获扶持项目事前确定绩效目标,事中实施跟踪问效,事后实施绩效评价,实现全过程的绩效管理。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