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6-2017)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发〔2016〕19号
颁布日期:2016-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办发〔2016〕19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6-2017)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6-2017)》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6日

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6-20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结合我市文化发展现状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基础

(一)文化历史底蕴深厚

晋中历史文化底蕴非常深厚,文化气质独特鲜明。晋中是晋商故里,纵横商界600年,曾经创造过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保留有承载晋商文化丰富内涵的“四大城”(太谷城、平遥古城、祁县历史文化名城和榆次老城)和诸多晋商大院(榆次常家庄园、祁县乔家大院、祁县渠家大院、灵石王家大院、太谷曹家大院、太谷孔祥熙宅院)。晋中是革命老区,抗战时期八路军前方总部、129师司令部和中共中央华北局所在地,留存着朱德、彭德怀、邓小平、刘伯承、左权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英勇指挥的传奇故事和军民团结浴血奋战的光辉足迹;昔阳县大寨村,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成为当时全国“农业战线”的一面旗帜。晋中还是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集散地,流传有清明寒食节、牛郎织女爱情故事和寿星文化等民间传说,同时还传习着左权小花戏、祁太秧歌、榆社霸王鞭等优秀传统文化。

(二)文化发展基础较好

晋中位于山西省中部,辖1区1市9县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6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32万。目前,我市有3个全国文化先进县、8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个群众艺术馆、11个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6个县级博物馆、118个乡镇文化站、2750个农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19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5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5538处(含文物保护单位995处、各种特色博物馆23处),馆藏文物28万余件,曾获得5个中国戏剧梅花奖、20个不同类别的国家级群星奖,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完成,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7%,为晋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近几年,我市大力推进“全民文化行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大剧院等一批大型文化设施启动建设,实现了市级文化设施的爆发式增长,县、乡、村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得到快速提升;持续实施“六个文化建设”、“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文化惠民”、“民办文化的扶持引导”和十项“十佳文化创建”等文化项目,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精心组织“十台大戏闹新春”、“欢乐城乡广场文化月”、“农民工歌手赛”、“全民文化活动季”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了群众对文化产品的获得感;持续打造精品剧目,推出了《太行奶娘》、《褒尚论道》、《王家大院》和《县长遛牛》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作品。

(四)文化发展存在短板

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取得长足发展,但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的要求,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历史欠账较大,新建改扩建任务较重,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尤为突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总量不足,品种不够丰富,质量不够高,服务面不够宽,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投入机制和政策配套不够完善,保障体系尚不成熟;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的融合度不高等,这些都需要在下步的创建工作中解决。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发展,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城市有灵魂、人民有信仰、社会有动力”的文化强市。

(二)总体目标

用两年时间(2016—2017)完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以标准化、均等化为核心的“九化”目标,初步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制度设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经验与成果,成为国家中部地区公共文化创新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创建主体作用,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协同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助推公共文化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协同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既有长远的发展目标,探索长效机制,又有近期具体实施举措,解决当前现实问题;既有整体规划,协调示范区各个方面,又有重点突破,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全面达标,优势提升。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查漏补缺,提档升级,所有项目全面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规定的指标。依据中办发〔2015〕2号文件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晋中实际,薄弱环节重点突破,优势方面再上台阶,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4.统筹城乡,彰显特色。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和晋中太原同城化的要求,推动文化与产业、文化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促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一批新的文化品牌,使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凸显晋中特色,形成创建亮点。

三、重点任务

共有9大项37小项任务。

(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化建设

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包括阵地设施网络、流动设施网络和数字设施网络。

1.强化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成市级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非遗展示馆、工人文化宫(含市群艺馆)及晋中大剧院等6个具有文化地标特征的文化设施,其中,市图书馆和市群艺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2016年晋中大剧院、非遗展示馆投入使用,其它设施2017年底前陆续投入使用。

表1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造)主要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主体

建设规模

总投资(亿元)

完成时限

1

市图书馆

(含美术馆)

市文化局

占地27亩,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

2.18

2017年

2

市科技馆

市科协

占地34.7亩,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

2.18

2017年

3

市博物馆

(含档案馆)

市文化局

占地39.5亩,建筑面积33420平方米

3.66

2017年

4

工人文化宫

(含市群艺馆)

市总工会

占地13亩,总建筑面积29800平方米

2.48

2017年

5

非遗展示馆

市文化局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0.05

(改造投资)

2016年

6

晋中大剧院

市文化局

占地28亩,建筑面积4603平方米

0.16

(改造投资)

2016年

2.强化县级“两馆”建设。采取新建、扩建或置换等形式,加快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到2017年12月底前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其中,2016年底前太谷、平遥、介休、寿阳、昔阳、榆社6个未达标县的图书馆完成达标任务;2017年底前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灵石、昔阳、榆社7个未达标县的文化馆完成达标任务。

表2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合格标准

创建目标

文化馆达标率

100%

100%

图书馆达标率

100%

100%

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

0.8册

0.9册

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

0.8次

≥0.8次

人均年新增图书

0.05册

0.06册

人均到馆次数

0.4次

≥0.4次

3.强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按照国家住建部、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批准发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2〕44号)文件要求,完成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改造提升和功能拓展,配套必要的活动器材和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同时注重软件建设,2016年底前全部达标。

4.强化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依托行政村(社区)党群团组织活动场所、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校园校舍、妇女之家、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到2017年底前70%的村(社区)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团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米(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配套必要的活动器材和群众文体活动广场,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戏台或舞台,其中2016年完成35%,其余35%于2017年完成。

5.强化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在现有基础上改造提升,运用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覆盖手段,扎实推进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扩大全市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和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

6.强化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流动设施建设。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综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创造条件设置电子阅报屏。市级图书馆,文化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市科技馆配备科普大篷车。县级加强流动舞台车、图书车和文化活动车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流动文化服务的作用。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7.明确为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标准。要以县为基本单位,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中部标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健全馆内常设开放项目,积极开展网上和馆外流动服务,面向社会举办知识讲座、业务培训、展览展演、服务宣传等各种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文化辅导,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数字化服务活动。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发挥点多面广的特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和教育培训等方面设置服务项目,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表3公共文化单位主要服务指标

机构

服务项目

单位

指标

图书馆

免费开放时间

小时/周

≥56

人均占有藏书

≥0.9

馆外流动点每年书刊借阅量

册次/年

≥5000

下基层流动服务

次/年

≥40

举办社会教育活动

次/年

≥30

文化馆

免费开放时间

小时/周

≥42

馆内常设免费开放项目

种类、次数/年

≥5,≥40

组织大型文化活动、展览

次/年

≥18

举办各类培训班

期/年

≥25

人均深入基层辅导

小时/年

≥36

馆办文艺团队下基层演出

次/年

≥40

组织流动演出、展览

场/年

≥10,≥8

乡镇(街道)

综合文化站

免费开放时间

小时/周

≥42

常设免费开放项目

个/年

≥4

藏书量

≥3000

举办展览、文体活动

次/年

≥8

举办讲座、培训

次/年

≥4

开展数字化服务

次/年

≥4

村(社区)综合

文化中心

免费开放时间

小时/周

≥40

常设免费开放项目

个/年

≥4

举办展览、文体活动

次/年

≥4

举办讲座、培训

次/年

≥4

8.增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有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项目,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有免费开放场所都要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所有服务项目要利用展板、网站或显示屏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9.大力实施文化“四送”、“六进”工程。文化“四送”工程,即送图书、送文艺演出、送文艺指导、送电影放映,实现每个行政村每年更新图书60册以上,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组织4次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及每月放映1场电影。文化“六进”工程,即深化“六个文化建设”活动,农村、社区、机关、企业、校园、军营文化在实现“四有”(有氛围、有设施、有活动、有机制)标准基础上,提升文化服务质量,体现行业特色。

10.建立市级图书馆、群艺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采取统一指导、分级协作、成果共享的模式,建立以市级图书馆、群艺馆为总馆,以县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终端分馆,扩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方式和能力。开展“一卡通”服务,群众持一卡可以享受图书借阅、数字服务和惠民演出等多种公共文化服务。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

11.实施“阳光文化”关爱工程。重点面向市直部门帮扶的127个贫困村实施文化精准扶贫项目,努力让这些贫困村文化实现“四覆盖四提升”,即村综合文化中心、文化活动、文化管理人员、文艺表演队伍四个全覆盖,设施效能、致富技能、文化生活、文化素养四个全提升,让贫困村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的阳光雨露。以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等公共文化单位为中心,以民办文化机构为补充,结合群团组织工作,面向城乡居民,重点面向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经常开展文化艺术项目培训、知识讲座和文化活动等公益文化服务。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置符合标准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设置方便残障人士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市、县两级图书馆设立视障人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为视障人开展服务。晋中电视台逐步探索每周播出手语新闻,各县(市)电视台在播出新闻和残疾人专题节目时逐步加配字幕。

12.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落实文化部的要求,组织文化志愿者小分队赴新疆五家渠市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搭建两地文艺演出、非遗展示和产业洽谈等方面的交流平台,扩大晋中地域特色文化的影响力。

(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13.增强现代科技传播公共文化的能力。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字化建设。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场所要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特别是增强无线覆盖能力,让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网络终端、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享用数字文化服务。

14.建设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深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重点实施晋商文化、大寨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等特色内容的资源数据库建设,市级图书馆数字资源不低于25TB,县级图书馆不低于3TB。

15.建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三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为基础,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实现数字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化建设

16.打造特色文化名城。制定城市主题文化战略,打造特色文化名城。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明确特色文化定位,高扬区域文化旗帜,在城市建筑、景观、公园、广场、品牌等各项建设中充分融入和彰显地域特色文化,着力打造3–5个反映城市发展历史轨迹的特色文化展示街区、公园、广场,提升城市品质和魅力,凸显城市文化内涵。

17.实施“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特色文化建设。以支持发展民办文化社团为抓手,重点实施“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品牌文化建设项目,到2017年底,每个乡和村都创出特色文化品牌,形成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晋剧票友村、秧歌村、花戏村、铁棍村、杂技村、美术村、书法村……,以特色文化项目为载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群众的政治信仰和法制观念。

18.打造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引深“全民文化行动”,注重发挥品牌效应,努力让全民参与文化和享受文化,为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务和文化成果。深入打造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晋中社火节”、“介休清明寒食文化节”、“平遥中国年”、“中国和顺·乡村国际艺术节(许村)”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在此基础上,努力打造一批新型文化品牌,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办好“中国·晋中社火狂欢月”、中国“桃花红·杏花白”民歌艺术节、“中国·晋中交谊舞大赛”、“晋中全民文化活动季”、“晋中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宣传周”、“晋中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国·晋中手艺大赛”。

19.抓好“花开四季·乐享全民”常态化文化惠民活动。挖掘我市优秀的晋剧、民歌、花戏、漆艺、剪纸、雕刻、民间民俗等文化内涵,做好常态化文化惠民活动。重点抓好“中国梦·万家情”文艺轻骑兵下基层、“十台大戏闹新春”、各类讲堂、剪纸大赛、秧歌大赛、广场文化月、漆艺文化节、手工技艺作品大赛等活动,培育和提高这些活动的影响力,彰显晋中文化魅力。启动“周末大戏台”、“百姓大舞台”等活动项目,让群众参与和享受文化活动实现常态化;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引领青少年接受优秀民族文化熏陶;组织“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滋养百姓精神家园。

20.实施“梦里老家”古村落活化传承工程(乡村记忆工程)。以17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活化传承作为引领和示范,推进国、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物修缮工作,全面启动介休张壁村、灵石静升村文物修缮工程;整理记录古村落的传统建筑、民间节庆、习俗、非遗项目、名人典故等历史资源,挖掘研究其中的文化内涵;因地制宜地建设集乡土建筑和乡村民俗为一体的综合性、活态化的民俗生态博物馆和乡村博物馆,收集和展览富有地域特色、活态文化特色和群体记忆的文化遗产;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施建设、实物展示,开展非遗文化的活态传承;培养本土讲解员,增加居民对本土文化的了解;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合作,为文艺创作、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提供特色文化载体,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21.抓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全面梳理全市各类文化遗产和特色文化资源,按照“抢救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活态传承”的原则加以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加大濒危文物保护单位抢救保护力度,拓宽文物资源合理利用渠道,着力做好晋华工业旧址开放利用工作,打造太谷影视基地;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在各类文化活动中有计划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目(项目)的展演、展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加强对重要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保护和传承利用。

(六)推进市校、晋太文化发展创新协同化建设

22.加强市校文化战略合作。继续扩大市校战略合作,与山西高校新区各院校在文化活动开展、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创意创业、节目制作、非遗进校园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推出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成果,培养一批促进晋中文化发展的艺术工作者、志愿者和非遗传承人;组建晋中图书馆与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联盟,实现市校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23.加强晋太文化协同发展。按照同城化、大都市圈发展战略,与太原市签订《晋中太原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推动两市文化演艺、精品创作、非遗保护、文化活动等领域交流联动,使地缘相近的两市文化融合发展。

(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2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建或自建公共文化设施,扶持民办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非赢利的民营文化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成为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鼓励基层文化设施以试点方式探索社会化管理运营。

25.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范围,有效增加文化服务的供给。

26.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演出团体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演出。晋中大剧院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培育和打造“中都之夜”公益文化服务项目,每年邀请省内外文艺院团来晋中演出80场次以上,让更多的群众享受高层次的文化消费。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

27.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至少配备3名事业编制的管理人员(或以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财政补贴的管理人员。

28.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构建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专业化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每个县(区、市)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1000人以上,2017年,全市注册文化志愿者总数达到10,000人以上。

29.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出台星级团队扶持奖励办法,调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等单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每个村(社区)业余文体团队不少于2支。

30.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涉及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司法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

(八)推进城市书香化建设

31.继续实施“德润三晋·书香晋中”阅读推广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室)在全民阅读中主阵地的作用,有效调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及六个文化建设单位的积极性,通过举办新书推介、阅读指导、知识讲座、汉字听写、报告演讲、评选书香之家和读书之星等形式,引导全民开展健康阅读活动。

32.设立便民阅读点。探索与电信营业网点、银行、超市、酒店、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合作,设立便民阅读点,市城区街头设立五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推动全民阅读常态化、便捷化,打造“书香晋中”,增强社会发展的创新力量和道德力量。

33.推进“网吧+阅读+”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网吧游戏体验、社交休闲、影视观感、电子阅读的优势,引导网吧做好硬件更新和网络提速,推行“网吧+阅读+”的模式,设立图书阅读区,让网吧具备纸质图书与电子图书阅读的功能,为群众阅读提供便利。

(九)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科学化改革

34.深化转企文艺院团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成本核算,改进经营方式,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艺术生产机制,探索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人力资源机制。

35.逐步建立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理事会制度。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理事会制度,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届群众代表参与管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更好地服务群众。强化文化事业单位目标和绩效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36.编制《晋中市2016—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规划》。使县级公益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晋中要在戏剧、非遗专业培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7.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与课题研究能力。以“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研究”为课题,研究如何挖掘和传承晋中优秀文化资源,研究如何以活动载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特色文化与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研究成果,如《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的研究报告》、《提升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和《繁荣发展民间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等。

四、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初创期(2016年1月—2016年12月)。分层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任务,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创建责任。对照《创建标准》、《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全程加强督导检查,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结果与当年绩效考核挂钩。以卓有成效的创建成果迎接国家创建示范区督导组中期督导。

第二阶段攻坚期(2017年1月—2017年12月)。针对国家创建示范区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查缺补漏,逐项完善,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和资料的整理,确保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任务。同时,形成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中部地区提供经验、制度和机制示范。

第三阶段迎检期(2018年1月—3月)。做好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迎检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健全创建资

料,巩固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机制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合力。各县(区、市)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协调议事规则,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具体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市级成立制度设计与课题研究组,邀请专家、科研人员、教育文化系统专业人士以及基层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积极开展相关制度和课题的设计研究。

(二)强化经费落实机制

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完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各项任务提供经费保障。要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足额落实本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要支持文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开展;要加强经常性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经费的投入,支持设施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数字文化服务、文化下乡以及示范区创建各项活动等;要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保障,确保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基本运转经费到位。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开展便民服务。

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要制定和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使用程序,切实加强主体与监督“两个”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注意节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制度保障机制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做到“五个纳入”,即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特别要纳入对县(区、市)和市直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增加考核分值。

研究制定《晋中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意见》和《晋中市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加强政策创新和支持力度,完善符合晋中实际的政策支撑体系,出台《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管理工作方法》、《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信息报送与宣传工作方案》和《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方案》。

建立领导组例会制度、重大事项会商制度、联络员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宣传工作评分制度、课题研究奖励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等,抓好制度的落实,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考评机制

建立和完善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监督考评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定期对各县(区、市)、各责任单位创建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创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年评选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创新项目。

(五)强化宣传引导机制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营造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监督创建工作。此外通过公益广告、海报、折页、快报、专栏、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运用公共文化场所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等载体,扩大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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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