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吕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吕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吕政办发[2010]58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吕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吕梁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吕梁代表团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9号)精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外交部、科技部、商务部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支持,工信部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笫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将于2010年6月30日至7月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我市将组团参加,为了做好组团参会参展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团长:张中生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郭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爱保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组成。
代表团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郝三平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与山西代表团之间的联络。
2、负责提交吕梁市代表团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吕梁市代表团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
3、负责重点项目的筛选、编印招商弓l资项目册。
4、负责吕梁市中小企业对外宣传项目的招商等工作。
5、负责安排代表团住宿、交通、通讯、文印、安全等事项,负责代表团经费的预决算。
6、负责投资项目的对接洽谈。
7、完成好代表团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参展要求
(一)参展单位
本届“APEC技展会”行业展区,山西代表团分配我市3个(3m×3m)标准展位,拟在本次“APEC技展会"展区内进行布展,每个标准展位按优惠价5500元人民币。为了充分发挥“APEC技展会”这个有利平台,展示我市名优产品,真正打开市场,创出特色,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发动,踊跃参功口。
(二)参展企业条件
参展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国家、省、市或国外知名商标;在行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性强;特殊行业企业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认证。
(三)参展产品要求
1、参展产品必须具备本行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
2、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的标准;
3、食品类产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产品必须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具有代表性;
4、要求各县(市、区)应选择精密零配件、电子仪表、纳米新材料、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一些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能代表吕梁中小企业发展水平的产品参展。
(四)项目要求
为在本届“APEc技展会’’上多层面、多角度地充分展示我市中小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合作洽谈项目,为供需双方提供便捷的交流,促进投资者、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建立广泛的联系,每个县(市、区)推荐项目不少于4个,编印“中小企业合作洽谈项目名录”,集中向中外客商进行广泛推介宣传,希望各县(市、区)认真做好项目、产品推荐的组织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均要提出本地参会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本地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参展宣传活动和组织工作。要按进度要求报送参会参展资料。
布展时间:6月26—29日
开幕时间:6月30日上午9:00
展洽时间:6月30日一7月3日
展览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