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2日
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阳泉市工业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实现工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阳泉市作为资源型城市和能源工业基地,工业产业以原材料产业为主,产品以上游产品为主,资源型、初加工型工业比重高,产业链条短、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突出,在煤、电、铝等传统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大力推进循环型工业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具有重大意义。
一、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工业新型化为重点,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完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企业与公众的共同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无害化”原则。
坚持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并重,通过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优先实施资源使用和废物产生的减量化,不断促进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效益。
2.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各行其职、互相促进的制度结构。以企业为主体,完善政府行为,加强政策导向、产业扶持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循环型工业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循环型工业发展新格局。
3.坚持“全面部署、重点推进”的原则,实现企业、园区、社会的点、线、面三个层面的互动发展。
要选择一批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园区和企业,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从“企业试点”走向“行业试点”,从“面向企业”走向“面向园区”。抓好企业层面的“小循环”、园区层面的“中循环”和社会层面的“大循环”。由点及面,在生产、建设、消费、流通等各领域,全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4.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并重原则。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换取最大的经济价值,在保护好环境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5.坚持科技、机制和体制创新并举原则。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资源生产率、回用率、废物利用率,降低污染排放率,降低生产成本,使工业企业逐步实现由循环不经济向循环经济的转变。加快制度创新,激励企业和技术人才加强科技研发,推动产学研结合。同时,建立发展循环型工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主要目标
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力争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
二、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将循环经济纳入项目建设。
按照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的要求,全市新上马工业项目原则上要求企业自身或通过与其它企业的协作,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编制“循环经济方案(专篇)”。在项目设计和施工建设中,要同步实施循环经济方案确定的内容。
“循环经济方案(专篇)”要充分结合企业本身情况和周围的条件进行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围绕现有产品结构及“三废”情况,开展与循环经济相关的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形成企业内部与外部的循环链条。
2.应对本企业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水、渣循环利用的途径进行分析,同时对周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热、水、渣等资源,进行本企业可利用条件分析。
3.通过物料平衡分析,产业废物台账,逐步形成企业交流产业废物信息系统,同时编制企业废弃物和使用后的产品回收综合利用方案。
4.拟采取的关键技术,包括技术名称、来源、起到的关键作用,是否成熟技术,待推广技术,正在研发的技术等。
5.企业应进行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及相关设施的共同使用方案。
6.项目实施循环经济方案的效益分析。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用热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以及在同行业中所处的水平。
(二)推广煤炭、电力、耐火、冶金、化工等行业典型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我市工业以煤、电、冶金、耐火、化工、新型材料为主导产业,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要围绕延长主导产业的产业链和研发应用产业链接技术,形成资源深加工和循环利用来进行。要以煤层气、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废渣的综合利用为重点,同时推进项目间、企业间、行业间的循环,形成多元化的工业产业格局。
——煤炭工业方面。以煤矸石和煤层气综合利用为重点,延伸煤炭开采及综合利用产业链。发展提高煤层气等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煤矸石和洗中煤等工业废弃物和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企业联合。以煤炭资源为依托,以规模化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形成煤—洗煤—矸石—建材、矿井水—污水处理—再生水、煤—煤层气—煤层气发电、煤—坑口电厂—粉煤灰建材等产业链。壮大新型煤化工产业链,围绕“肥、醇、烯、碳纤维”四条主线,发展多联产工艺,加快产业产品链的延伸。
——电力工业方面。以热电联产、脱硫改造以及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发展电力及电力转化产业链。支持大容量、超临界、空冷、脱硫的新型电力和热电联产改造、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推广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改造及污水回用技术,采用坑口电站、热电联供、煤电及下游用户一体化发展等多种形式,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煤层气、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等综合利用电厂并网发电。构建电—热—水循环利用产业链,发电—粉煤灰(炉渣)—建材,发电—高铝粉煤灰—氧化铝,发电—脱硫石膏—建材,煤矸石、垃圾、污泥—发电—灰渣—建材等产业链。形成以电、热、水循环利用和粉煤灰等综合利用的多联产业循环发展模式。
抓住国家发改委低热值煤电厂受托核准这一有利契机,在电力装机的增量、扩能上作文章。抓好阳光发电2×35万千瓦、格盟国际2×100万千瓦、西上庄2×60万千瓦、鑫磊2×35万千瓦、南娄集团2×35万千瓦等发电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使项目尽快落地、开工、投产,加快推进我市煤电一体化进程。
——化学工业方面。化工产业的发展要以煤炭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为依托,重点突出煤化工,打造“肥、醇、烯、碳纤维”四大产业链。充分利用无烟煤资源,发展大颗粒尿素,打造煤炭—合成氨(联产甲醇)—化肥产业链;依托丰富的石灰石资源,打造电石—乙炔—聚氯乙烯—PVC制品产业链;培育煤炭—甲醇—丙烯—碳纤维—碳纤维制品产业链。同时,发展壮大氨基磺酸、甜蜜素、双氰胺等精细化工产品,延伸产品链,形成精细化工产品体系。
——冶金行业方面。以铁、铝等金属为依托,延伸行业产业链。以铁矿资源为依托,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实施源头消减,减少资源消耗,延伸冶金产业链条,形成原矿—铁—钢—材、矿石—精矿粉—粉末冶金—冶金压铸件产业链条。推广余能、余压、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实现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最小化。铝工业要以铝矾土资源为依托,延伸形成原矿—氧化铝—电解铝—铝合金—铝型材—再生铝的一体化产业链,发展铝镁合金深加工产品。
——耐火材料方面,沿着矿产—耐火—高档耐火材料的路径,以长寿、节能、绿色(无污染)、功能化为方向,加快推进耐火资源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走集聚、集约、集效的模式,集中技术质量高的产品,实现耐火材料的规模化发展。在提升耐火产业发展水平的同时,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发展高、精、专系列深加工为主的耐火材料产品。
(三)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园建设、改造。
在现有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基础上建设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大力推广山西吉天利循环经济科技产业园、山西鑫磊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天元集团循环经济园等循环经济理念和模式,对我市现有的工业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进项目集聚园区化、产品生产循环化、增长模式集约化、产业发展规模化,形成“资源互用、产业联结、首尾相顾、变废为宝、利益互动”的循环经济园区,使循环经济成为基本经济形态和产业模式。
要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
1.空间布局合理化
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开展园区布局总体设计或进行布局优化,改造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2.产业结构最优化
结合各县(区)的产业和资源的比较优势,考虑园区环境承载力和地方发展需求,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调整和优化园区的产业结构。
3.产业链接循环化
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引进和建设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4.资源利用高效化
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的循环利用。
5.污染治理集中化
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培育专业化废弃物处理服务公司,实行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
6.基础设施绿色化
对园区内交通、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使园区生态环境优美。
7.运行管理规范化
建立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协调机制;建设园区废物交换平台,以及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并实施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激励政策;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强化对园区内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形成优美、清洁、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三、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政府成立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领导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为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协调解决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我市循环型工业加快发展,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设立专项基金,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引导、鼓励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设立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循环型工业发展示范和引导性项目的奖励和贷款贴息、工业园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等项目建设和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培训等。
(三)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市发改、财政、经信、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对循环经济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等要向循环型工业企业(项目、园区)倾斜。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落实国家对综合利用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发电和生产新型墙体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落实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回收物资优惠政策;用足用活国家对工业转型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将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免税、出口退税、企业研发投入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依法落实到企业,真正发挥出政策对转型发展的推动作用。
(五)加强金融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建立金融机构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发展评价考核机制,以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品种,增强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加大对我市工业转型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将金融机构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内容,对考核优秀的要表彰和奖励。
(六)典型引路,示范引领。
1.大力宣传循环经济典型企业(园区)。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目前已有11个单位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初步形成了煤—煤层气—电、煤—煤矸石—电(材)、煤—电—材、铝矾土—黑刚玉—装备制造产品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静脉产业等六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今后要进一步树典型,每年要推出十个发展好的循环经济企业(园区),作为样板,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根据省转型综改2013年行动计划中“争取有11个试点企业升级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要求,认真做好评估工作,争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升级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3.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中关于“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做好申报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区)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专项工作。
(七)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要把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提高到关系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高度来认识,研究制定循环型工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将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目标考核中。对考核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八)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抓好“四个一”活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发展循环型工业重要性的认识。每年开展“四个一”循环经济宣传活动:一次循环经济理念培训会,一次循环经济产业产品展览会,一次循环经济公众意识调查活动和一次媒体集中报道活动。旨在引导广大群众干部支持和参与循环经济建设,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