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社局市质监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文号:安政发〔2015〕18 号
颁布日期:2015-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社局市质监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规范部门职权职责、理顺部门权责界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水平的核心支撑。

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职权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安政发〔2015〕8号),就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目前,市级各部门正全面清理各自承担的职权职责,编制权责运行流程图。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已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分别经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审核修订,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权责运行流程图由部门完善后自行对外公布。

请市级各部门参照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样本,按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权责类别,认真梳理权责事项,编制运行流程图,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市人社局权力清单目录

2.市人社局责任清单目录

3.市质监局权力清单目录

4.市质监局责任清单目录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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