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09〕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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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75号
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现将《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
实施方案操作办法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操作办法:
一、落实事项的确定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①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社会稳定等直接涉及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②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承诺事项以及人民代表意见、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特别是扶贫开发、“三农”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公共管理和服务、民生工程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③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市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确定的事项和任务;④市委及其办公室、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下发各类文件中明确的各项任务;⑤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由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各类事项;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文件或批示办理的各类事项。
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的确定,除有明确要求外,分别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拿出具体意见,提请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确定。确定具体落实事项时,在突出上述六个方面重点的基础上,注重把握三条原则:一是直接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事项;二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社会各方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对一般常规性、临时事务性、部门和县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市政府办有关科室按落实年工作程序予以督促落实,作为年终综合评述的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从6月1日开始实施工作落实年督查落实程序。对上半年特别是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市二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涉及全年全局性的任务事项和上半年已部署、但截止5月31日未办理、未完成的任务事项,启用工作落实年督查落实程序,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对上半年已完成的常规性工作任务和一般性事务,不再纳入综合考评。由督查室和各业务科室负责,对上半年需要纳入考评的事项进行梳理汇总,由分管副秘书长提出意见,秘书长审定。
二、督办责任的划分
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确定后,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督办。督办责任按以下原则划分:
1、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人代会、市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决定的事项,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任务,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责任单位办理的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
2、市长专题会确定的专项任务,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批办的事项,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文件或批示办理的专项任务,以及相关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督办。情况特殊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
3、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办、应急办、事务处、接待处以及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驻京联络处,具体负责涉及自身业务工作任务事项的督办。
4、上述未涉及或业务职能有交叉的任务事项,由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协调,市政府督查室或相关业务科室督办。
三、督办落实的流程
任务事项确定后,市政府督查室和办公室各业务科室要根据任务事项的性质和部门职能,按照“下管一级、责任唯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定具体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并按以下流程予以督办落实:
1、任务传递。交办单位对落实事项进行编号(任务编号分“商政××0900×”和“商政办××0900×”两种格式,各办属单位采用“商政××0900×”进行任务编号,办公室各业务科室采用“商政办××0900×”进行任务编号,其中“××”为交办单位简称、“09”代表年度、“00×”为任务排列的数字序号。如以任务序号“1”为例,市政府督查室就是“商政督查09001”,市政府办综合一科就是“商办综一09001”),填发《任务通知单》,载明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办理时限、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交办单位等事项,经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定后,书面通知到责任县区或部门。同时,各交办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交办事项登记,建立督查工作台账,便于衔接联系。
2、跟踪落实。《任务通知单》下发后,交办单位要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任务落实情况反馈表》(一般情况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明确任务分解和落实措施等具体要求,全程跟踪任务落实情况。
3、督查督办。对承办单位的落实情况,采取定期反馈和跟踪督查两种方式予以督办。一是督促承办单位根据任务完成的时限,定期反馈落实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基层在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凡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二是根据责任县区或部门的任务落实和反馈情况,按照办理事项的轻重缓急,采取电话督查、书面督查或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办。三是根据承办单位反馈和跟踪督查的情况,编发《督查通报》,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4、结果统计。责成承办单位在任务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交办单位报告办理结果,必要时组织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同时,交办单位要依据承办单位的报告及检查情况,填写《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并在办理结果中对完成情况进行简要评述。对需要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任务事项,交办单位要及时将《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交市政府督查室汇总整理,作为最终结果评定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结果处理和应用
结果处理和应用是政府抓落实工作的力度和权威性的根本体现,也是促使政府抓落实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重要保证。对于各责任县区和部门落实事项结果的处理和应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1、汇总整理。各科室在年终时,要将本年度所有交办事项进行分析梳理,撰写综合评述材料,由分管秘书长审核后,统一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各交办单位提供的《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和综合评述材料,对各责任县区和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综合打分、排列名次,提出相应的评定意见。
2、结果评定。市政府督查室将各责任县区和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汇总整理结果和初步评定情况,提交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综合评审,排列不同等次,结合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计分办法,确定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落实年给予奖、罚分值的具体意见。
3、考核应用。市政府办公室将各责任县区和部门工作落实年综合评审结果和奖罚分值的具体意见,书面报告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应用于县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