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2〕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

广元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更是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加速期,为构建与广元经济社会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协调的卫生事业,统筹做好“十二五”期间各项卫生工作,推动我市“十二五”期间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十二五”规划方案编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1、卫生投入激增,卫生资源总量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国家、省、市卫生事业资金投入达25亿元,为“十五”期间的4.9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县级人民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救治体系等建设项目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通过大规模、大力度的项目建设,以城市两大综合医院为龙头、专科医院为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疾病预防控制为主体,妇幼保健、紧急医疗救援、采供血、卫生执法监督为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截止2010年末,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计3371个,实有床位11853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3.81张,卫生技术人员10744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3.45人。与“十五”末相比各项指标均增长明显。

2、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

全市卫生灾后恢复重建抢抓重要发展机遇,坚持科学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共实施卫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850个,规划总投资22.52亿元,建筑总面积88.47万平方米,其中:已落实各类卫生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0.86亿元,占总规划的92.1%;乡及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20.35亿元,占规划的92%;村卫生室4763.2万元,占规划的100%;拉动内需374万元,占规划的100%。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中海油项目、市中心医院李兆基住院综合大楼项目、地市级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成绩突出。

3、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家、省相关部门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近期安排部署,全力有序推进五项重点医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下一步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医疗服务提供能力增强,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十一五”期末,市、县、乡、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能较好的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我市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从“十五”末的126.47/十万和15.18‰下降到30.02/十万和5.96‰。2010年,全市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达到1381万人次,出院36万人次,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为7.9天,床位使用率为72.36%,个别医院达到95%以上。

5、食品药品监管显著加强

“十一五”以来,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150人,较“十一五”前增加17人,大专以上学历135人,占职工总数87.7%,平均年龄41岁。全市牵头组织检查食品企业8211家次,查处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87起,追究刑事责任6人,有效防止了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苍溪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药械监管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完成药品质量监督抽验2320批次,药品检出不合格率由15.6%提高到18.4%,检验报告准确率达100%;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641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取缔无证经营142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没收销售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1078个品种、处罚没款327万元,有效防止了药疗事故、医疗器械事故的发生。指导发展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较“十一五”前增加56家,有力有序地促进了药械企业发展。

6、公共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重大疾病及传染病防控取得明显进展,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麻风病患病率降至0.02‰,基本消灭脊髓灰质炎成果继续巩固,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成功完成了2008年春节期间的暴风雪应急救援工作和“5.12”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的医疗救援任务,剑阁县、旺苍县已达到全省卫生应急示范县标准,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走在了全省前列;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妇幼保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9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六大项国家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

7、公立医院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分别开展了积极的改革探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了临床路径探索,市中心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启动了电子病历,剑阁开封中心卫生院实行了电子处方。

8、农村卫生工作大力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了《广元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在实施中以卫生项目建设为龙头,抓住灾后重建的历史机遇,实施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设中充分考虑农村卫生的特点,优化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中央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顺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任务圆满完成,为基层农村培养了一大批懂管理、精业务、讲医德的优秀农村卫生人才。

9、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发展

经过积极努力,我市已建成全省唯一的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3个,建成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4个,市中医医院创建成“三甲”中医医院和精品中医医院,剑阁县、苍溪县中医医院建成“二甲”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中医药在为人民群众健康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广元市卫生事业“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

1

人均期望寿命(岁)

72

73

上升1

2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26.47/十万

30.02/十万

下降96.45/十万

3

婴儿死亡率(‰)

15.18‰

5.96‰

下降9.22‰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6.75‰

7.89‰

下降8.86‰

5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9.35

100

提高0.65%

6

人均卫生事业费(元)

16.06

35.66

提高122.04%

7

每千人床位数(床)

2.48

3.81

提高53.63%

8

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个)

2.99

3.45

提高15.05%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面临的机遇

——西部大开发和灾后重建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国家、省对我市卫生事业的投入总量远远超过1985年建市25年的总和,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未来五年,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发展机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重要阶段,是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国家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卫生改革将给我市卫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一是改革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主要任务,必将推动我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构布局调整;二是改革指向改善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必将推动我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三是改革强调政府责任,必将促进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普遍关注与支持。

——区域经济发展为卫生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由此为卫生事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和环境。成渝经济圈、关中经济圈被纳入国家新一轮区域发展战略带来发展新机遇。随着广陕高速、兰渝铁路、成西高铁的建成,我市将成为贯通蜀道、畅通川陕、连接甘渝的重要交通节点和连接成渝、关中两大经济圈的经济走廊,为加快全市产业结构升级和战略转移,提供了有力基础和条件,也将进一步凸显我市的区位优势,加速形成新的产业优势,快速提高我市经济竞争力。从我市“十二五”的整体发展格局及建成拥有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来看,广元卫生资源总量仍然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发展,使卫生资源配置建立起适应区域经济特征的卫生服务功能定位。

——三江新区规划开创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跨越发展新局面。为奋力推进广元又好又快发展,市委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三江新区”,将利州区宝轮、元坝区昭化、红岩等乡镇部分区域规划为广元中心城市新区,低碳产业发展新园区和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新区建设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组团建设、低碳发展的原则,将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和新型城市综合体,三江新区将规划建设成为宜商、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山水田园新城,使广元成为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新的亮点和名片,也必将促进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

——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为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省委、省政府按照“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的总体要求,于2011年8月编制发布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2011-2015年)》,该规划关注民生,坚持把民生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优先考虑和安排,着眼于解决灾区最紧迫、最现实、最急需的民生问题,大力推进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事业提档升级、乘胜前进。

2.面临的挑战

——医疗卫生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当前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卫生健康需求与该水平医疗服务的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医患关系不和谐,医患矛盾、医患纠纷,甚至医患冲突,是这一矛盾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过度医疗现象存在,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虽然随着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居民的看病就医负担有所减轻,但由于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依然偏低,在当前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医疗卫生支出由个人承担较大份额的格局也必然会抑制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医疗卫生状况不能得到良好的改善,边远山区看病难、城市医院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逐年递增,由此导致老年疾病增多,医疗负担增加。人口老龄化也考验着我市老年医学和康复体系的能力和水平,到目前为止,我市尚无一所专业化的老年病医院,社区康复病床配置不足。在“十二五”期间,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增强其老年医学和康复医学服务能力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有待强化。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突发公共卫生卫生事件逐年增多。近年来,由自然灾害、跨国流行疾病,安全生产问题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带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对我市的应急能力形成严峻挑战。自2008年以来,我们经历暴风雪冰冻自然灾害、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三聚氰胺事件、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尽管均已成功应对,但居安思危,我们必须从体系建设入手,建立起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突发事件应对的联动机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源准备、组织准备和制度准备。

——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现有监管力量与食品药品安全要求不相适应,技术支撑体系与担负职责任务不相匹配,执法装备水平与安全保障要求不相协调;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产品结构不合理,集约化程度较低;药品研发投入不足,创制新药能力不强,同质化竞争突出;药品流通秩序不够规范,临床用药不尽合理,安全事件“燃点”降低;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因素呈现多样化、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安全风险仍然较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的基础上,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卫生事业的区位优势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创新发展模式,探索有效途径,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加快建设西部经济高地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立足广元实际,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卫生事业发展道路。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统筹城乡卫生、合理配置区域卫生资源,使其满足城乡区域医疗卫生协调发展。

——坚持公益性原则,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加大卫生投入、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倾斜。

(三)发展目标

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宗旨,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以改革促发展,在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规模、强实力、提水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达到西部领先、全省先进水平,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超过国内同类地区的平均水平。

——主要健康指标

1.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2.到2015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3.到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

4.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9/10万以下。

——事业发展目标

1.机构发展目标

(1)巩固和完善市、县区公共卫生机构27个。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外迁任务,为全市提供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

(2)拟新建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1个,指导全市幅射川陕甘,为该毗邻地区人民群众提供较高层次的医疗服务。

(3)扩建市级医疗机构6个。按照总体规划,完成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任务。按照城市医院标准,分别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标准,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4)新建和改建城市基层卫生机构25-30个。按照每3万人口服务设置1所社区卫生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建设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之能为城市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5)引进社会资本新建和改扩建普通医院和高端医院5-10个。对现有民营医疗机构要提高档次和水平,对新建民营医疗机构要高标准、高档次、高水平,要解决医疗高端领域的医疗服务。

(6)巩固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县(区)人民医院7个,力争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230个;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每村设1所卫生室,幅员面积大、服务人口多、群众就医不便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1—2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力争50%的村站达到规范化标准。

(7)巩固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巩固和提高市县两级8个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巩固提高三级甲等1个,力争2个达到三级乙等,3个达到二级甲等,2个达到二级乙等标准。

(8)完善妇幼保健体系,设立广元市妇女儿童医院,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医院建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技术精湛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

(9)建设市医学教育培训基地1个。加快广元职工医学院二期工程建设,力争完成综合配套建设,使之成为全市医学教育培训基地。

(10)建设全科医生培训基地2个,分别设置在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

(11)建设中医培训基地1个(含中医全科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培训),设置在市中医医院。

(12)建设县级医疗急救中心7个,提升农村医疗急救能力。

(13)设立广元市康复医院,提高老年病诊治能力和康复医疗水平。

(14)建立广元市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15)设立广元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县区设立县级监测站。

(16)建设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电子监管中心7个(市本级一个、县区6个,不包括已在建的元坝区)。

2.资源配置目标:床位,全市每千人口病床数按4.0张计算,全市床位总数达到12800张;卫生技术人员按每千人口4.6人计算,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481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6400人以内(每千人口2人),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配置比例为8:2;护士数4800人以内(每千人口1.5人);疾控人员、妇幼保健人员均按2人/每万人口配置;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按0.9人/每万人口配置;执业(助理)医师与医技人员配备比例1:0.32,医技人员为2048人。

3.卫生建设目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进行规划建设。

综合医院:200-300张床位,每床80平方米;400-500张床位,每床83平方米;600-700张床位,每床86平方米;800-900张床位,每床88平方米;1000床及以上,每床90平方米。

专科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乡镇卫生院:无床,每院200-300平方米;1-20床,每院300-1100平方米;21-99床,每床50—55平方米。

4.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人才强卫发展战略,结合广元卫生人才实际,将采取多种渠道引进和培养市、县、乡、村不同层次和要求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1)到2015年,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研究生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

(2)到2015年,乡镇(中心)卫生院大专以上学历卫生专业人员比例达到40%。

(3)到2015年,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至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4)力争培养1-2名省级食品药品检验专家;引进1-2名硕士以上的食品、药学专业人才,5-10名中青年食品药品专业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占总岗位量的80%,其中中高级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

5.食品药品监管目标

(1)餐饮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承诺率达100%。单位食堂、学校和大中型餐饮企业8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购进食品原料验收率达80%,对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建立台帐登记率达80%,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80%。

(2)餐饮企业、保健品、化妆品企业监管覆盖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100%。大中型餐饮业餐具消毒率达90%。

(3)餐饮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5%以上。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乡镇覆盖率达到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4)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达90%;药品生产企业GMP执行检查率和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检查率分别达到100%;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年结案率达到95%以上,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到100%;药品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90%。

(5)群体性严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率达到100%;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5%以上。

(6)监管队伍能力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三大体系

1.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全面建成市、县(区)统一的急救网络和急救指挥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医疗机构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职责。

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并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和增加服务内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人员和设施配置,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重点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出生缺陷与残疾等疾病的监测与防控。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基础的疾病防控干预机制,推行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免疫规划,推行慢性病防治进社区、进乡镇服务模式,强化职业病监测检测和评估能力建设,加大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物资储备力度。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城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将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延伸到乡镇,加大农村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保障农村卫生安全。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动卫生城市(县城、村镇、单位)创建,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2.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以县医院(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诊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养;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巡回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政府重点办好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所以上的村卫生室;鼓励县级医疗机构帮扶乡镇卫生院,继续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个体诊所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3-10万人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覆盖的居民区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市级医疗机构建设,通过市级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和结构,做强市直医院。扶持专科医院建设,发展特色医疗服务。建立市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

加快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市中医院创建全国地市级重点中医院,加强市中医院重点专科和特色科室建设、临床科研基地建设,确保在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推进中医药“三名”(名医、名科、名院)和“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遴选一批中医药治疗有特效的疑难病和慢性病种,挖掘收集、整理民间的单方、验方,加强中医临床研究。积极扶持市内中药材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病的联合攻关,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加快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中的作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要向中医院、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中药制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

3.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健全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以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保障水平,形成政策相互衔接、关系转移顺畅、费用结算便捷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筹资机制,要把新农合工作作为关系全局惠及广大农民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长效的筹资机制、监管机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不定期地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

2.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抓好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及相应的经费补偿和报销政策的落实,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群众负担。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长效补偿机制,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医疗保障等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一致,惠及更多百姓。

3.实施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工作,特别要争取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与其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水平直接挂钩。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基本药物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4.理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合作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

5.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积极探索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实行以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三)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投入调整、布局调整、结构调整、专业调整,发挥市场在卫生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区域发展规划,按照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来配置卫生资源,以提高有限的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重点是优化卫生增量资源的配置,对卫生存量资源进行调整,使卫生资源的配置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使各项卫生事业能得到统筹发展,与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相适应。

(四)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和农村工作,加强毕业后教育,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医师队伍临床诊疗能力和整体素质。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养、农村卫生人员培养、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制定人员培养标准和计划。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全科医生业务。发展卫生教育,为广大的基层培养卫生技术人才。抓好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

(五)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装备建设、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设备装备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设备配套、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房屋适宜、设备配套、技术适用、功能完善,能适应医疗、疾控、保健、执法、应急、教学、科研需要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六)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立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与报告网络,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食源性疾病信息的报告系统与互动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工作,认真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业监督队伍建设,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力度;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体系,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安全预警制度,加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力度,加强监督性抽验及风险评估,探索保健食品科学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成效。

(七)强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设计顶层、整合中层、统一基层”的原则,大力推进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围绕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目标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县区,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和研究工作,逐步建立起市、县(区)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卫生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卫生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全市主要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加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加强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二级医疗机构90%以上要建成数字化医院;加强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省、市、县、乡四层三级远程医疗服务;加快“一卡通”的实施,居民健康卡的发卡率达到80%。大力开展卫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卫生信息的标准化和安全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委、政府职责。卫生健康和生老病死,涉及到社会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发展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是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列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为卫生事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保证卫生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的发展。

(二)部门配合、加强协调。发展卫生事业,责任在政府,落实在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抓好行业业务上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卫生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卫生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共同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三)完善卫生投入政策。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补助政策,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政策,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卫生投入责任,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政府要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的主要责任,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等予以补助。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主要由同级政府安排。中央、省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级负担。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补助资金,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规定对困难地区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对城乡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由市、县级财政负担,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将给予补助。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费。政府投入的卫生扶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及国债建设等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由政府无偿划拨并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由政府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进入医保网络时,减免入网费、光纤费及网络服务费。建立健全低于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服务收费价格体系。继续搞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扶贫、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的卫生技术水平,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

(五)加强医德医风、行风政风建设。主要是抓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带行风,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正确履行卫生行政职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置好辖区内的卫生资源、管理好卫生事业,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提供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经常督促检查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七)加强监管,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的实施、评价与监督,建立规划评估组织和具体指标体系,定期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测和评价。规划执行过程中确因大问题或重大政策需要调整的,必须通过科学的论证,经同意后实施,以维护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同时努力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要杜绝规划审批工作的随意性,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以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的强制力与约束力。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