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共青团乐山市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彝区“一村一支教”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共青团乐山市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彝区“一村一支教”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共青团乐山市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开展彝区“一村一支教”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关于开展彝区“一村一支教”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

共青团乐山市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彝区基础教育质量,为彝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决定开展彝区“一村一支教”志愿者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向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两县一区”)现有的村小(教学点)各派送1名支教志愿者(以下简称“一村一支教”),切实加强彝区教师队伍力量,提升彝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支教志愿者人员构成及选派条件

(一)人员构成。团市委负责每年从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中招募30名支教志愿者;争取团中央将峨边、马边、金口河纳入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县,每年安排10名研究生志愿者支教。市教育局负责从“三区”人才支持教师专项计划中,每年选派50名支教志愿者。市人社局负责在“三支一扶”计划中,每年招聘4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志愿者工作。乐山师范学院负责每年从毕业实习生中招募一部分支教志愿者赴“两县一区”支教。

(二)选派条件。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派的支教志愿者一般应具有师范类院校或其他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音、体、美等艺术类专业的优先选派。从现有教师队伍中选派的支教志愿者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良、年富力强,对支教工作充满热情。

三、时间安排

(一)2014年春季学期选派第一批65名以上支教志愿者(其中市教育局50名,团市委15名以及乐山师范学院招募的毕业实习生),2014年秋季学期选派第二批65名以上支教志愿者(其中市人社局40名,团市委25名以及乐山师范学院招募的毕业实习生),实现对彝区村小(教学点)的全覆盖。

(二)2014年秋季学期结束后进行阶段评估,总结阶段工作成果经验,适时调整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2015年秋季学期前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综合评估,形成完善、长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服务保障。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选派的支教志愿者按照原项目政策享受国家基本补助和待遇不变。“两县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支教志愿者的工作安排、生活保障、交通安全、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保障。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支教志愿者,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等方面,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自愿留在当地教育系统的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可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拓宽民族地区教育系统进人渠道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乐人社发〔2013〕26号)精神办理。从现有教师队伍中选派的支教志愿者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教志愿者的组织、培训、管理、定额补贴和表扬奖励等。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实施。“两县一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确保工作落实。

(二)因地制宜,合理选派。从“两县一区”受援村小(教学点)的教育实际需求出发,结合选派支教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切实发挥志愿者作用,提高村小(教学点)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要求,注重实效。选派的支教志愿者原则上必须连续任教一个学年以上。2014年春季学期选派的教师,至少连续任教一个学期。支教期间,支教志愿者通过集体备课、讲座座谈、开设公开课等形式,帮助村小(教学点)其他教师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两县一区”也要积极开展县内教师对口支教工作,激励年轻、有激情的教师到艰苦边远教学点锻炼成长。

(四)弘扬先进,营造氛围。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支教志愿者颁发志愿服务证,每年评选一批优秀支教志愿者。通过挖掘培育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奉献基层、投身教育的社会氛围,形成来得了、留得下、守得住的教师队伍良性格局。

附件下载1、乐山市彝区“一村一支教”志愿者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和“两县一区”职责分工.doc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