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绵府发〔2009〕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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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绵府发〔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导向,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民生性服务业均衡发展,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互动、融合、协调发展,突出关键领域,加强政策扶持,推进服务业领先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发展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西部区域性“交通枢纽、科教中心、物流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和构建百万人口大城市的思路,2009年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幅达到12%以上;到2012年,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每年提高0.7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35%。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
按照绵阳科技城的发展定位,搞好全市服务业的规划布局。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创园区、经开区是打造现代化、多功能的西部区域性科教中心、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的重点地区,要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城建配套设施共享、产业互动发展、增强聚集效应”的总体原则,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经营业态、提高服务水准;丘区县要围绕优势产业,着力改造提升民生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山区和少数民族县应适应生产生活发展需要,重点发展民生性服务业,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各县市区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业发展的条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分别制定不同的发展规划和区域产业指导政策,明确各自发展重点,突出特色,抓好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示范区、样板区,充分发挥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发展。
1、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业。进一步完善绵阳《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成绵乐城际客运专线、成兰铁路、绵遂高速公路、成南巴陕高速公路、成绵高速公路复线等项目,尽快启动建设绵阳(新皂)火车货站、绵九高速公路、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加快建设绵阳机场跑道扩建及配套项目。加快建设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城区二环路和县市区之间连接通道,建成高速公路、铁路、航空“三位一体”、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编制《绵阳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新皂综合物流园区、龙门农产品物流园区、游仙物流园区等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积极培育和引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入驻园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和引进以骨干物流企业为支撑的现代专业物流企业群,建立健全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配送系统和仓储系统,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使绵阳成为四川重要的二级物流节点城市和川陕甘交界区重要的物流枢纽。
2、科技服务业。加快编制《绵阳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科技服务业支撑体系建设。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相互承包、参股、兼并,实现联合经营;积极支持各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科技投融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等领域领办、合办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3、文化、教育服务业。以丰富的文化资源为依托,进一步挖掘文化旅游、文化娱乐、文化演艺、艺术培训、出版发行、印刷装潢、广告服务、广播影视等产业的发展潜力,促进网络文化、文化中介、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文化服务业的壮大发展。积极创建文化产业园,形成多门类、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服务体系。深入研究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2131”工程等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发展壮大农村文化服务业的网络体系。加快编制《绵阳教育服务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提升教育质量,倾力打造西部区域性科教中心。充分发挥我市基础教育优势,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的快速发展,推进在绵高校、职业学校和股份制学校发展吸引更多的外地学生到绵阳就读。加快建设职业教育新区和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以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为龙头,以相关院校和合作企业为载体,努力打造机制创新、校企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集团,鼓励职业教育机构积极为本地企业培训人才。加快在绵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服务门类,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效益。
4、商贸流通业。加快编制《绵阳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规划》,修订和完善《绵阳科技城商业网点规划》,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专卖店等现代流通组织,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市场服务体系灾后重建,推进“专业市场群”的集聚发展,建设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建立健全国家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服务网络体系。深入开展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和早餐工程、主食配送中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现代商贸企业大集团、大公司进驻绵阳,培育本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发掘和培育,推进商贸流通企业的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市场运行检测体系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加强商品流通市场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安全。
5、金融服务业。加快编制《绵阳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大力引进和创设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绵阳金融业集中发展区。优化资金投向,扩大对服务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科技城建设的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品,不断改进和加强对中小企业、县域经济等经济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继续推进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建设,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区域金融环境。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发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保险,改进和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加强政企银保合作力度,壮大绵阳货币信贷市场、保险市场和区域资本市场。
6、旅游业。把旅游业作为灾后重建的先导产业加以培育,建立旅游业发展基金,并根据收入情况逐年按比例递增。加紧规划建设北川地震遗址旅游区,着力培育以北川地震遗址旅游和北川新县城羌民族文化旅游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体系。加快九环东线绵阳段旅游基础设施和涪江六峡景区建设进度,不断扩大李白文化旅游区、虎牙和王朗生态旅游区的知名度。加快嫘祖、大禹等始祖文化和三国文化旅游线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绵阳富乐山、西山、梓潼七曲山景区和仙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旅游区的文化品味。大力发展绵阳科技(工业)旅游和都市旅游圈。着力打造绵江、绵梓、绵安北等市到县干线公路周边乡村旅游产业带,积极引导全市乡村旅游向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7、房地产业。以增加居民住宅有效供给为重点,建立完善房地产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政府调控体系,倡导“绿色建筑”,促进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大力培育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加快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立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加快住宅产业的现代化进程。增加住宅建设的科技含量,大力推行节能型、环保型房地产项目建设,提高住宅产品的适应性和竞争力,打造房地产品牌企业。
8、现代信息服务业。加快推进制造业、咨询业、金融业、物流业等与信息服务业的融合与衍生。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有效利用,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快速发展。加快建设数据信息网络,大力发展基础数据、多媒体通信业务,逐步实现电信、电视、计算机、宽带无线四网融合发展。以新一代网络建设为契机,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宽带光纤接入网建设,开发适应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特点和移动互联网需求的新业务。加强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与电信运营商互动,推进产品和服务的融合创新。把握软件服务化趋势,促进信息服务业务和模式创新,发挥绵阳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优势,加快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进程,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与行业应用软件。推广社会信息化应用,积极培育信息服务业企业。
9、农村服务业。加快农村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深入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农业机械、种子、化肥、农药的连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金农”工程,拓展农业信息服务覆盖面。完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加工企业集团,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其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加快发展灾区农村民生性服务业,推动以生产、生活资料销售为主,同时提供市场信息、文化娱乐、民政福利设施等各种服务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优质订单粮油,推进产业化经营。
(三)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以现有各园区为主体,依托现有工业基础,加强规划和引导,明确生产性服务业在园区中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规模,突出产业转型、产业升级和产业链延伸,促进生产性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构建产业集群发展平台。加快编制实施各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支持市内生产性服务企业到园区发展,积极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生产性服务业高端项目落户园区。
(四)着力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
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引导,促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服务业规模化、标准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抓住市政府实施“百强工程”契机,在各重点服务行业中确定一批重点培育企业,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知名品牌和大企业大集团,并对有发展成就的企业领军人物进行奖励。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境外企业尤其是知名跨国公司来绵投资服务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质量和水平。
(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大力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大力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对外劳务合作,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开拓国际和市外市场,在对外设计咨询、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软件出口、劳务合作、医药研发、服务外包等方面形成较强竞争力。
三、支持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
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性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标准一律降至3万元人民币;对创新性、示范性强的服务业企业,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落实税收优惠。
切实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扶持服务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生产性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货运自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费减去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广告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凡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可按照有关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物业管理企业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等不计征营业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从事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征营业税。经省政府批准的转制科研机构,其应享受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到期后,再延长2年(如国家对税收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保障要素供给。
物价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基本同价”政策。国土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的需要,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的规模,满足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地要求。编制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相关县市优先安排,其中特别重大的服务业项目,各级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对规划布局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四)加大财政投入。
市财政每年将根据当年财力状况安排一定的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和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突出扶持重点,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市级各部门要用好现有的重点服务行业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财力许可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当地重点服务业发展。
(五)拓宽融资渠道。
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服务业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业企业的授信额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发展壮大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搭建多层次的融资平台,改善服务业企业的融资环境。
(六)优化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服务业发展大局,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评比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快推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良好的信用信息传递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推动形成广泛的社会自律机制和信用评判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绵阳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职责:研究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协调机构,尽快形成市、县市区联动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和责任,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发展规划。
抓紧制定完善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重点服务业发展子规划。加强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强化服务业发展的空间保障,保障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根据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各地要抓紧编制和修订当地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同步考虑、同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并把发展任务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中,落实目标责任。
(三)完善产业政策。
立足现有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制订和细化《绵阳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和全市服务业投资导向目录。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有利于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
(四)健全统计体系。
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建立市县两级服务业统计专门机构,充实服务业统计专门力量,增加经费投入,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服务业调查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搞好服务业运行监测。
(五)培养引进人才。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机构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服务业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激励和流动机制,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人才保障。鼓励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加快服务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六)实行目标管理。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量化、分解落实服务业发展的各项重要指标并切实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促进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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