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津政办发 〔2013〕30 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5日
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实施方案
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
全面增强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努力把天
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技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
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为贯彻落实市第
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现天津的城市定位,保证《天津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13〕
11号)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
今后五年是为实现天津城市定位奠定更加坚实基础的关键时
期。制定并实施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是
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城市定位的重要保障,对我市进一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指标体系是实现天津城市定位、再创一个黄金发
展期的重要保障。天津城市定位充分体现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
略,明确了天津北方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也为我市紧紧
抓住本世纪前20年的战略机遇期、加快自身发展指明了方向。指
标体系的实施是城市定位具体量化的实现过程,是在更高层次更
高水平上实现天津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实施指标体系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目标以及相
应的统计、监测、评价制度,落实指标责任主体,将全市各方面
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引导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
来,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三)实施指标体系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的重要依
据。指标体系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导向,是制定中长期发
展规划、年度目标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和工作任务项目的重要依据。
通过指标体系实施情况的监测、考核、评价,把年度计划目标与
长远发展目标有机结合,有利于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提高
发展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二、实施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足长远、统筹发展的原则。指标体系确定了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到2016年和2021年的目标值,在实施过
程中,应注重与已有的规划目标相结合,注重长远目标与年度目
标相结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原则。指标体系的内容涵
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需要各部门、各区县共同完成。牵头
部门要充分调动各区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互相配合,协调联动,
确保目标的完成进度和质量要求。
(三)坚持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原则。指标体系所确定
的34项指标是充分体现天津城市定位的代表性指标。在实施过程
中,要在已有的统计渠道和考核评价基础上,构建统一的统计、
监测和评价制度。同时,要充分考虑指标任务的不同特征,制定
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在进行指标分解时要充分考虑各区县
的差异性,特别是在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形成
科学评价结果,提高指标体系实施结果对相关工作的导向性和指
导性。
三、实施指标体系的任务分工
(一)建设综合实力雄厚的国家中心城市。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提升滨海新区服务功能和竞争力。
市发展改革委: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经济总量占全国的
比重;聚集各类总部,提高总部机构数量。
市商务委、市合作交流办:聚集全球资金、技术、信息、人
才等要素资源;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市财政局:提高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控制常住人口规模。
(二)建设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市发展改革委: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
比重;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提高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工业产
业密度;提升产业层次、规模效益、带动能力;促进优势支柱产
业集群发展;促进优势支柱产业向研发设计、品牌标准、营销服
务、全球运营等产业链高端延伸;产业布局科学合理,形成一批
国家级重大产业基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
主品牌、能在全球配置资源的行业领先企业,主要产品占据产业
链的高端,能引领产业发展。
(三)建设高度发达的现代服务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促
进形成与经济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
深度融合的服务经济体系;提高物流业增加值,建设北方国际物
流中心;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建设北方创意中心。
市商务委:提高商品销售总额,建设北方商贸中心、北方会
展中心。
市旅游局: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与集散地。
市交通港口局: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市金融办:提高金融业增加值,建立符合实体经济需求和金
融发展趋势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符合天津城市定位和先行
先试要求的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建立符合绿色城市理念和集中集
聚集约要求的金融服务区。
(四)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科技创新中心。
市科委:提高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每万劳动
力中研发人员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聚集国内外各种创新资源;
掌握和突破一大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大力发展科
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完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
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市委组织部:提高每万人口人才数量,形
成规模宏大的人才队伍。
市知识产权局:提高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保护知识产
权。
(五)建设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城市。
市建设交通委: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市外办、市商务委:增进国际交流合作活跃,提高国际化程
度。
市旅游局:增加入境国际旅游者人数。
市交通港口局:提高港口货物吞吐量、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机场旅客吞吐量、机场货邮吞吐量;完善航运服务功能,建设世
界一流大港。
市口岸办:提高口岸进出口总额。
(六)建设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市教委: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
率。
市公安局:继续保持社会治安全国最好地区之一。
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增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市规划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市国土房管局:控制开发强度;提高住房保障覆盖率。
市建设交通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服务;加强城市步
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市环保局: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做好水环境质量监督检测;
加快生态城市建设。
市市容园林委: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
理,巩固提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努力把天津建设成为全国
最整洁的城市之一。
市水务局: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配合市委宣传部:增加每十万人公共文化
设施数量;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文化影响力。
市卫生局: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
市交通港口局: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七)建设国家改革开放的桥头堡。
市发展改革委:促进综合配套改革向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
进。
市商务委:促进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
市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调整重组力度,加强企
业集团建设,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步伐。
市合作交流办:扩大对内开放,深入推进京津冀、环渤海区
域经济合作。
四、指标体系实施情况的监测考核
各责任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监测考核
机制,确保指标体系的实施。
(一)细化方案。各责任部门要将所负责的指标和任务细化
为若干具体指标和措施,并明确各区县或部门所承担指标和任务
的责任分工、进度安排、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工作要求等,经
市发展改革委衔接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实施方案的年限为2012
年至2016年,要与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
2021年长远目标相衔接。指标和任务按年度分解,并与年度计划
做好衔接,做到以季度保年度、以年度保五年。
(二)进程监测。完善目标协调推进机制。各责任部门要与
有关区县、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
相关目标任务。
季度监测。围绕年度分解目标,责任部门应按季度实施监测。
统计部门抓好统计制度制订、统计渠道建立、数据汇总审核等工
作。责任部门按季度汇总整理所负责的指标数据,及时报送市发
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
半年发布。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会同有关责任部门,每
季度将指标数据整理汇总,编制指标体系统计专报。
年度报告。责任部门汇总整理指标年度数据,形成单项指标
和任务的考核评价报告,并将初步考核评价报告送市发展改革委
和市统计局。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相关对策建议等。
(三)督察考核。对各责任部门目标推进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每年初对上一年度进行考核总结,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业绩和
效能的重要参考依据。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对单项指标年度考核评价报告进行
审核,汇总形成考核评价总分值,并对各责任部门划分档次,在
此基础上形成总的考核评价报告,经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
和市监察局等进行评议后,报送市人民政府。
(四)综合评估。对照指标体系年度目标,市发展改革委会
同有关部门对指标体系的实施情况和城市定位的实现程度进行评
价,形成指标体系进程监测评估报告。
(五)报送安排。
1.报送时间。要求季度报送的内容,由责任部门分别在4月
30日、7月31日、10月31日和次年1月31日前报送;要求年度报送
的内容,在次年2月20日前对已经确认的数据进行报送。
2.报送方式。有关部门的报送内容,通过市政府办公自动化
系统内网邮箱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同时提供纸质
文件,经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市发展改革委和
市统计局。
3.加快建立和完善网上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负责将部门和区县的数据信息汇总至指标体系信息系
统,并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报送、汇总、共享等功能,
全面展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
天津市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
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指标体系实施、监
测、考核、评价等推动工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总上报指标
体系监测情况,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强化上下沟通。在统计监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统计
口径进行统计,避免统计误差。对分解到区县的单项指标,市相
关部门要与区县对口部门做好衔接,明确统计口径,加强对区县
的指导。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关指标统计口径细化和调整,
要根据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三)强化质量控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建
立数据报送台账制度,做到谁提供数据、谁负责解释来源、谁对
数据质量负责。市统计局会同市监察局将对部门和区县数据统计
工作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任务表
附件:
津政办发2013年30号.doc
http://www.tj.gov.cn/zwgk/wjgz/szfbgtwj/201304/P020130422331289887116.doc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