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统计局关于地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统计局关于地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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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统计局关于地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2]1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统计局《阿勒泰地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
阿勒泰地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统计局
2012年11月
为全面真实反映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状况,科学准确地监测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实施效果,更好地满足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惠民政策的需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69号)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性
住户调查主要反映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并提供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调查。受城乡二元结构制约,我国住户调查一直分城乡独立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的指标、标准、方法都不尽相同,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支水平和结构等统计数据不完全可比,无法提供全体居民收支数据,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和支出结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同口径可比的居民收支数据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整合调查制度,有利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全体居民收入、消费、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和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有利于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全面准确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实施效果;有利于客观监测各县(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更好地满足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对居民生活状况信息的需求;有利于更好地制定促进居民收入增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惠民政策。因此,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对统筹城乡发展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二、明确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目标任务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目标是:通过统一调查指标、统一抽样方法、统一调查过程、统一数据处理和统一数据发布,在全地区建立指标统一规范、手段高效便捷、调查扎实可靠、发布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新体系。
全地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分为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2012年11月底前是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一体化住户调查试点,建立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抽选一体化住户调查样本,组织开展摸底调查,选聘辅助调查员,抽选落实调查户,组织培训各级调查人员。2012年12月1日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全地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居民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定期发布全地区及各县(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居民收支和生活状况主要数据。县(市)扩点后的住户调查工作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三、扎实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地区将成立由行署有关领导任组长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地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由国家统计局阿勒泰调查队会同地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有关岗位、具体人员,确保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要积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完成住户摸底调查,动员城乡居民积极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记账的义务。
(三)严格执行方案。《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对调查原则、指标涵义、标准口径、抽样方法、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都进行了严格规范,其目的就是要做到规范统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守纪律,确保实施过程不走样。一是要严格执行抽样方案,按照规定的抽样框、方法和程序抽取调查样本,不得随意改变样本抽选方法。二是要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统一标准、指标口径、调查表式和编码,使用统一的软件处理数据。三是纳入城乡住户调查的样本必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方案,不得自行变动,切实保证调查方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扩大调查样本。调查样本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抽选。为进一步增强样本代表性,准确反映各地州市城乡居民收支情况,经国家统计局同意,自治区在国家调查样本的基础上,以各地(州、市)为总体,扩充3900户地方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调查样本已覆盖到各县(市)。根据需要,各县(市)可在现行调查样本的基础上,以县(市)为总体,扩充样本量以反映县(市)居民收支情况(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队和自治区统计局共同制订)。
具体分工为:国家调查样本由地区及县(市)调查队负责,地方样本由地区及各县(市)统计局负责,各县(市)扩充样本由各县(市)统计局负责。
(五)强化质量控制。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社会关注度大、数据质量要求高。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户调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抽样框、抽样方法、抽样程序和样本量抽取调查样本。要强化调查工作业务培训,坚持入户调查登记制度,认真落实调查方案和各项填报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调查,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审核和评估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结果,对擅自修改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五、切实保障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调查人员力量,增加或抽调2名以上的专业人员从事城乡住户调查工作。二是要抓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片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选聘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的人员担任辅助调查员,确保调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切实保障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居民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落实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地区每年将拿出10万专项经费用于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各县(市)应根据调查户数拨付12-1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调查户补贴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三)强化宣传解读。住户调查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居民家庭,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深入宣传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目的和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广泛宣传“依法履行义务、为国记帐光荣”,“服务社会、服务家庭”的理念,打消公众对调查的顾虑,提高居民的配合程度,增强全社会各界对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争取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