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喀什考点考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10〕155号
颁布日期:2010-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喀什考点考务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55号

地直有关单位: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将于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进行,并在喀什设立考点。届时,将有喀什、和田、克州以及阿拉尔、图木舒克市等地州市近340名考生参加考试。行署要求地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喀什考点各项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并提出具体要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司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一样,由国家依法统一组织实施。对于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兽医队伍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首次在我区设立考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切实做好喀什考点各项工作,对于维护广大兽医工作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兽医队伍建设,推动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喀什考点各项考务工作顺利进行。

二、紧密协作,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自治区有关安排部署,要在前一阶段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确定考点。地区已经确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喀什考点,设在喀什市第十小学。地区畜牧兽医局要会同地区教育局进一步落实考场设置、监考人员等相关考务工作。

二是加强考务培训。农业部已经印发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兽医执业资格考试规定。地区畜牧兽医局要会同地区教育局、监察局等有关单位,集中一段时间,对参与考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知法守法。相关培训时间分别为:10月16日,在喀什第十小学进行监考人员考前培训;10月18日,在地区畜牧兽医局进行试卷运送、交接等相关工作培训(参加相关培训人员另行通知)。

三是做好保密工作。要按照《保密法》和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试卷接收、存放、运送以及考试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设施,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是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此次参加考试人员多、范围广,大多来自其他兄弟地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食宿接待、安全保卫、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后勤工作,为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做好喀什考点相关工作,行署决定成立喀什考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赵钢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李平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黄庭宾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

成员:陶辉军地区人事局局长

麦麦提沙吾提·艾克木地区保密局局长

阿不力米提·玉买尔地区监察局局长

吐尔洪·麦麦提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晓明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寇国安地区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

王学锋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秋锋地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燎原地区首席兽医官

姜锋滔地区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主任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地区畜牧兽医局:制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喀什考点工作方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考务工作。

地区监察局:负责抽派监督干部,监督考卷接收、运送以及考试全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地区人事局:负责做好考试试卷的交接、运送、保管、领取、分发、封装等方面工作。

地区教育局:配合地区畜牧兽医局协调考场设置、环境卫生以及落实监考人员等方面工作。

地区公安局:负责在考试当日,抽派警务人员,维护考场以及考点附近交通秩序。

地区卫生局:负责在考试当日在喀什考点设立医疗服务点,安排医护人员负责医疗服务等方面工作。

地区保密局:负责制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工作方案,查验试卷交接、存放、运送、密封等工作;考试结束后,对考卷的清点、封装和移交实行现场监督。

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负责在考试期间组织监测力量,对考场开展专项电磁环境监测,避免无线电作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区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黄庭宾(兼任)。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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