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骆马湖沿湖水产养殖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宿政办发〔2005〕10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骆马湖沿湖水产养殖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豫区人民政府,骆马湖示范区,市各有关部门:

《骆马湖沿湖水产养殖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骆马湖沿湖水产养殖百日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骆马湖湖区水产养殖,净化水质、美化环境,做好骆马湖景区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树立湖滨特色生态城市的良好形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5年8月1日至11月10日,开展骆马湖沿湖水产养殖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思路。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和优化养殖结构、布局和规模,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对骆马湖东岸和南岸沿湖向内延伸5公里内的“三网”养殖进行综合整治,对网栏、网围养殖进行取缔,对网箱养殖推行生态养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骆马湖湖区生态环境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合理规划和适度发展骆马湖沿岸水产养殖业,到2005年10月10日前,将骆马湖东岸和南岸沿湖向内延伸5公里内的网箱养殖全部转迁,网围、网栏养殖待今年底明年初鱼出售后,明年2月份以后不得再在此区域内养殖。保持骆马湖优质的水资源和水环境,维护骆马湖优良的对外形象。

二、整治内容

(一)骆马湖东岸和南岸沿湖向内延伸5公里内的水域不再新发展“三网”养殖。

(二)对该水域已有的网围、网栏养殖将进行清理或迁移,一律撤出该水域。

(三)对该水域已有的网箱养殖,因技术、资金等因素无法撤离的,应统一规划,有序排列,使之成为养殖景点。养殖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应标准统一、集中安放;养殖肥水性鱼类的网箱以浮式网箱为主,用桩固定的,要求桩不超出水面30公分。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按照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好整治行动的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清理整治阶段(8月11日—10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评比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将进行现场验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骆马湖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管委会、骆马湖渔管会、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宿豫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副市长田洪同志为组长,田玉利、唐军、李先国、张建益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骆马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田玉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骆马湖渔管会副主任丁汉明同志和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局长花正华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三网”养殖整治管理的宣传、组织协调和验收工作;骆马湖渔管会负责安排被清理养殖户的新生产水域;宿豫区政府和骆马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养殖清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情况,检查督促。

(二)加强协作,合力攻坚。各有关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合作优势,规范行政行为;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整合部门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强化信息沟通和反馈,加大对网围、网栏养殖的清理力度。

(三)加强监管,确保安全。针对部分网箱养殖迁移后离岸边较远的情况,基层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引导、指导渔民定时了解天气预警情况,制定好生产安全预案,确保渔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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