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6-0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6〕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长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一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按照《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目标责任制的决定》(以下筒称《决定》)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1996年开始,在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做的基础工作很多。为组织实施好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市政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决定》,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

在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目标责任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是促进国家机关高效廉洁的有力措施。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在1月份内各自抽出2个以上半天的时间,向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原原本本地传达《决定》和市委米凤君书记、市人大张明远主任、市政府宋春华代市长的讲话。要认真组织好讨论,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2月份要结合建立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讨论消化《决定》和三位市领导的讲话精神。提高每个行政执法人员的认识,树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学习,作出表率。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协助其他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责任和标准。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水平。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逐步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行政执法机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造就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的行政执法队伍。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在全面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同时,今年要重点抓好一至二部法律、法规的实施,制定出行政执法量化目标和执法水平目标,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抓下去。今年市政府将根据各部门确定的重点,着重抓好五至八部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汇集和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执法依据

市政府各部门要把由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汇集整理,分别填表。一是本部门为行政执法主管部门,配合、协助的部门有哪些,各自的职责是什么;二是本部门配合其他部门执行的有哪些,职责是什么。做到主管部门要主动与配合部门沟通,配合部门要积极同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各自的执法责任。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主管和配合的职责有哪些,并将职责分解到有关处、科,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从而使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都能明确行政执法依据。

同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一次清理。一是对上级机关制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清理意见。可分为继续执行的,需要进行修改的,应予废止的或停止执行的。凡修改、废止或停止执行的要提出具体意见、原因或理由。二是对本部门、本县(市)、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发文机关自行清理。整个清理结果于今年1月25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局。

三、理顺执法关系,建立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

在清理汇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理顺内部和外部执法关系,明确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按市政府要求制定本部门l996年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1)重点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名称、制发机关;(2)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要重点实施的内容和条款,颁发证、照和审批事项的名称、程序,收费、罚款、没收、扣押的标准;(3)组织领导;(4)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所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达到的标准;(5)采取的措施;(6)层层分解执法内容,从局长、处、科长到责任人,都要明确职责,有的要定出量化指标;(7)本部门监督检查计划、标准、考核办法;(8)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的形式和奖惩措施。各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上报的行致执法目标责任制要认真审核,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都要明确执法机构、执法依据、执法岗位、执法范围、执法标准、执法程序以及应承担的义务和要求。

市政府各部门l996年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要在1996年2月2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级政府所属各部门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研究和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法制处(科)负责。

市政府已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决定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对临时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保证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及时规范、检查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决定建立以下几项制度,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认真执行。

l、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每半年要向市政府报告一次行政执法工作。报送的时间分别为6月2O日前和l2月2O目前。市政府各部门对由本部门组织实施的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在实施一年后的一个月内要向市政府报告实施情况。

2、行政执法重大问题处理备案制度。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所属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处罚决定和重大问题,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备案。属于下列情况的行政处罚应向市政府备案:行政罚款1万元以上的;扣押没收财物2万元以上的;责令50人以上企业停产、停业整顿3天以上的;吊销20人以上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超过30天的;收容期限超过3个月的。另外,改变行政执法委托的、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的、吊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以及其他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也应当向市政府备案。

对市属以上企业拟处停产、停业整顿处罚的或其他影响社会安定、影响大的行政案件和罚款5万元以上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级以上政府作出处罚决定的,要先向市政府报告,报告迳送市政府法制局。

3、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市政府的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将另行规定。

4、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要在发布之目起2O日内向市政府报送备案。

5、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今后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均应经培训后发给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须持证执法。对离退休、调离人员及年检不合格人员要及时收回证件。

6、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为造就一支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高的行政执法队伍,必须系统地、经常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市政府责成法制局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并将培训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局。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规则和各项公开办事程序、标准,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法律文书,加强档案管理,使我市行政执法水平在此基础上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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