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度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预通知
关于申报2005年度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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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3-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申报2005年度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预通知
珠科[2006]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
我市的科学技术奖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
(一)珠海市科技突出贡献奖;
(二)珠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三)珠海市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我市科学技术奖的三个类别均对生产型的企业提出了明确的经济指标的要求,见评审标准)。有关文件及表格请查阅珠海市科学技术局网页(http://kjj.zhuhai.gov.cn)。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的项目应是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并已进行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之前补办登记手续)。
2.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项目应是2001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并投产或实施三年以上。
3.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项目应是2002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并已投产或实施。
4.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属于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5.申报的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获得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已获得的动物品种权、植物品种权、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为同行所认可。
6.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二、申报的材料要求
1.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之前补办登记手续,请下载附件“科技成果登记软件”生成登记表格和软盘,具体要求见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的“办事指南”。
2.提交《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一式8份。按《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及其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并附上科技成果评价(或相应的技术说明)材料、应用证明、研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查新报告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所有附件按顺序附在申报书的后面合装成册。
3.提交《申报项目简况表》一式30份(以A4幅面纸张正反面打印,每个项目仅限一张纸)。
4.提交《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和《申报项目简况表》软盘一张,软盘标签上标明申请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和申请日期。
5.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材料不能推荐上报。
三、受理
1.受理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2.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其他
联系科室: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联系地址:珠海市东风路2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11楼。
联系人:李绪鹏廖潮平
电话:(0756)2177393
传真:(0756)22134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科技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
2.《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填写说明
3.《申报项目简况表》
4.科技成果登记软件下载
5.《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6.《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珠海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