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佛府办[2007]329号
颁布日期:2007-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实施《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通知

佛府办[2007]329号

禅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按法定程序审议,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现将实施该规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按照修编成果,认真抓好规划控制和管理工作,科学指导中心组团新城区北片区的规划建设。

二、要根据区域的发展变化情况,体现规划片区新的功能定位,科学引导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的改造,从规划源头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市的土地利用价值,提高城市的景观环境质量。

三、该区域的规划建设要与周边地区衔接好,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

四、土地的开发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二○○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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