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焦作市发电用煤快速通道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焦作市发电用煤快速通道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河南省发电用煤快速通道的通知》(豫交路运〔2004〕42号)精神,为缓解我市发电用煤运输紧张的压力,确保我市电厂用煤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发电用煤快速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发电用煤运输快速通道。对发往我市发电企业的运煤车辆,从8月11日到9月底凭焦作市人民政府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的“迎峰度夏电煤运输通道运输单”通行,单趟有效(具体线路见附件)。

二、适当放宽发电用煤车辆的核载标准。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条件下,对在快速通道上行驶的向我市电厂运送煤炭的车辆,在超出行车证核载质量标准30%以内的货物暂不实行卸载。

三、严格装载要求、通行时间。发电用煤运输车辆要对载运煤炭进行认真遮蔽,封闭运输,防止遗撒。发电用煤运输车辆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内通行。

四、加强发电用煤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在发电用煤运输快速通道上行驶的运煤车辆,不超过核定标准30%的,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对不符合交通、公安部门对营运车辆要求的,证件不全的,不按规定标准装载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同一车辆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已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的,其他执法部门不得重复处罚。

附件:焦作市电煤汽车运输快速通道线路表

二OO四年八月十一日

焦作市电煤汽车运输快速通道线路表

焦作电厂:高平-晋城-焦晋高速-焦克路-解放西路-西环路

AES电厂:晋城-焦晋高速-中站-太行路-马村

金冠电厂:高平-晋城-博爱-中站-太行路-马村

热电厂:晋城-常平-博爱-太行路-热电厂

中州铝厂:登封-巩义-温县-博爱-焦作-马村-方庄

阳城-晋城-焦晋高速-焦作-修武-方庄

李封电厂:阳城-晋城-焦晋高速-中站

演马电厂:晋城-沁阳-博爱-丰收路-马村

卫村矿-李庄-演马矿

沁阳铝电:登封-巩义-温县-沁阳

武陟电厂:巩义-温县-武陟

温县电厂:新安-洛阳-孟津-吉利-孟州-温县

东方电厂:阳城-晋城-焦晋高速-焦作-修武-五里源

沁水-晋城-焦晋高速-焦作-修武-五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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