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咸阳兴平市博物馆馆藏铁焦炉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咸阳兴平市博物馆馆藏铁焦炉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1〕965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秦始皇陵博物院等13单位馆藏文物抢救性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1]10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附《咸阳兴平市博物馆馆藏铁焦炉保护修复方案》。
二、该文物处于露天环境,应考虑封护材料的耐候性,慎用B72。修复完成后,应对该文物的保存状态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养护。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