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指南针计划”专项2011年度第二批项目立项并拨付补助经费的函
关于同意“指南针计划”专项2011年度第二批项目立项并拨付补助经费的函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同意“指南针计划”专项2011年度第二批项目立项并拨付补助经费的函
文物博函〔2011〕180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中国古代植物染色技术研究和科学标本库建设”等11项“指南针计划”专项2011年度项目立项,列入“指南针计划”专项项目库。其中:
一、“中国古代植物染色技术研究和科学标本库建设”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项目负责人为龚德才,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我局补助经费80万元。
二、“中国古代村镇人居环境典型案例及政策建议研究——以陕西省三原市柏社村为例”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清华大学,项目负责人为吴晨,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我局补助经费15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50万元。
三、“中国古代村镇人居环境典型案例及政策建议研究——以开平碉楼及周边村落为例”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广东五邑大学,项目负责人为张国雄,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我局补助经费15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40万元。
四、“中国古代医用针具针法科学价值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成都中医药大学,项目负责人为梁繁荣,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我局补助经费40万元。
五、“中国古代木工工具调查与科学价值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南京大学,项目负责人为徐艺乙,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我局补助经费7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20万元。
六、“中国古代建筑灰浆及制作技术科学评价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浙江大学,项目负责人为张秉坚,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我局补助经费120万元。
七、“中国海南洋浦海盐生产遗址调查与利用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北京大学,项目负责人为李水城,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项目补助经费90万元。
八、“中国古代镍白铜发明创造与技术传播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北京科技大学,项目负责人为梅建军,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项目补助经费70万元。
九、“中国古代冶铁炉的炉型演变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北京科技大学,项目负责人为潜伟,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项目补助经费120万元。
十、“中国大河口出土漆木器西周漆木器制作工艺及复原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项目负责人为王学荣,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项目补助经费5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5万元。
十一、“中国古代石桥科学价值挖掘与展示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项目负责人为茅玉麟、丁汉山,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项目补助经费8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40万元。
现随文拨付2011年度补助经费。请你们按照项目任务书,认真组织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附件:项目及补助经费一览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