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3]1509号
颁布日期:2013-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部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保证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部组织编制了《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减排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和地方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我部将不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附件: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312/W020131224408137190427.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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